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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是怎么变成今天这样子的,锐雯不知道。
至于如何改变帝国的现状,这问题就更不是她这小小的中层军官能解决的。
她能改变的也就只有这个可怜老妇人的现状了。
“我们能去您家里看看么?”锐雯问。
老妇人当然同意。
她带着锐雯和马莉特回到家,一幢还算阔气的农家小楼面前。
一行人推开门,走进去,发现屋里的陈设虽然略显古旧,但物件齐全、打理干净、摆放整齐,给人的整体观感却还不错。
有沙发、有壁炉、有大餐桌,地上铺了毯子,墙上还挂了画,比特里威尔一般农民家庭的家居装潢要阔气得多。
“妈妈,有客人吗?”一个不过7、8岁的小姑娘,甜甜地从屋子里探出头来。
“这是我的小女儿。”老妇人把那孩子呵护地抱进怀里,才介绍道:“也是我最后一个孩子。”
“哦...”锐雯松了口气。
原来她还剩下一个孩子。还好,没遇上最糟的情况。
然后锐雯看着老妇人和她这最后一个女儿,就又忍不住问:“太太,你这两年过得还好么?”
“好,还好。”老妇人点头。
短短几年内死了一个丈夫,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按理说这日子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过好了。
但她语气认真,还真不像是在应付领导家访的客套话。
因为恰恰是她丈夫孩子的牺牲,才让她过上了“好日子”:
“我丈夫孩子的安家费和抚恤金,虽然有所拖延,但最后还是都发到了。靠着这笔钱,我在卡瓦老爷逃跑的时候买了不少田。现在可以雇人种地,不用再自己干活了。”
“而且征粮官知道我丈夫是十几年的老兵,知道我家是帝国的军人家庭,所以找我要的粮食也比别家要少...”
“所以这两年虽然日子过得紧张,但也能勉强过下去吧。”
老妇人抱着小女儿,这么絮絮叨叨地说着。
而锐雯听完这些,则在意地问:“您丈夫十几年前就在当兵了?”
“是的。”老妇人点头。
“那我应该认识他!”锐雯感慨地说。
她小时候就知道,村庄东头有个农奴出身的大叔,不仅通过参军获得了自由人的身份,而且还因此小小地发家致富,娶了老婆,有了自己的田产房屋。
这个故事对锐雯的影响很深。
她正是受了这个逆袭故事的鼓舞,才最终下定决心报名参军,尝试用自己的力量改变命运的。
“我还记得大叔总跟人讲的那个故事...”锐雯总算找到了点儿游子还乡的亲切感,开始回忆她的童年记忆。
“他当年好像是...在恕瑞玛,还是德玛西亚打仗的时候...立了什么功劳,从战场上带回来了一只金手镯,还是戒指?”
“戒指,是戒指!”老妇人眼里像是有了光。
她跟锐雯一起回忆着当年的美好回忆:“那是恕瑞玛一个部落贵族的戒指,而且不只一枚!”
“是我丈夫第一个杀进营帐,一刀砍下了那野蛮人的手掌——长官为了奖励他的勇敢,就把这只断手赏赐给他了。”
“知道吗?那只断手上可整整有5枚戒指哩!”老妇人激动地说。
“我丈夫当时兴奋得整个人都懵了,结果用力掰了好久,都没能把戒指从手指上给掰下来。”
“大家都在笑他。长官也开玩笑说,‘你要是连恕瑞玛人的断手都对付不了,干脆戒指也别要了’。所以他干脆把那只手给剁烂了,从一堆肉泥里把戒指给掏了出来...”
“就是靠着这些戒指,我们才有了田地,有了房产,有了孩子,有了自己的家...”老妇人一脸柔情地讲述着。
回忆着过去的美好时光,她整个人都像是活了。
还是过去好啊。
那时虽然也经常打仗,但战争给诺克萨斯人的印象,却是那么美好。
那时的诺克萨斯帝国还总是在打胜仗,今日灭一国,明日屠一城,脚步永不停歇。
那时的诺克萨斯人还拼了命地往军队里钻,要当兵都得靠竞争,靠抢。
“那时我丈夫每次跟军队出征,都能带回来很多很多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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