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位于巴特兰斯国约克郡北部的魔幻之森是大陆上最大的魔兽森林,这里是最凶险的死亡之地,却也是冒险者的天堂。
一只冒险小队小心谨慎的走在森林里,
这支只有五位成员的冒险小队为首的是一名年近四十的沉稳中年人,他的体型高大魁梧,手里拿着一把大剑,走在所有人的面前。
在他的身后,是四名年轻的小伙子,其中一名面容清秀的青年人走在中年人的左侧后,手里拿着弓箭,箭不离弓,目光在身边的灌木丛间来回移动,谨慎而小心的防止意外的发生。另一边是同样拿着长剑戒备的帅气年轻人,他的样貌与走在最后一手持剑一手持刀的青年有些相似,应该是一对兄弟。
而走在由四人构成的菱形队伍的中间的,是一个有些瘦弱,身穿长袍手里拿着木质魔杖的少年。
此时,拿着魔杖的少年正开口和领头的中年人说话:“卡特伯伯,我们已经在边缘逗留了两天,还是找到魔葵花,是不是要再深入一点?”
听到他的提问,卡特摇了摇头:“这里已经超出我们之前定下的路线了,如果再深入,恐怕会有危险。”
“怕什么,我们一路上不是也碰到很多魔兽了,不都被大家解决了吗?”少年不服气的举了举手里的魔杖。
卡特闻言也没有生气,而是宽容的笑了笑,目光依旧在前方的道路上,只是用眼角示意身边的剑士解释,“罗杰,你说。”
罗杰会意的道:“我们之前遇到的最多也就是二阶的魔兽,而我们五个人里卡特大叔是三阶的重剑士,我哥和我还有南斯都是二阶,再加上阿瑟尔你这个见习魔法师,这么多人当然能解决掉它们。”
罗杰的哥哥本尼接口道:“可是再进去就是三阶魔兽的地盘了,单凭我们的实力,一个不小心可是会翻船的。”
弓箭手的南斯也点头补充道:“我记得从这里再往前就是风狼的地盘了,我们还是小心点好。”
风狼虽然只是三阶的魔兽,但它们是群居生物,动辄上百的熟练可以轻易杀死五六阶的中级职业者,如果遇到,他们这支小队绝对是逃不掉的。
阿瑟尔红着脸不说话了,相比其他几人都是来过几次魔幻之森有些经验的老手,他只是个第一次来的菜鸟,说是见习魔法师其实只是个会扔几个火球的魔法学徒,根本就没什么战斗力。这次能跟着来还是仗着卡特是他大伯才死皮赖脸的跟来历练,所以他也不敢太放肆,免得下回大伯不肯带他了。
又走了一段路,还是没有收获,阿瑟尔忍不住又开口了:“魔葵花喜阳,不如我们到开阔点的河边看看?”
“魔葵花虽然喜阳,但不喜欢水,何况河边是魔兽的聚集地,就是有也被吃光了。”
“那怎么办?这时间也没剩多少了。”
魔葵花虽然只是低级的魔法植物,但它的花是很多药剂配方和炼金配方里都会用到的中和剂,而且它的根茎还有解毒的效果,所以很多魔兽都会吃它,导致这种植物变得十分稀少,因此价格也节节攀升。
这次他们在佣兵工会接了找寻魔葵花的任务,雇主给的佣金十分可观,而相应的,如果任务完成不了,工会会扣除他们的抵押金和小队积分,那可不是他们想要看到的。
卡特沉吟片刻,也没办法,“如果实在找不到也只能算了,反正这一路找到的东西多少也能填补任务失败的损失了。”
大家对他的决定没有异议,虽然任务失败是很可惜,但最要紧的是保证安全。
“再往里走走吧?我记得再前面一点有一块空地,我上次和其他人过来的时候在那里发现过魔葵花,说不定现在还有呢。那地方比较隐蔽而且没什么魔兽的。”南斯开口道,他曾经加入过一个比较大型的佣兵团,虽然只是外围成员,但也跟着做过几次大型任务,只是后来觉得佣兵团的风气不太好,他才退出的,然后才加入了卡特的冒险小队。
他的话让卡特暂时打消了回程的打算,“那就去看看吧,要是还没有,我们就回去。”
于是一行人换成了南斯带路。
虽然只去过一次,但南斯的记性好,带着同伴七拐八拐的就到了他所说的地方。
那是一片隐藏在野草堆里的空地,那些不知名的野草开着淡黄色的小花,底下隐隐露出一棵枯死的大树,横卧在地的枯树上还有焦黑的雷击过的痕迹,这或许就是空地形成的原因。
“我们分开找找,注意安全,这里面说不定有蛇。”卡特吩咐道,又看了看自己的侄子,“阿瑟尔你跟着我。”
阿瑟尔有些不服气,但还是听话的跟了上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南方和北方作者僖瓜团子文案李晋东貌似豪爽大方堪比北方男人,其实谨慎小心,总是裹足不前。孔扬温文尔雅体贴细致是典型南方男人,但一旦爆发,就不会回头。他们七岁认识,一起长大,二十九岁又重逢。一个自己茫茫然着不懂,另一个就配合着假装不知。但终于行差踏错一不小心迈出一步。之后就天翻地覆,一切全都变化。我们上了床,孔...
