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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八章 匿名热心网友的建议(第3页)

也正因如此。

那些仅仅是参与了指责周小清的人,并不会因为他们的一句话而构成诽谤罪。

在刑法中。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般只有达到了相应传播度,才能构成情节严重。

但……

他连夜搜索了脑海中的所有刑法发条、司法解释,终于在其中发现了一个突破口。

在《最高院关于利用网络信息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中。

第五条,详细规定了: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导致他人自杀、或者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而很显然。

周小清的情况,完全符合了导致他人自杀这个条件。

有医院开局的凭证作为证明。

便可以将诽谤罪……

转为寻衅滋事罪。

而且。

若是升级成寻衅滋事罪刑期也将从三年以下,升级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因为……

寻衅滋事罪,情节一般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情节严重的,量刑幅度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而一旦导致他人自杀或者死亡的,在寻衅滋事上将直接构成情节严重,刑期封顶!

同时。

寻衅滋事属于兜底刑法,覆盖范围极广,只要参与了本次事件的……

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唯一的区别就是主犯和从犯。

也就是说……

先以诽谤罪报警,然后再和检察院等展开听证,将案件定性为寻

衅滋事罪。

便可以顺利追究这些喷子的责任了。

这个方法……

完全符合刑法逻辑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当事人提出来,检察机构必须要予以考虑并且给予回复。

「希望……能操作成功吧。」

秦牧放下了手机,喃喃了一句。

他已经把相关的司法解释原文出处,以及具体的操作方法全部告诉了周绍辉。

作为受害者的家属。

他们完全有权利要求报警并且立案转移。

此外。

他还把自己搜集的这些地址,全部给了周绍辉。

相信可以缩短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许多工作量,尽量将涉案人员全部控制归案。

「网暴……太可怕了。」

秦牧叹了口气,心情也有些沉重。

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

本该是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的年纪。

都能被网友们喷的自杀,可见语言暴力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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