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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的冬天很冷,与平川城的干燥不同,这里的冷带着些许温柔却刺骨的潮湿与阴寒,同泽和同裳两人在一场雨夹雪后纷纷病倒了。
军营里除了秦念君、木奶奶奶和千秋一再找不出第四个方便照顾同裳的女人了,而木奶奶年纪大了,熬不了夜,秦念君与同裳又不熟络,千秋一为了不让同袍分心,只能主动请缨承担起照顾同裳的责任。
这丫头看着跋扈,生病了却十分温顺懂事,再苦的药也不拒绝。而同泽平日看起来嬉笑开朗,一旦生病却除了兄长同袍谁都不要,哪怕是舅舅孟洵也别想靠近他分毫。
“哥,哥,我难受。”
“哥,同泽要娘亲,要娘亲。”
紧紧的抱着已经开始说胡话的弟弟,不舍得松开分毫,真切的感受着他滚烫的身体,已经两日高烧不退,汤药灌一碗吐一碗,同袍紧紧的蹙着眉头,除了抱着他安慰,一点旁的办法也没有。
高烧不退会把人烧出问题的,张玄觉深知危害,可是不论多灵的神丹妙药都得吃下去才能起作用,但同泽现在这副样子,别说是药了,就是水也灌不下去,眼看着有进气儿没出气儿了。
同泽不能有事,他若是出了事,同袍一定会活不下去的!
这样想着,张玄觉想起师兄跟自己说过的一个下策,吸了吸鼻子,突然像发神经一样脱下身上的衣服,跑到冰冻的池塘上面躺下,那刺骨的冰凉使得他恨不得立刻就弹起来,但想着同泽的高烧再不退就会出大问题,便颤抖着牙齿,强忍着,直到浑身都凉透了,又怕走路太快身体会回温,只能颤巍巍的、慢慢的走进屋子里。
“同……同……同袍,把同泽给我。”
张玄觉一把推开木讷的同袍,将早就烧糊涂的同泽紧紧的抱在怀里,当冰冷的身体触碰到异样的热度时,他下意识的打了几个冷颤,但为了不让同袍担心,仍旧勉强的保持着笑容。
“你用自己的身体给他降温?”同袍拧着眉,摇透不悦道,“不行,我不能看着你为了我弟弟这样,要来也是我来!”
“你比我重要,不能生病。再说,我身子硬朗,不会有事的。”将同泽安置的平躺,张玄觉按住同袍解扣子的手,摇摇头,“听话,别跟我抢。你和同泽,一个都不能有事。”
说罢,张玄觉将同袍按在床边后,便连忙跑到池塘的水面上,咬着牙又躺了下去,他看着漫天的繁星,寻找着那颗看起来最明亮的一颗,安静又祥和的笑着,好像看到了思念已久的故人。
这样用自己的身体给同泽降温,屋里、湖面往返十几次,张玄觉除了冷,更多的是筋疲力尽,他真想喝几口热酒,再吃个油腻腻的红烧猪肘子,可是他真的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就是肘子放在嘴边,好像都没有啃上一口的力气。
他摸着已经有些退烧的同泽,悬着的心总算放下,发自内心的欢喜,对同袍笑了笑。
“应该没事了,已经不那么烫了。”
同袍见他坐到了自己身边,连忙给他披上衣服,顺势将他拉进怀中紧紧的抱着,虽然隔着夹袄仍旧能清楚的感受着他的冰冷,心头是说不出的感动。
“玄觉。”
“没事。”
“喝碗姜汤,等下我去找郎中给你开药。”
“好,你说什么,我都听。”
看着他微红的眼眶,张玄觉如猫儿一般撒娇的蹭了蹭他的额头,随即使坏的伸出手塞进他的脖颈中,感受着他下意识地颤抖,相视一笑,只是这一笑,同袍的眼眶中隐忍的泪水滚落而出。
第二天,昏迷了两日一夜的同泽终于醒了过来,同裳的状况也稍有好转,但张玄觉却并不意外的病倒了,他囔着鼻子,嘴唇发白,裹着最厚的棉被仍旧冷的浑身发抖。同袍主动担起照顾他的责任,但他却笑着拒绝了。
“军队新组,要做的事还有很多,咱们要做大事,就不能拘小节。眼下起义的事最为要紧,我没事的,休息两天就能痊愈。”他仍旧笑着,颤抖的唇却出卖了他佯装的无碍,“再说,这几天我也确实累的慌,你就当给我放假了,放假还有将军盯着,怎么能休息好呢。您就行行好,让我自己呆两天。”
“真不要我陪你吗?我可以晚上再研究起义的事。”同袍坚持着,“你看你咳的这么厉害,身边不能没有一个端茶递水的人。”
“没事,我都习惯了。之前病了,也是自己抗。”
“可你现在不是一个人,你有我。”
张玄觉扯着笑容,感觉到鼻尖酸涩,忙翻个身,转过头去,不想让同袍看到自己这副矫情的样子,他哼着鼻子,故作轻松。
“谁要你说漂亮话,都是大男人,羞不羞啊!你赶紧走啊,我可要休息了。对了,别忘了去审问随岳,这几天我已经快把他的嘴撬开了,你再努努力,我等你的好消息。”
“玄觉!”