下本想要写轻松一些的题材,打算先开穿成首辅的男寡妇简介下拉到底可看本文文案西辰穿书了。他穿进了一本BL向的团宠修真文,不过倒霉的是,他并没有穿成被团宠的主角受,而是穿成了主角受的傻子小师弟。这里的傻并不是指笨,小师弟是真的会流哈喇子的那种傻。这样一个傻子,之所以能成为主角受的小师弟,只因为他拥有与主角受一样的雷火双灵根。主角受因体质问题无法结丹,宠他如命的师门不忍看他仙途坎坷,便寻来了这个小傻子。他们用天地灵宝助供养小傻子,为的只是待他结丹后,将他的金丹剜出送给主角受。西辰穿来之时,金丹已成,且他已被下了禁制,不取出金丹就会死。当然,以小傻子残破不堪的身体,取出金丹也活不了几天。左右都逃不过一个死,西辰干脆摆烂,不过他活不成,也绝不会让其他人的人好过)他自毁金丹,放火烧山,还将师门的法宝偷走变卖。在生命的最后,他用变卖来的银钱醉生梦死,过得那叫一个美哉。期间,他还邂逅了一名叫做小花的清纯少男。清纯少男,大家都懂,美则美矣,技术堪忧,不过谁让西辰就好清纯少男这一款呢。事后,西辰心满意足的挑了个地方等死,可几天后,他不止没死,甚至还容光焕发。他觉得事有蹊跷,找了个神医,神医告诉他你的筋脉灵根已重塑,而且你怀孕了!西辰他明明记得他是男的啊!大受震撼的他,回去就给自己熬了一碗堕胎药,刚要喝下去,肚子里传来一个微弱哭声呜呜呜呜爹爹不要抛弃我,我会当最乖的龙宝宝的!西辰手一抖,堕胎药砸了一地。比男人怀孕更可怕的是,他怀的还不是人,而是一条龙龙族是整个修真界最强大的种族,出生便有通天修为,且个个容貌出众,气运逆天,是天地间的宠儿。但事物往往并不能十全十美,天道克制,龙族繁衍极为艰难,已有千年无一幼崽诞生。而现如今还活跃在修真界的龙族也只有一个,那个传说中孤僻自傲性情暴虐,被整个修真界称为疯批,且已经活了一千八百岁的南泷仙尊。西辰救命啊!说好的十八岁的清纯少男呢注本文主角无任何智力方面问题,穿越初期为装傻预收穿成首辅的男寡嫂在成为美食博主的第四年,厨艺精湛的江淮清意外爆火。就在他以为自己苦尽甘来,终于能发财的时候,他的脚一滑,倒霉催的穿了书。他穿进了一本龙傲天逆袭爽文。龙傲天大都有一个凄惨的黑化经历,这本书也不例外。男主家境殷实,天资聪颖,原本是个前途不可限量的天之骄子,却因被人暗害,瘸了腿不说,父母与兄长也死在了这场暗害之中。失去父母与兄长的男主彻底黑化,为了报仇,他拖着瘸腿,流着鲜血,一步步爬上朝堂。黑化后的男主心思歹毒,手段狠辣,在朝堂之上无人可敌,不过十年便坐上首辅宝座,权侵朝野。江淮清觉得男主虽是个瘸子,却位高权重,有钱的很,若是真穿成男主也不算亏。不过可惜的是,他并没有穿成男主,而是穿成了男主的男寡嫂╯□╰被迫变成一个能生孩子的哥儿也就算了,关键这个男寡嫂还是个不得善终的恶毒炮灰!男寡嫂刚一进门,男主的兄长就断了气,男寡嫂见状,干脆将他家仅剩的二两银子卷了跑路。男寡嫂的行为导致男主母亲不治而亡。男主睚眦必报,在得到权利之后,立马找到男寡嫂,将男寡嫂五马分尸。回想书中男寡嫂的血腥结局,又低头看了眼坐在轮椅上,尚还满眼单纯的小可怜男主,江淮清默默拿起锅铲开始赚钱养家。哼哼,这么大个金大腿不抱,他去贪那二两银子干嘛?此时男主的母亲还没死,还没失去所有亲人的男主也还没黑化。江淮清想好了,他要趁男主在黑化之前,以贤惠男寡嫂的身份紧紧抱稳小可怜男主的金大腿。为了保证金大腿的稳固性,江淮清嘘寒问暖殷勤备至,把小叔子当亲儿子来疼。