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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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章(第1页)

但唐倩口中的却是鸭毛。

凶手不仅是个极端爱狗者,还是极端鸭类保护者?

理论上倒不是没有可能,但实际上可能性很低。

在这两起案子里,她们被割走的嘴唇才是重点,凶手瞄准的是她们相似的嘴唇,而她们同是五官端正、漂亮的女性。

可狗毛和鸭毛到底暗示着什么?

明恕微低着头,在走廊上来回走动。

真的是“吃人”吗?

凶手像那个吃年轻健康膀胱的女人一样,吃掉了孟珊和唐倩的嘴唇?

当时在特别行动队的审讯室里,女人嚣张地笑着,说:“你们可以杀猪宰牛,我为什么不能杀男人,吃掉他们的膀胱?我杀男人,和你们杀牲畜有什么区别吗?在你们眼里,猪牛低人一等,是可以杀来吃掉的牲畜,所以你们的行为就是合法的。可在我的眼中,那些男人也是低人一等的牲畜啊。难道长得像人就一定是人了吗?你们不会那么天真地认为,人的内部就不分三六九等了吧?我有钱,有能力,对我来说,他们这些低等人和牲畜没差,我吃几个,触犯了哪门子法律?”

明恕突然站定。

牲畜。

在那个女人眼中,被割走膀胱的八个男人只是类似猪牛的牲畜。

那这次的凶手,是不是有类似的想法?

孟珊和唐倩之于他,只是和狗、鸭类似的牲畜?

他吃掉她们的嘴唇,就和吃掉狗和鸭一个概念?

假如他此前还做过案,被害者口中放着的会不会是猪毛、鸡毛、鱼鳞?

这样一个变态吃人狂,必然继续作案!

他选择目标大概率是随机的,孟珊被跟踪,在遇害之前根本不认识他,而唐倩则与他交流过,因为“慕男”而非常容易就被他所蛊惑,心甘情愿辞掉工作,去凤升镇“等死”。

一张网渐渐在明恕脑中铺陈开来。

唐倩能够接触到的人虽然多,但区域其实很狭窄,凶手是在顺益街的某间酒吧、某个livehoe盯上唐倩,他们的每一次交流都是面对面,唐倩也许索要过他的联系方式,但他没有给。他们的见面次数不会太少,但也绝不会太多,因为如果太少,唐倩可能不会那么听他的话,而如果太多,唐倩必然不满足于拿不到联系方式。

所以在顺益街,他是个“半常客”。

至于外貌,他的长相绝不会差,年龄也不会太大。

顺益街的夜场是他找乐子的地方,那么纺织路、光丹路一带,可能就是他工作、生活区域。

明恕拇指在食指上轻轻磨蹭。光丹路的排查已经进行到尾声,只有烧饼摊子的老板说,孟珊觉得有人在跟踪她,其余没有一个人提到,有形迹可疑的人出现在光丹路。

这不符合常理。

孟珊既然已经感到有人尾随自己,那这个人就不可能只出现过一两次。一个人尾随另一个人,要保证自己不被发现,在动作、神情上必然不可能像普通路人。

而光丹路是一个很特殊的地方,那里的人做的是丧事生意,这生意不分白天黑夜,到了夜间,光丹路仍旧有不少人,不是开车出去接送遗体,就是带着装备去给人搭灵堂。

这么多人,难道没有一个注意到那个跟踪孟珊的人?

只有一种可能,那个人出现在光丹路是件很正常的事。

他该出现在光丹路!

“凶手大概率是丧葬这一行的从业者。”明恕将自己的想法告知萧遇安,“他甚至有可能就住在光丹路,而顺益街是他放松自己的地方。他杀害唐倩时,选择了凤升镇,这一点变数比较大,我不确定他是随便选了一个地方,还是对凤升镇有安全感。”

“我倾向于后者。”萧遇安说:“他杀害孟珊在杀害唐倩之后,按照连环凶杀案的递进性规律,他在处理孟珊的尸体时,选择的是他熟悉的地方,那么在这之前,他更可能在一个他熟悉的地方埋藏唐倩的尸体。”

明恕点头,“那犯罪侧写现在就更具体了——长相英俊的年轻男人,生活区域在光丹路及附近,丧葬从业者,单身,有足够的时间去城市另一端的顺益街过夜生活,凤升镇出生,或者曾经在凤升镇生活。”

萧遇安说:“再加一点,极端厌恶女性。”

明恕抬眸,“嗯?”

萧遇安眼神锐利,“你会吃人吗?”

明恕差点噎住,“萧局,哥,我会不会吃人你不知道?”

“那我换一个问题。”萧遇安说:“你过去接触过的那些杀人犯,除开那个吃膀胱的女人,你觉得他们会吃人吗?”

明恕想了会儿,摇头,“不会,他们只是杀人。”

“对,他们不会。”萧遇安说:“就算是最凶残的杀人犯,他们吃人的可能性也很低,因为在他们的认知里,他们杀的是人,和自己一样的人。同类可杀,低等动物才可吃。”

明恕登时站起来,“凶手心理上就认为孟珊、唐倩低自己一等,他吃的不是人,是牲畜!他的心理和那个吃膀胱的女人一致!”

萧遇安点头,“本质上就是瞧不起。按照我们总结的这些特点,在顺益街、光丹路一带全面排查。凶手作案的时间间隙很短,杀害唐倩到杀害孟珊之间只隔了一个多月,我怀疑他现在已经有了新的目标。”

明恕说:“漂亮的,唇形和孟珊、唐倩相似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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