“哎呀,人家要休息了!你盯着我,我睡不着!”
用被子捂住头,张玄觉下了逐客令,同袍见他坚持,只好凑上前去将他的被子拉下来,掖在脖颈下,摸了摸他的额头确认并不热,才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房间,同袍的步速很慢,他很希望张玄觉能突然改变主意叫住自己,可是这个倔驴没有,他连哼都没哼一声。
“吱。”
房门轻轻的被合紧,张玄觉确认屋内除了自己再无旁人,才缓缓的转过身来,盯着那空荡荡的门,心里是无以言表的温暖和对未知一切的担忧。
“秦同袍,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不是我,还会对我这么好吗?”
起义军新组,但却并非尽数新兵新将。孟洵的名号一出,起议军就已经竖起了一根定海神针。
研究起义的事,主要以孟洵和秦怀山为主,他们经历的多,自然对其中涉及的利弊得失分析的更为透彻,尤其是孟洵年少之时就名声在外,纵使消失战场十余年,仍旧是从军之人无法避开的赞许对象。精英队的众人用张玄觉的话都是好战分子,对这个战神般的人物最为敬佩,更是将孟洵说的话视为至理名言。
“舅舅,你说咱们应该先取迎江城?为何?眼下魏国并不知道潮州已经易主,咱们不是应该先攻回秦国吗?”同袍不解的问,“再说,迎江乃小城,无高山依傍,易攻难守,咱们攻下来又有何用?”
孟洵淡淡一笑,环视众人,见他们眼中均是盛满了迷雾,但当看向花木云时,却见他眼中澄澈,并没有半丝疑虑。
“木云,你说说,为何要先攻迎江?”
“回禀副帅,先攻迎江在我看来至少有三个好处,第一,正如同袍兄所言,迎江城易攻难守,咱们夺下它不是难事。第二,行军打仗粮草是最重要的,迎江城虽小,但盛产鱼虾,而鱼虾可以制干,不易腐坏的同时也不会消耗过多的盐巴。第三,迎江城并非魏国本土之城,包括潮州,都曾经是秦国的领土,副帅和同袍兄都是秦长玉将军的家人,在秦国声名威远,说不定还可以兵不血刃就夺下迎江城。”
满意的点点头,孟洵对花木云的好感与日俱增,自己见过很多聪明的孩子,但像他这般聪明却不外露的并不多见,比如宋显也很聪明,但他太过傲气,不容易让人接近,为将者若是不能与士兵亲如一家,便很难取得他们的信任,就更别提日后的生死相随了。但花木云不同,他的笑容时刻挂在脸上,澄澈的眸子盛满了温柔,让人忍不住想要与之亲近。最重要的是,他没有因为自己显赫的出身就肆意放纵,反而如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濯而不妖。
“木云说的都对。已经很不容易了,年纪轻轻就能有如此领悟能力。”
孟洵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同时,他猜这个少年如此聪慧,故意少说了一点攻打迎州的优势,显然是隐藏锋芒,不想让自己包括在坐的同仁太过尴尬。如此替他人着想,实乃为帅之典范。
“不过,你还漏掉一点,下个月就是魏林的生辰,举国欢庆,作为他唯一的胞弟,又怎么会不出席呢?如果他出席了,自然会说出潮州之事。若他不出席,魏林自会遣兵而来。所以,与其被动应战,不如主动出击。重要的是,攻下迎江,从溪流处趟过去,就是颍州!而颍州地理位置独特,虽然南面有些许领土连接魏国尔川,但总体来说,南北方向被秦国礼平城大面积包围,加之西连迎江,东面还有一点点连接着回鹘,可以说是与魏国百年本土几无相连。”
话音刚落,众人纷纷为孟洵周密的分析鼓起掌来,心中赞叹着,不愧是十二岁就名扬疆场的孟阎王,果然名不虚传,纵使十年没有上战场,仍旧镇定自若,分析的头头是道,一语中的。
花木云的内敛除了孟洵,同袍也看在眼里,他从前总是觉得这位小军侯是个背负故事的人,但如今看来,他故意在众人面前露出瑕疵,是在给舅舅脸面,也是给自己脸面。毕竟如果他的锋芒太露,今后就没自己什么事了。只是,玄觉的担忧并非全无道理,花木云如此优秀,就没有自立山头的想法吗? 。看小说,630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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