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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传说中的大腿舞(第1页)

尽管在百老汇有传统的歌剧,莎士比亚、莫里哀,这些不老的传说,经典一再被演绎着。

但在百老汇,最出名的还是歌舞剧。

起源于英国的歌舞剧,相比歌剧来说,舞台更加绚丽,而歌曲的编排也更贴近于流行歌曲,不少都是朗朗上口的民歌,加入舞蹈和美轮美奂的舞台布景,给人以更震撼的视觉和听觉享受。

在白天,百老汇演出的剧目并不多,很多剧院都还没有开业。

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已经开始营业的剧院,没想到门口等待的观众不少,闹哄哄的挤在售票处,好不容易买到了票,王学谦这才想起他还不知道等会儿演出的是什么剧目。

《应招女郎》?

肯定不是经典剧目,对此王学谦脑海中一点印象都没有,不过从剧目的名字上来看,很有歧义啊!

不过对王学谦来说,这种缺乏艺术底蕴,无法成为经典剧目的歌舞剧,他可不感冒。他不喜欢看这些歌舞剧,当然更不喜欢歌剧,相比之下,电影反而多少能够勾起他的一点兴趣。

但在默片时代,王学谦连进电影院的**都没有。

来百老汇,他完全是来打酱油的。前世,他也赶过时髦,去看过《猫》,除了灯光和舞台布景花哨一点,他也没看出有多好。可是阿罗伊斯想看,法国人骨子里天生有着浪漫的基因,他总不能舍不得那张五美元的戏票吧?

“算了,进去之后睡上一觉好了。”王学谦敷衍的想法,阿罗伊斯却感受不到。在阿罗伊斯才短短十七岁不到的人生经历中,根本就无法体会到虚情假意的可恶。还以为王学谦和她的想法一样,都热衷于艺术。

从‘丽人女装’出来的时候,老板霍夫曼偷偷摸摸的将一个信封放在了他的兜里,开始他也没注意,以为不过是聊表心意的小意思。

就在刚才,他捏了一把信封,心情一下子拨云见日。

除非霍夫曼故意使坏,信封里故意放着一叠草纸,就手感而言,至少有上百美元的劳务费。犹太人认真,抠门,把钱看的比命都重要,但也有些可爱的地方。比方他们注重信誉,不该吝啬的地方绝对大方。这让他有种出门就捡了个皮夹子的窃喜。所以,王学谦的心情还算不错。

顺着人群,向剧场内走去。

走进剧场的那一刻,一股热浪铺面而来,剧场内已经有大半的位置都上座了。

“这部歌舞剧一定非常出名,我有些迫不及待了。”阿里亚斯看到人山人海的追捧,眼神中满是期待的神色。

王学谦扭头看了一下周围,都是大老爷们,数百人的剧场内,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女观众,还是不堪入目的那种。剧目还没有开始,剧场内亮着橘红色的照明灯,他低头看向手中的戏票。

在戏票的背面,有这部音乐剧大概的介绍。

一个失去家园的少女,在纽约街头无依无靠,一步步走向人生的绝境,最后惨死街头的故事。

剧本延续着百老汇一贯的风格,主线简单明了,情节清晰,歌曲也没有什么歧义,但他总有种怪怪的感觉,让他说,又说不上来。

越来越多的人走进剧院,当剧场内的上座率超过九成的时候,剧院的照明灯突然暗了下来。而此刻,王学谦和阿里亚斯两人的边上都坐上了人,靠近阿里亚斯左手边,是一个彪悍的中年大汉,络腮胡,脸上一道狰狞的伤疤,让人怎么也想不到,这幅尊容的草莽汉子,也会对歌舞剧感兴趣。反而是靠近王学谦的那个瘦巴巴的年轻人,看上去有点神经质的苍白,多少像是有点艺术细胞的人。为了安全,王学谦跟阿罗伊斯换了一个位置。

“小子,你眼光不错。”

刚换好位置,边上的大汉并没有介意,反而莫名其妙的咧嘴一笑,一股冲鼻的烟草味,让他几乎背过气去。

王学谦也不知道大汉是夸他选音乐剧的眼光不错,还是阿罗伊斯长的可人,大汉才称赞的。只好尴尬的笑了笑:“听说这部音乐剧非常精彩,是慕名而来。”

大汉意味深长的看来王学谦一眼,让他不由得遍体生寒,就像是两个毫无瓜葛的人在酒吧中相遇,同坐在吧台上,互相聊天,话题只有一个——女人。

“是来看芭芭拉的咯?”

王学谦虽不知芭芭拉是何人,但大致能猜想到应该是这个音乐剧的主演,顺着话题点头道:“让人无法克制的表演,听人说总是觉得有些夸张,这才准备来看看。”

“哈哈,你朋友一定告诉你,看到芭芭拉撩拨人的表演,就像是坐在火山口一般,浑身燥热难耐。”大汉会意一笑:“小子,你带着女朋友来看芭芭拉的歌舞剧,总得要一个包间吧。不然到有你后悔的时候。

“包厢都预定完了。”王学谦多少有些遗憾,边上的大汉虽然长相粗鲁,从交谈中他开始意识到,大汉是一个对艺术有所偏好的人士,他心中不免有些愧疚,不该以貌取人。

叮咚咚……

随着一阵急促的鼓声想起,歌舞剧开始了,舞台上粉红色的灯光亮起。一个曼妙的身体,青蛇一般扭动着像是无骨的身躯,从幕布边上飞快的扭到了舞台中央,身上只有几块布头。

“芭芭拉!”

“芭芭拉!”

剧场中想起一阵歇斯底里的吼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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