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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师某某的轶事三(第1页)

重野外森林里走出来的野小子,刚步入人类文明社会所表现出来的反应完全不是一个正常小孩该有的模样,他的平静被人当成腼腆,他的沉默被人当成怯懦,他的眼神所流露出来的灰白又纯黑的目光被人当成杂交出来的野种,被围观的人指手画脚,更有甚者上来触碰摸捏,他都表现的拧忍而坚定,任由周遭的人们肆意戏弄。

当时他无法用什么言语去形容那些对他动手动脚的人们,后来学到一个词语,觉得十分恰当,那就是鄙陋粗俗。

人们在一番把玩戏弄过后,便兴趣索然,看着天色不早,行事匆匆的各奔东西,只留下了停驻在街道上的他,就像他之前没来的时候一样,什么也没留下。看着各回各家的人们,他并没有动身的意思,因为他没有家,至少那个生存了十年的荒野不能算是家,尽管在那生活了整整十年,每天饿了就猎兽充饥,没事就发呆望天,可能唯一能让他感些兴趣觉得舒适的就是泡在溪河里跟鱼儿嬉戏。

但是他总觉得这种日子太单调枯燥,少了点什么,到底少了什么,他也说不上来,就是觉得没意思,生命里好像有一部分是空缺的,所以他想去找那空缺的部分,于是他就凭着直觉走了出来,走出森林后,才发现原来天空是这么大,这么蓝,不像在森林里被大树遮蔽的暗无天日那般朦胧,而是重没有过的明亮,就像是溪水那般澄澈,不对,比溪水还要澄澈,还要清明,多么美好的天,多么畅快的空气,他好像突然一下子找到了一些空缺的一角,虽然还没有被填满,不过终究是有了些收获,然后他继续走,顺着大道惬意的走着,走的很快,就像他的心情一样欢快,他似乎不知道疲惫和饥饿,就这么一条路走到底,走到头,往着一个方向坚定不移的走着。

不管日出日落,不管月出月隐,似乎没有什么能阻止他前进的脚步,不知道走了有多长时间,只知道经过了七次黑白交替,他虽然并没有觉得多累,但终归是有点饿了,然后他扫视了周围一遍,那双灰白纯黑的眼睛似乎放射出光芒一样,寻找着可以吃的东西,眼前一亮,找到了!一只在窜动的小东西,他一个健步扑了过去,抓到手中一捏,开始生火烧肉。

没有人教过他这些,他最初在森林里生存的时候也只知道生吃东西,后来意外发现生火的法子,便好奇心的尝试了下烧肉的味道,于是他便喜欢这种吃法了,或许他虽然生活在野外,但还是拥有人类贪物好吃的本性,烧好了肉三下五除二吃完,他开始继续上路。

走啊走,走啊走,不知道又走了多久,他终于看到一些建筑物了,那些建筑物不算高也不算低,有棱有角看上去十分漂亮,至少比森林里那些参差不齐的树木要漂亮的多,他有些激动,虽然他不明白激动是什么意思,就是觉得心跳的有点快,好像生命中空虚的那些东西一下子被找到了,他平伏了下自己的心情,然后迈开脚步,大步的冲向那些建筑物的地方。

看到了跟自己长的一样的生物,有手有脚站着走路,比森林里那些野兽好看多了,只是他们望向自己的目光好奇怪,是我哪里长的不对了么?

他发现这些和自己长的一样的生物身上穿的,怎么说呢,确实比自己漂亮多了,他有种很怪异的感觉,不仅是与对方身上穿着的差异,而是这些生物都围着自己指指点点,还有生物过来摸他,但是他一言不发,沉默如许,因为他不懂说话,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只是这种感觉真的很不好受,他拧忍着,坚定着,终于,天变的有点黑的时候,那些生物都走开了,他放松似的呼了口气,紧接着又感到一阵之前被填满现在又空虚的失意。

都走了,还是只剩下我一个人,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却是他意想不到的。

一个看上去有些苍老的家伙走了过来,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脱下来披在了他的身上,然后拉着他的手便开始走。

他那空虚的失意顿时又感到了一种叫做满足的东西。

从此,那个老人成了乡镇里的名人,因为他独身一人领养了一个野孩子,而那个野孩子也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家”!

