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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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第1页)

刘易斯忽然睁开眼睛,汗水淋漓了背脊,而怀里却抱着那珍贵无比的熊玩偶。

一切都是一场梦。

而梦境很真实。

可能因为那真的发生过吧。

“白纨绮……”刘易斯甚至想起这个名字都有些不愉快。

所以,原本是玩伴的他们渐行渐远了——除了因为白纨绮就读了女校之外,更有一个原因,就是刘易斯每次看到她,都想起她拿走了那个熊娃娃的事情。

他也不想到自己的心胸其实这样狭小。

又或者说,他从不愿意别人知道他的心胸狭小。

“你要当个善良、慷慨、有礼、并且懂得分寸和进退的绅士。”

但是……

他明明不是!

刘易斯知道自己其实小气又自私,非常不喜欢和别人分享珍贵的事物。他看起来很慷慨,是因为他只与人分享他不在乎的东西,比如财帛或者是一件好看的饰品什么的。

真正喜欢的东西,他是连看都不舍得让别人看一眼。

唯恐那人如同白纨绮一样,哭闹不休地讨要,而刘易斯身为绅士,必须拱手相让。

太让人为难了。

刘易斯最想做一个任性的人。

而他在职业规划上确实如此了。

他偏偏要走一条谁也想不到的道路,他要做他喜欢的事情,不管父亲的意见。

当时,刘易斯从名校管理学院毕业回来,声称要发展一个时尚品牌时,确实让老刘气得要升天,在家里乱砸东西。刘易斯面上看起来相当痛苦矛盾:“父亲,对不起……我辜负了您的期望,但这真的是我想要从事的理想职业啊……”

刘易斯那样恳切地说着,但其实他的心内充满着诡秘的快意。

就像故意打破花瓶又想逃避责备的坏小孩。

这是他自己也没察觉的一点邪恶。

刘易斯一直刻意忽略自己“爱破坏”的这一面,所以,他择偶的时候总是选择那些与他一样“善良、慷慨、有礼、并且懂得分寸和进退的绅士”。他每每看中的男人都是这个类型,但最先感到乏味的也是他本人。

所以当修斯指出“你总是在追逐你不爱的人……就像是到了年纪就该找个对象,找个对象就该找个那样的……你就奔着那样的去了。结果其实你自己也不喜欢,感情自然就无法维系了”的时候,刘易斯确实感到不快。

这像是被戳到了痛处一样,自然是要跳起来的。

刘易斯很不喜欢修斯的一点,就是修斯仿佛总能看穿自己的内心。

可是,或许……

这也是他喜欢修斯的一点。

刘易斯意识到,自己内心还是一个小孩,有破坏欲,也不愿意和别人分享心爱的玩具……还有珍视的家人。

修斯,是刘易斯仅剩的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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