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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并不是一味的付出,喜欢应该是彼此拥有。好比糖婶家的桔子,他抢一大半琼琼抢一小半,彼此谁也不甘心都觉得吃亏,但同时又乐在其中,乐此不疲。这才是喜欢,真正的喜欢。杜山红那么傻,到头来只能沦为一个笑话。
当然了,假如文昊再长大成熟几年,他更愿意跟喜欢的人一起种桑树。每天一起浇水除草,看着桑树成长,无形中也是见证彼此爱情的成长。温情生动,浪漫长久。
另外这个傻帽杜山红对别的女孩一厢情愿犯傻也就罢了,升学到初中,在班上见了琼琼,他移情别恋,把这种一根筋的做法沿用到了琼琼身上。
那段时间琼琼刚好对画蝴蝶报以极大热情,各种花色各种大小的蝴蝶。完了,接下去蝴蝶们就算是彻底完了。碰上这么一个主,牢抓琼琼喜好,每天只要一有空一放了学就去捉蝴蝶,然后拿着十几只甚至几十只蝴蝶来讨琼琼的好。
更无耻的是,他不说只坚持一两天一两月,而是可以做到一直从每年早春的第一只蝴蝶到每年深秋的最后一只蝴蝶。一坚持就坚持了两年之久。把文昊也给累坏了,刚开始他还试图反抗,跟他竞争,但很快他就放弃,彻底输给他了。
第099章霸占了
这个文昊可以忍。确实在捉蝴蝶这件事上他比不过杜山红,心服口服。他不能忍的是,琼琼在初二那年竟然被杜山红这么笨的办法打动了,说他这人有趣,好像喜欢上他了。
每天一睁眼一闭眼,看到的第一眼最后一眼全是满房间杜山红为她捉的数也数不清的蝴蝶标本。她被他这种傻劲给感动了。
文昊怎么可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琼琼是他的,从她一生下来就是他的。
二话不说,先是跑去跟杜山红大打了一架,杜山红白净无力,但算他长得结实,不然被底下的非他不可;接着捂着青肿了的胳膊,偷偷来到琼琼家,趁她不在,一股脑把她满房间的蝴蝶全都装走焚尸灭迹;这还不够,不就是一根筋坚持吗,文昊也会,天天躺琼琼,除非她答应说她不喜欢杜山红,他才把床还给她。
这招最好用,短短两天就奏效了。琼琼拼命跟他解释,说她只是隐约觉得自己可能喜欢上了杜山红,并没有十分确定,离喜欢还早着呢。这还差不多。但从此她还不能要杜山红的东西,也不能再跟他说话,连看一眼也不行。
文昊家里人爷爷奶奶,琼琼的家里人爷爷奶奶,包括糖叔糖婶在内,都批评文昊这事做的不对,男子汉应该大度一点,不可以这么小气。文昊一个也听不进去,他才不管呢,假如琼琼不答应,他就永远躺在她不吃不喝永远也不起来。
不吃不喝这一招显然比前面的三招都管用,在文昊家里人琼琼家里人以及糖叔糖婶的安慰开导下,不到一天,琼琼便哭着答应了。有点委屈,但总算答应了。
差不多十年后的这天,文昊想故技重施。可身边既没有糖叔糖婶,也没有琼琼家里人,更没有他的家里人。有的是什么?他的顶头上司陈队长。
他绝不绝食,陈队长无所谓。但他明天若敢不去上班,陈队长一定让他卷铺盖走人。
文昊不能走,他也就不能绝食。绝食了哪有力气上班?
那打一架总行吧?人呢?人家刘夜早都走远了。
久而久之,又在琼琼无数次的开导保证下,刘夜比杜山红幸运,文昊接受了他这么个人的存在。允许她跟琼琼说话,允许了他在琼琼跟前出现。
但这家伙还不知足,一年后琼琼面临毕业离校找房子,他还想让琼琼搬进他家。文昊不答应,这回说什么也不能答应。但到最后,他不仅答应,还连着也跟着琼琼一起搬进了他家。寄他篱下。
即便明知道他对琼琼心怀不轨。
没办法,文昊出村进城了嘛。在这个没有安全感的城市,一遇到了现实,他也往往只能向现实低头。
城市里好的适合他们的房子都太贵了,他跟琼琼的能力暂时太小,最多只能租得起地下室或是远郊的荒村。地下室琼琼心疼文昊,说什么也不再让他住。在美院除去每年的寒暑假,这三年半的保安生涯,文昊一直住在地下室。
他本来瘦弱体质就差,地下室潮湿又不通风,时间一久,身体坏了一大半。动不动咳嗽生病。特别是最后这半年,他每月的那点工资,根本不够他的药钱。全怪他的身体太不争气了,如果能省下这笔药钱,他跟琼琼也不至于连间合适的房子也租不起。
远郊的房子便宜是便宜,可毕竟离城中心太远了。来回一趟至少得好几个小时。对于琼琼来说,没有比时间更珍贵的东西了。有这个时间挤公交,长途跋涉,还不如坐下来看会书画几笔画呢。
又不好意思再问家里要钱,或向糖婶借,思量再三,在那个寒冷的深冬,文昊不得已跟着琼琼一起搬进了刘夜家。情敌刘夜家。
刘夜说,你们不要想太多,就是普通朋友间的互相帮助,等琼琼赚到钱了,随时都可以搬出去。真会这么简单吗?他明明就是文昊今后乃至未来最大的敌人。
文昊从没见琼琼对除他以外的哪个男性这么好过,竟然不跟他主动保持距离?还主动愿意接受他的帮助?太匪夷所思了。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男人?
其实也不是非来他家不可,以文昊琼琼现有的能力,找一间普通的小单间还是没问题的。他也很愿意跟琼琼待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或挤在一张,或勉强分开两张小床也行,不管怎么睡,他一抬头一伸手都能够着琼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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