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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楼:不是说了吗?报警没用啊,这事有没有个懂行的律师站出来讲讲。
四楼:up才退出江湖多久?一个月没到吧?咋就出这种事了?
五楼:才十二岁,家里有女儿的人听不得这个。
六楼:要我女儿遇到这种事,我不杀了这些喷子全家?
七楼:楼上的,我不是打击你,你可能连这些喷子在哪里都找不到。
八楼:所以说,网络实名制很重要,可惜就算实名了我们普通人也得不到这些账号的信息。
九楼:那些指责小女孩的言论里,让她去死的那个喷子,应该犯了教唆他人自杀这个罪吧?
十楼:我是律师,我来说一句吧,如果教峻的是对自杀行为有完全的认识能力的人(成年人和能够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且自杀行为没有侵害或威胁到《刑法》上的国家、集体和他人的法益的情形下,则不构成犯罪。
十一楼:我是法学专业的,也补充一句,自杀者剥夺的是自己的生命,而成年人和能够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享有处分自己身体的权利,同时被教唆者对自己的行为具有完全的认识能力,所以教唆行为不构成任何犯罪。
十二楼:楼上的两个其实说的很对,让人自杀是没事的,不犯罪。
十三楼:看完上面几个人的解释,我更气了,那岂不是这些喷子们一点事都没有?
十四楼
一连数千楼。
都在讨论这个事件,想要给这件事中受害者小女孩一个交代和公道。
但
纵然他们论坛里有许多能人,也没能从法律的角度,找到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法。
教唆他人自杀,是不构成犯罪的。
除非教唆那些有智力认知障碍、精神疾病的人自杀,才会构成犯罪。
而这个小女孩
已经满了八岁,属于有部分民事责任以及认知能力的人了。
知道跳楼的相应后果。
正常人都不会往楼下跳。
这种情况下。
对方是不会构成教唆犯罪的。
至于指责一元捐款的喷子们
结合以前秦牧提供的案例,这些喷子们最多是判个缓刑。
而且。
骂的人虽然有几百条,但大部分人的点赞数和传播量都没超过量刑标准。
能以诽谤罪起诉的
估计也就十几个人而已。
雪崩之下。
虽然每片雪花都是凶手,但能受到惩罚的却只有部分人。
这点把论坛里的许多人气得不轻。
也是现实中最无奈的地方。
「人都自杀了,最多是追究个缓刑?还只追究部分人?」
青岚看完了三千多楼忙深吸了一口气。
缓解了一下差点被气炸的肺部压力。
三千多楼里。
出现了许多人法律相关专业的人,他们把案子的里里外外都分析了一遍。
总而言之一句话。
追究可以,但效果不大。
那个喊出」怎么不去死」的网友,更是屁点事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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