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哪里操作失误,渐渐的,小可怜男主看他的眼神越来越诡异。江淮清以为是他抱大腿的小心思被男主看穿,赶紧找了个要嫁人的借口跑路,可刚跑一半便男主抓了回去。在他面前一向表现单纯的男主满脸阴鸷的轻抚着他的脸,危险在他耳畔低语嫂嫂既想嫁人,为何不嫁朝瑾,难不成嫂嫂也嫌弃朝瑾腿瘸????江淮清惊了,你个小可怜怎么还有两副面孔!还有,我把你当儿子看,你怎么能把我当老婆看啊╯□╰顾朝瑾一直以为上天让他重生在十年前是在惩罚他,直到后来看着江淮清,他才恍然明白,这并不是惩罚,而是上天对他的垂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怀了仙尊的小龙崽穿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那一年,蔺彩看中了一个男人,所有人都说她们不合适,可是她还是勇往直前的追了,后来,当她看着他抱着别的女人躺在属于他们的那张床上,心碎欲裂。那一年,江零恨上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恬不知耻的夺走了他的心,就在他以为他们可以一辈子的时候,她拉着别的男人的手,跑了。后来,某会所的房间里,蔺彩跪在地上,泪流满面求你不要卖掉那些股票。江大少嘴角微扬如果你愿意,再追我一次的话我可以考虑考虑...
关于鬼物末世这里怎么闹人了平静的都市夜幕下,藏着常人无法想象的恐怖。午夜窗外的无头人影废弃厕所内的窃窃私语路灯下鲜红如血的影子江凡半夜遭遇猛鬼索命,觉醒诅咒进化系统,他发现激发鬼祟的强烈情绪,就可以推演它们身上的诅咒。于是乎,这个世界恐怖绝望的画风中,多了一股泥石流。人敲门,人贴背,午夜人影,漆黑房间内看不见的人,凌晨公交车上多出来的人,梦境深处最不能被提起的禁忌,杀穿了灾神噩梦的男人「当我行走在黑夜,我就是最大的怪谈」「鬼吓人,他吓鬼」「这个主角太凶猛」「他比鬼更像鬼」「灵异恐怖,吾心也未尝不歹毒」「当我身负亿万诅咒,人鬼身份或许早已互换」第一章慢热,主角性格反传统,从不内耗,快速甩锅,严以律人,宽以律己,同时人物性格会不断成长。整书会一直维持灵异风格。...
幻千弋仙界一股清流,抚得一手好琴,炼的一手好药。我成神时不巧让天雷劈中,被幻千弋救下并带入幻弋谷,在这里结下不解之缘。小米我要回苍山幻千弋梦儿我知错了,来,有什么事我们关上门再说。哎,别动手有事好说...
她是夺人魂魄的特工血凤,一朝穿越成魅家独宠的大小姐,却被传言有三克之人,并在大婚前夕遭人挟持,备受折磨,想让她婚礼变成葬礼。哼!我血凤之命是尔等说取就能取的,笑话,妄为我血凤二字。历经千辛,她找到了回家的路,却在当夜被人玷污,大婚之日,全城皆知她失身绯闻。本以为夫家退婚,却不料大红花轿前来迎娶,一句本姑娘不嫁惹来众多非议。一句他不配我更是张狂。在暗处的某人嘴角上扬有意思!他是人人闻风丧胆的邪王,嗜血成狂,唯独对她另眼相看。一场赏花宫宴,本是该命丧黄泉,却绽放她无尽风华。面对无尽流言蜚语,他指着她,就是她了。一句话她成了他的妻。她用尽手段报杀父之仇,当匕首刺进敌人的胸膛,却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