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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六章 毁尸灭迹(第1页)

吴方琉拍着老胸脯对我发誓,尸体会讲尸语千真万确,绝无虚言。尸体虽然没有灵魂,但有一种特有的感知,在鬼国巫术中,称作“尸灵”。这种感知灵觉,不仅能联系到自己的魂魄,还能感应附近的鬼魂所在。他昨晚就是通过四具尸体对刚离开的恶鬼踪迹感知,找到了冥王洞附近。

我说如果你有这本事,他们的魂魄丢了,你岂有找不到之理?他哂然一笑说,其实他早知道了这四个游魂跑到了哪里,全都跑到了北方,女鬼进我店铺买药,可能是路过,至于他们去北方什么目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他等了这么多天,四具尸体的主顾却再没来找过,这也是令他想不通的地方。但无法赶尸,又无人来找,他这个地方连个电话都没有,更联系不上主顾。只有任由尸体暂时停放在楼上了。

沈凌把这四个主顾的联系电话以及地址记录下来,他们全是云贵地区的,令我很诧异。如果说吴方琉说的是假话,敢给我们主顾的登记信息吗?那可能真的是那女鬼在说谎了。

跟吴方琉告别,朝死尸客栈走回去。我们先要安顿了几个警察的尸体,然后再回吉首。回去的时候,又路过那具染有银蛇蛊毒的尸骨,我跳下去仔细的看了一下,因为前晚下过一场大雨,四外痕迹都被冲的干干净净,找不到任何线索。

不过看出了这具尸骨死亡时间不会太久,从骨头的成色上看,应该是最近遇难的,肉身被蛊毒腐蚀,短时间内化为了一具尸骨。

沈凌跟着我左看右瞧,但不时看着我的脸,因为她看不出什么毛病,便从我的表情上找答案。

我们在下面看了半晌,钱冲却没下来,双手负在胸口上,焦急的在上面徘徊。他终于忍耐不住了,对我们说道:“不就是一具有毒的尸骨吗,在这儿放了很多年,还能看出什么?”

我心想跟我起初的认为一样,但上次没仔细看,现在一看大有玄机啊。因为我在尸骨下面,找到了一粒粒类似于鱼肝油那种透明的金黄色颗粒,这东西可是大有讲究,说起来可能会扯远,先暂时不说了。

沈凌弯着腰从肩膀上探过头,看着地上这些颗粒说:“这都是蛊毒的残留物吧?看着挺诡异的。”

我回头冲她一笑:“学会动脑了,有进步。”

这时候杨诗云说话了:“沈凌,你说的不对,你看,尸骨上面的是银白色,而这个是金黄色的,我猜测着不应该是蛊毒的残留物,应该是下蛊之人留下的。”

听到杨诗云的话,我惊讶了,但最后我嘴角还是露出了一个笑容,因为她们两个猜得都不对。

再看了一会儿,不见有其他的发现,才上了山坡,沿着这条道往回走。前晚往这儿跑的时候,是拼了老命,没觉得有多远,现在漫步走过去,竟然足足走了一上午,中午时分,才看到了一头栽在坑里的面包车。

距此不远的地方,应该有个警察死尸的,可是没找到,半点痕迹都没有,令人匪夷所思。难道有人过来把尸体收拾走了?但经过一夜大雨的冲刷,线索被消灭的干干净净,什么都找不到,令人郁闷。

我们五个人想把坑里的车抬出来,用它代步回吉首,还能把死去几个警察尸体带上。不然,我们要是步行的话,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走回市内。可是五个人中还有两个女人,哪怕我们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恐怕也抬不出来。不过我们虽然这样想,但是我们还是动手了,最后结果可想而知,整个车无动于衷的躺在坑中。

整个车头卡在两米多深的坑内,看来想弄出来除非用吊车。

只有放弃了面包车,到了下午两点多,才回到了死尸客栈下的山沟里。可是我们却发现,这个死尸客栈被付之一炬,烧成了一堆灰烬!

本身吊脚楼就是用木材搭建的,因为山林里最不缺的就是木材,山里的村寨修建房屋都是用的树木,所以燃烧起来,肯定不留什么东西。

我们惊愕的爬上坡,走到客栈废墟前,除了一些加固房屋的铁钉之外,全变成了黑灰,包括里面的死人尸体,竟然连个骨渣都没剩下。这到底发生了什么,是谁把客栈给烧了?这把火肯定不是前往点的,大雨中不可能燃的起来,也不像是失火,不然整个山林都会遭受波及。仅有这座客栈被焚毁,明显有人纵火,毁尸灭迹!

沈凌来时带的手机和通讯器材都丢在了客栈内,前晚仓皇逃窜时没来得及拿上,无法跟当地警方联系。我和钱冲的手机,也在追逃时,不知丢在了什么地方。更不用说李蒙和杨诗云了,他们身上的通讯工具也都是不知道丢到哪里了。现在就算找得到,不一定能用了,并且这深山里,还不知有无信号。

在废墟内找了半天,我只找到了一块圆形铜牌,用纸擦干净后,看成色很古老了,上面满是斑驳的铜锈,正面是一条盘曲昂首的小蛇图案,背面有一行古怪的符号,既像一种记号,又像一种文字。

我心想小蛇可能与银蛇蛊有关,后面的文字应该是苗族独有的文字吧?拿给他们两个人看了,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

眼看快要三点了,我们废然走下山坡,看着往北而来的这条弯曲坎坷的山沟,估计天黑都难走到公路上。两天两夜没睡觉,中午也没吃饭,我怕杨诗云他们坚持不下来。站在那儿想了想,既然这儿被毁灭的干干净净,吴昕住的洞口外,不是还有两具尸体吗,说不定从他们身上能找出什么蛛丝马迹来。

我决定回去看看,一来在吴昕洞里好好睡上一觉养足精神,二来她不可能不给饭吃吧?这样又能追查到尸体的线索,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

当我提出这个建议后,沈凌、杨诗云和李蒙没意见,但钱冲坚持要回吉首。他说的也不无道理,继续留在这儿,没有粮食和装备,在遇到像跳尸那种级别的妖鬼,等于是自杀。我包里的黄符基本上快用完了,他的包早落在了半路上,找不到了,我们基本上是到了粮尽弹绝的地步。

沈凌、杨诗云和李蒙夹在中间,看着我们俩各持己见,竟然没了主意。我看着她说道:“还记得前晚我跟你说的那句话吗?你不能离开我身边一步。”沈凌点点头,看样子是站在我这边了。

钱冲冷哼一声说:“你是她什么人,为什么要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他……他是我哥!”沈凌指着我抢先说道。

我听了这句非但没高兴,反而心里涌起了一股酸味,你跟他这么说什么意思,难道要跟他表明,我们俩是兄妹,关系很清白,让他放心的去追求你吗?靠,越想越不是滋味。

“哥?又不是你亲哥,干吗要听他的。来的时候,你可是答应了韩队长,事事听我安排的,要是丢下你不管,出什么事,我也没法向韩队长交代。咱们还是回吉首吧。”这小子居然用强的,一把揪住沈凌的衣袖,拉着她就往回走,自然杨诗云和李蒙还是选择相信我,他们没有离开站在我的身边。

而我站在那儿不动,心想看沈凌意思了,她要是想跟着钱冲回去,我干吗去拦住,说不定还会自取其辱。

沈凌茫然回头看着我,脚下踉跄的跟着钱冲,我的心不由凉了半截。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她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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