在自己的第一个家里,他有了自己第一个名字——师某某。

老人是一名退休老师,他也不知道该怎么为这个野孩子起名,就以师为姓,至于某某这个名字,是因为野孩子经常发出的声音就是类似于嘶吼的“某!某!”,听起来有点像吓唬野兽用的口号。

认字,学说话,这些人类最基本的知识慢慢的在他脑子里埋下印记,师某某很聪明,聪明到不管什么事,都一学就会,触类旁通的他渐渐受到镇里人们的喜爱,没有人再去说他是个野孩子,因为他比镇上最优秀的同龄人还要优秀,他似乎真的找到了想要找到的东西,可是总觉得还是差那么一点,就差那么一点。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就十年了,师某某也长成一个相貌堂堂的英俊帅小伙,他温文尔雅,谈吐风趣,成为乡镇里人见人爱的小生,甚至无数媒人络绎不绝的前来提亲,门槛都被踏破了,然而一碰到这种情况,他便谢绝不见,养父在外推辞,有时候连养父都规劝他,可以找个老婆结婚了,我也陪不了你一辈子啊。

师某某却每次都摇摇头说不想这么早结婚,事实上他明白,前来提亲的门庭还都是条件比较好的,贴房贴车还贴嫁妆,然而唯一的要求就是要独立成户,不能把养父捎带进门。

这一点,是他绝对不可能应允的。

养父也知道他的心思,所以也就不再强求,只好帮着推脱,可一次意外却打破了师某某十岁以来还算美好的生活,在他外出打猎的一天,媒人们再次来劝说其养父,让他应下婚事,然而养父强硬的态度却令媒人气急败坏,到最后竟破口大骂,好好的牵红线演变成口水仗,其言语之恶毒直令老人几欲气晕,最后一口气没上来,就给活生生气噎而死。

等到师某某打完猎,满载而归看着倒在地上的养父,顿时潸然泪下,嚎啕大哭,他第一次明白了悲痛是什么感受。

最后到警察局报案,其检查人员竟以心肌梗塞突发而死,属于自然死亡与他人无关便入殓火化,这种调查结果如何能让师某某信服,在多番上述无果之后,他望着当时受理案件的乡镇最有名望的检察官久久不动,遂自嘲一笑,无比落寞的转身回家,留给他人一个萧索的背影。

几天后,师某某便离开了这座生活了十年的乡镇,只是不像当初走出森林那般决绝,带有一丝留恋以及哀伤再次选择离开生活良久的地方,顺手带走了几个肮脏生物的生命,便再也没有回去过。

那时候,他二十岁,修灵境界早达通玄!

在之后的岁月里,游荡在世界各地,留下无数的惊人事迹,有轰动全国的,也有鲜为人知的,每到一个城市总用一个全新的身份生存,以流浪者自居,然而继养父逝世后,却性情大异,喜怒无常,诡谲多变,时而疯癫,时而正经,其名号更是不胜枚举,似乎沉沦人世间成了他生命中唯一的意义。

直到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意外的碰上一个人,这才改变了他的人生,从此扶摇直上,脱俗于世间,成为神殿最具震慑力量的光明守护骑士团教官。

这个改变其人生态度的人便是神殿第五代教皇基德,在一次入世微服私访中,这位世间最为尊贵的神之代言人看了他一眼,便惊叹道:“阁下骨骼惊奇,实乃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罕见之才,不知是否有兴趣,匍匐在吾神的脚下,聆听其神谕,超凡于方外!”

当师某某醉意醺然的耷拉着眼睛,望着面前这个怎么看都觉得是个十足的神棍,直接吐了出来,喷了教皇一脸腌臜。

开玩笑,别说吐了一脸污垢在教皇脸上,普通人就算是吐出一口唾沫在地上,被教皇踩到,恐怕也得被扣上辱神的罪名当场格杀,而师某某吐了一脸的脏物,按照常理,拉出去五马分尸千刀万剐都不为过。

然而这位教皇毫不在意的抹了把脸,那双睿智的目光中爆射出的眼神,就像是一个在沙漠迷失饥渴数日的人,突然看到了一片森林般激动!

或许是这份激动的眼神中包含的隐晦感情,又或是见面前这神棍被自己吐了一脸都不生气,师某某脑子迷迷糊糊的点了下头,一把揽着教皇的肩膀嚷嚷道:“跟那什么神混有好处没?”

“你想要什么好处?”

“怎么着也得好酒好肉伺候着!”

“这个有点困难啊,本教神职人员禁荤戒酒,神有灵,众生皆生命,万不可杀生啊。”

“***!那还活个屁啊,小爷还不如跟我自己混呢!”

“咳咳,这也不尽然,只要别太张扬,偶尔的偷偷犯戒我就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滚犊子!喝酒吃肉还要藏着掖着,还有个屁意思啊!”

“呐,小子,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啊,我今天撂下话,这教你乖乖入了最好,要是不入,哼哼!”

“哎哟嘿,看不出来你个老神棍还想跟小爷玩硬的!爷长这么大还没怵过谁!”

“是么!嘿,那今个算你倒霉啦!看我插眼!”

一声哀嚎响起!

“你大爷的!不是说插眼的么!干嘛袭小爷的蛋蛋!”

“小子!这叫兵不厌诈!再看招!”

......

在一番“激烈”的交斗后,师某某最终老老实实跟五代基德回了神殿,这个在人间叱咤风云的怪胎由此在梵尼冈呆上了混吃等死的日子,并被赐予圣骑长的神职,管教神殿威慑世俗最大的力量——光明守护骑士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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