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给各位亲爱的看官へ:由于昨晚最后一更“狐狸呆子”码到深夜,内容稍显粗糙,偶忍不住重新给它修改了一下,亲们再回头瞧瞧哈,话说最后纸团上的字也被改了,偶为这不谨慎的一章跟大家说声抱歉~)
“欲知唐门所在,带同信物到袖海楼一聚。”
大眼直瞅着纸上的“唐门”二字,抓着纸条的手微微一紧。
第一个反应就是,果然那个唐洛是没什么名气的,像唐门这么隐蔽的组织,果然只有大人物才会知道它的存在!!
小脸止不住地兴奋,墨南猛的跑回屋了,乒乒乓乓,在背包里搜了一下东西,然后急匆匆地出门去了。
走到大门处,却见管家已经备好了马车,见着墨南,只是笑眯眯地道,“王爷已经命小的将马车准备好了,姑娘想去哪只管与车夫说一声。”
墨南听着大眼眨眨,美人怎么知道她要出去?
没心思想太多,墨南径自上了马车,吩咐车夫去袖海楼。
车夫应了声,马车咕噜噜向前驶去,管家一脸欣慰地看着马车走远,心叹王爷为墨姑娘可花了心思呀~
总算,是做了一点年轻人该做的事~
谈谈情,说说爱~~
正径自想得欢喜,却见墨东西从后头急急奔了出来,嘴里咬着一封信,直直追着马车跑了出去。
管家看着墨东西,心下有些纳闷,那封信……怎么还没给墨姑娘么?
半个时辰后,马车在袖海楼的楼前停下,墨南走了进去,便有人走了过来,看着墨南,一派恭敬道,“墨姑娘,我家主人请姑娘到后院厢房。”
墨南眨眨眼,“你家主人是谁呀?”
那人只是冷冷垂首,“姑娘见了便会知晓。”
墨南哦了一声,跟着那人进了后院。
墨东西跑到门口的时候,却叫两名护院拦了下来,“去去去,哪来的小畜生,一边去!”
“说不定是楼里哪位大人养的家猫呢~长得跟只小老虎似的。”
墨东西咬着那封信,冲着两人便是一阵张牙舞爪,后腿一蹬,便朝着其中一人直直蹦了过去……
再说墨南被那人领到了后院的厢房,却见,房内隔着一扇屏风,屏风之后,一个人影立于其后。
“你来了。”屏风后的声音透着几分沙哑,墨南耳尖微微一动,听不出什么味道来。
“你找我的?”墨南看着屏风后的人问,“你知道唐门在哪?”
“既然找了你,自然是知道唐门的所在。”那人顿了顿,又问,“不过,你身上可带了信物?”
墨南听着,小鸡啄米似的点点头,“带了。”
“是么?拿过来我瞧瞧。”
墨南听着,手一抬,忽的一顿,脸上有些纳闷似的,“你要看来做什么?还有啊,你怎么知道我是唐门的?”
“因为我也是唐门的,你自小在唐门长大,我自然是知道你的。”
墨南听着这话,大眼眨眨,忽的惊叹一声,“你也是穿过来的?!”
却见,屏风后的人微微一顿,声音显得有些顿然,“穿……咳咳,唐门之人,自然都是穿过来的。”
“你是说整个唐门都穿过来了?!”墨南大眼猛的瞪大,一脸惊叹似的,“好厉害!!”墨南一脸佩服似的,不见屏风之后的那人,忍不住伸手微微擦汗,这对话怎么感觉越来越诡异了?
他不过是随口接的话,接上了?
墨南不晓得屏风之后那人的想法,犹自一脸兴奋,“难道说唐少也是穿过来了?!哎呀,干嘛不早说嘛~还弄个屏风搞得那么神秘~”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道圣旨下,刚穿越过来的她稀里糊涂成了未来太子妃。人道,太子殿下丰神俊朗,品貌无双,是天下男子争相效仿的典范。听说,颜家小姐个性彪悍,丑陋花痴,是所有淑女急欲远离的所在。我呸!谁在污蔑她?想她颜氏嫡女,才貌双全,身份高贵,配什么男人不绰绰有余?然而,三人成虎,一时间,她成了全天下人鄙视的对象京城闺秀群起挞伐,连自家姐妹也不例外。找死!以为姐好欺负吗?一脚踢出去!英俊男子纷纷来袭,倾诉衷肠婉转缠绵。丫丫的,不知知道姑娘我丑陋花痴吗?一拳打飞你!但是,不对劲!总感觉有一只无形的手,暗地里操纵一切,一步一步将她逼入深渊。呵,从来只有她设计别人,何时轮到别人来设计她了?敢设计我是不是?姑娘我就让你尝尝被反设计的滋味!一层一层,抽丝剥茧,拾级而上,最后且看始作俑者如何被她踩在脚下,尽情蹂躏!...
天才美少女代父守别墅,雨夜惊魂,一个浑身是血的英俊男子闯入别墅蠢女人,别喊,我是这别墅的主人的保镖啥米?保镖?保镖能请天价女仆?啥米?我跟你说,虽然是高价,可这个价钱不陪睡哦!冒充保镖的无良总裁冷笑那多少钱陪睡?小女仆怒多少钱都不陪睡!哎呀我的乖宝宝,我是你亲生的娘,不是你爹地请的女仆和奶妈唉!新书连载中,欢迎支持九夜贪宠首席的千亿前妻。PS读者群号80306493。...
搜索关键字主角云雀恭弥,理惠┃配角家教众┃其它云雀恭弥,BG,咬杀...
关于秦先生离婚吧我不爱你了一场车祸带走了秦斯以的记忆,醒来时被告知眼前这个小自己12岁的男孩是自己的结婚对象?出院后的第二天,秦斯以就被拽到了礼堂与那个陌生的男孩完成了自己的婚姻大事。就在婚礼结束的时候,他在角落里看到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这一刻,丢失的记忆渐渐涌入昏暗的房间里,秦斯以卡住迟迩夏的后脖颈,将他按在墙上,低沉的声音裹着刺骨的寒,说,你叫我什么?迟迩夏被他按的喘不上气,一口气卡在喉咙里,他眼底盛...
第三纪元,人类迁居南阿尔法星系,军风鼎盛。一个来自殖民星球的菜鸟新兵,一件来自万年前的先祖遗物,铸造了星空战场上的不败神话。在广袤星空战场上,且看这个平凡少年,从小兵到元帅,破开迷雾,造就辉煌。分享书籍星际强兵作者闪烁...
一个人,一把剑,一本法诀,他就这样充满憧憬和向往地踏上了寻仇之路。为了报仇,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他会不择手段,不顾一切,挡他者死。这是一个只为仇恨而活的青年。这本书是慢热性质的,进来看看,顺便收藏一下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