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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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1页)

晋重华失笑,“少时苦修,并无甚趣事。”

“说说嘛,就……说说你和那位木姑娘?”

“她幼时遭逢家变,曾在引阳府修习几年。我与她不常见面,大抵算她半个父兄。”

阮重笙心道,人家可不见得这么想。按戏本子的桥段,这佳人落魄遇个英俊的才子相助,若不春心荡漾爱慕一番,都是要叫看客一顿好骂的。

当然,出于某种显而易见的原因,阮重笙把这番话折成了腹诽,面上自然而然转移话题:“这可越走越远啦,我们到底要走到什么时候啊?”

“昨夜已未见红光。”晋重华随手解决了个不长眼的尾随者,看得阮重笙啧啧称奇,“快了。”

离火种快了,离破界期也快了。

忽而风林簌簌,一声惨叫突兀越过了清风微声,也打破了宁静。

“什么人?”

阮重笙执弓在手,一箭穿云而去,却见一人顶着血肉飞扬,生生将方才惊叫的“东西”拖离了方向。

一片粉红衣角飘落。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锁了的是无意重复了的章节哦

第13章风波(5)

阮重笙干脆利落地收了攻势,上前几步,果然看见了一个人。

衣角主人是个穿桃花色衣衫的少年,此时捂着被一箭射穿了的肩膀抬脸,露出一张尚带青涩的脸。

阮重笙见果真如自己所料,扬眉,语带笑意:“花小公子?”

闻言那人头也不抬,冷淡道:“箭法精准了不少。”

“上次与公子相遇都是三年前啦,没些长进还怎么混。”他伸手把贺摇花拉起来,笑容灿烂。

感受到了贺摇花拽他的力道,阮重笙笑着握回去。

偶然遇故人啊。

说起眼前这位贺公子,还真跟阮重笙有些交情。

诚如所见,阮重笙其人幼年不过金陵街头客,觉着吃饱穿暖就是人生至幸,哪知道什么修炼。一切修习都是从裴回铮和落灵心捡回去的时候开始的。

阮重笙小时候很是落魄,第一次接触“书”这种东西感觉格外稀奇,不过半月,就将大隐园那百十来本书给读了个遍,裴回铮是懒散惯了,压根没多想,落灵心却觉得这孩子勤奋好学是天大的好事,利用了身份便利给了他宝月沉海阁的通行令。

修仙之人大抵鲜有不知宝月沉海阁威名。宝月沉海阁,其实是个不大能顾名思义的地方。其身为塔状,塔顶呈尖,收拢部分分作四块镂空,以映照溶溶月光。据说最初是由某位修仙大能创立,后又有一位极为杰出的武学奇才接手,亲自修订诸多秘籍,还往里添了近十分之一,很是任性。

它还有个任性的地方,就是不轻易对外开放,只在特定时间对天九荒部分弟子有限开放。嗯,而且只有一天。

所以每一代九荒上的少年辈都梦想过溜进宝月沉海阁。

所以在某个月圆之夜,一个老老实实在顶层看书的小少年在搁下一本秘籍的时候不介意抬头,就和某个偷偷摸摸趴在塔顶镂空雕花处的另一个小少年对上了眼。

……也是很尴尬了。

塔顶的小少年冲他比了个“安静”的手势,阮重笙非常懂水,冷静地点头,然后趁陌生人松一口气的间隙,狠狠一跺脚。

他踩的方位,正是机关所在。

阮重笙和贺摇花的第一次相遇就在贺摇花被甩出去中结束。

贺摇花仿佛是跟宝月沉海阁扛上了,充分发挥顽强的精神,虽然每次都进不来,但总要固执地来宝月沉海阁趴塔顶,风雨无阻。

一来二去的,阮重笙和贺摇花也熟了。两个十二岁的小伙伴有了一种微妙的友谊,具体一点,就是一起在金陵横行霸道,欺男霸女……啊不,体验人间风味。

那时阮重笙本不知道贺摇花是天九荒的人,只觉得这个小伙伴很合胃口,直到后来贺摇花告诉他:“我要回去做灵州少主了。”

十五岁的少年把懵逼写在脸上。

“我娘说那个女人要认我回去做她的继承人。”贺摇花叹气:“那个女人还杀了我娘,用我妹妹威胁我。哦对,她说我娘不是我娘,就是事出有因的收养。无所谓了,她好像一直不喜欢我,比起来我更在意妹妹。”

临走前阮重笙和他两个人酣畅淋漓打了一架,最后以阮重笙半招险胜结束。

后来一连三年,阮重笙都未再见过这个曾经臭味相投的小伙伴。所以说,这世事无常,谁知道重逢能如此意外。

“我现在叫你什么?邀少主?”当年那个自称“花公子”的小伙伴可未必随原名了。

不料,贺摇花淡淡报了名字:“贺摇花。”

原本的“贺花”加了个代表内门辈分的“摇”字,其余竟没变。

但阮重笙的重点已经不在名字上了,他低头看着被贺摇花冒险护住的“东西”。

说是“东西”也不失真,因为那就是一个由布包着的,被血糊满的头颅。

阮重笙:“尸体呢?”

贺摇花指指他头顶,阮重笙顺着看过去,一具尸体在他正上方悬挂在树枝间,腰身被牢牢卡住,头朝下瞪着眼和他对视。

阮重笙:“……什么玩意,会重生的?”由于这玩意儿还在往下滴口水,阮重笙作为一个没有特殊爱好的人,往边上不动声色挪了一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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