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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君大少的订婚宴精(第1页)

顾万千放下空了的杯子,八卦,大八卦,豪门亲兄弟,争抢同一个女人!

“那怎么成了你的嫂子了?”生怕问的太生硬错失了重磅八卦,顾万千问的小心。

“你知道吗,我和她从小就认识,一起长大,你知道什么是青梅竹马吧,我们就是,她是我的青梅,我是她的竹马,她说,以后要嫁给我,给我生一群孩子。”君骁大概是陷入了那过往的回忆,原本就迷离的眼神更加遥远,有一种无力握住的苍白感。

“那时候你们几岁?”

“七岁!”君骁伸出五个手指在顾万千面前比划。

七岁?顾万千汗颜,她七岁就只会玩泥巴!这男人那么小就开窍啦,和小妖年纪差不多大啊!

“后来我每天都在等她长大,可等着等着,有一天,我却发现她和我大哥躺在一起,光着身子,该做的不该做的,他都帮我做了!”君骁眼神变得暗淡,然后是愤怒,可见那个记忆深处的画面曾带给他多少痛苦。

哎呀!豪门乱情啊!

“然后呢?”

“然后我就揍他呗,把他两颗门牙都打掉了,后来那孙子又跑到韩国种了两颗回来!”

“那你的青梅就和你大哥好了?”顾万千并不关心从哪国中的牙,关心的是故事的主旨内容,那天电视上看,新娘子一脸幸福娇羞,应该是早就对君大少有意吧!

“恩,她就抛弃了我!”君骁揉着头顶的短发,神色痛楚,被抛弃不只是女人的权利,男人遇到也会很受伤!

“最可笑的是我捧着她和公主一般,最后她告诉我,她从来没有爱过我,她心里一直都是那孙子!”

“过几天她就如愿了,嫁给她喜欢的人!千千,我不想去参加她们的订婚宴,真的不想去!”男人摇着头,一脸的茫然,和往日贵公子的形象大相径庭,更像是一个被人遗忘而无措的孩子。

“为什么不去,去参加那对狗男女的订婚!”顾万千一拍桌子,男人是最不能怂气的动物。

“可我不想孤单一个人去,我不想让他们笑话,千千,你可以做我女伴出席吗?”君骁拉着顾万千的胳膊,那祈求的小眼神就是无欲无求的神仙看了也得动容,顾万千张嘴,一句没过脑子的话就从嘴里溜了出来。

“去!我陪你去!”

说完她就后悔了!不过想想,这伤心美男都醉成这样了,第二天酒醒了能记住个屁啊!

可第二天顾万千就知道自己想法错了,有一种人,尽管醉酒醉的厉害,但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都还记得,更难得的是他还精准的记得别人说过的话!

在一种焦躁的情绪中顾万千过了两天,再过三天君大少的订婚宴就开始了,顾万千打电话给君骁说,剧组档期调不开,不能去了,结果下午就接到张导电话,说剧组统一休息五天,缓解拍摄压力。

之后又找了几个理由,也全都遇到了相同的待遇,最后顾万千也就放弃挣扎了,去就去吧,有谁规定一起去参加个婚礼就是男女朋友?有些事情光表面画清界限,也阻挡不了心里阴暗的人无限YY,那还不如你想你的淫邪联想,我做我的光明正大。

订婚典礼选在了泰和大酒店,按理说贝尔算是君家的产业,然而君大少订婚却放弃了自家而选他家,这其中的原委稍稍知道点内情的人就能猜出一二。

作为私生子的君饶,在君家地位颇为尴尬,这一场订婚宴女方家人全部出席,男方却只有君父薛子染。

用君骁的话说,一个入赘男人的私生子,他除了和薛子染有关系之外,整个君家干他屁事!让他顶着一个君姓已经是抬举了。

泰和酒店布置的喜气洋洋,君饶一身黑色西服笔挺昂扬,气质同样出类拔萃,和蓝君琰和君骁不同,他身上透着一种近乎神秘的阴冷,左侧胸口别着一个24K新郎胸花。在喜气的氛围中,男人的脸上却透着一丝厌烦和不耐,看到君骁和顾万千出现的时候,令人发寒的眸子带着一种说不出的诡异,唇边弧度似笑非笑,有一种嗜血的暗芒。

“二弟,不介绍介绍,这位是我未来弟妹么?”君饶上前一步,稍微拉近了和顾万千的距离,大胆中透着挑逗的目光黏在了她身上。

“她是我朋友!你滚远点!”君骁语气不善,她妈都公然表示对这个私生子的讨厌了,他自然也没必要为了豪门的脸面装模作样,如果不是新娘的邀请,他也不会给他这个脸。

君饶挑了挑眉,眼里的贪婪流露的坦然,仿佛顾万千就是一份散发着美味的食物,他有那个权利对着美味垂涎。顾万千对视着这样的目光,心里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哆嗦,今天是不是来错了!

“小薰还在里面,你不进去看看?”君饶将小薰两个字咬的轻且暧昧,唇边的假笑仿佛也加上了一种挑衅的意味,顾万千自然知道,小薰就是莫初薰,他的未婚妻,君骁的初恋。

“我看你是找打!”君骁在隐忍方面绝不是君饶的对手,要不是顾万千从旁边拉着,君骁的拳头就招呼上去了。

“怎么这么没城府!要打也不是这个时候!”将男人拉进大厅远离了令她多少有些惧意的君饶,才低声对着君骁说道。

“真不知道你这豪门争斗怎么过的!”

君骁摊了摊手,刚刚的气也消了一半,家里有她妈管着,公司有他哥盯着,他用得着去斗嘛!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受邀的宾客也都到的差不多了,顾万千也稍稍舒了口气,这种场合如果要是碰上蓝君琰该是多么令人不爽。

人有的时候真是不作不会死,顾万千刚庆幸没看见某人,某人就出现了,优雅中带着摄人冷气的臂弯里,一节雪白的藕臂轻轻环着,既尊贵又彰显了足够的主权,顾万千不用去看那藕臂的主人,也知道是谁,能这样公然挽着那个男人出现在大庭广众面前的,恐怕也只能有花海第一千金江秋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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