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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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第1页)

可是我不想脱离革命队伍。方枪枪脸捂着被子大声哽咽,一口口吞咽,喉咙咯咯作响。

也只有找份司令部的工作了。躲在后面,看看地图,打打电话,举着望远镜看同志们冲锋,等山头拿下来,敌人死光了,再骑着马上去,又英明又坚毅。也许我的才华就适合在后边指挥大家。可一枪没放从没表现过人家能选我给大伙当首长么?这么一想,又很绝望。

再说一部队在前边打的都是陈北燕吴迪这些女兵,男的都是司令,这部队打得过谁呀?

司令部最后给人端了也不是没可能。那时会更糟,我这么大官给人逮住,再轻饶不了。我要遭多大罪啊!想不叛变也不可能——只怕叛了变也难逃一死,顿顿暴打,手下党员都招出来了依法审判还是枪毙。

怎么这么难。方枪枪被自己的思路逼进了死胡同,泪干在脸上,呆呆地望着天花板,脑子里萦绕着两句心声:其实不想留,其实不想走……来回打转,再不能思想。

远处门一响有人进来。那是唐阿姨。她大概是在哪儿玩够了,踩着点儿回班。听着她嘴里磕着瓜子,哼着小曲,恩恩呀呀地往里走。

她没想到班里有人,看到方枪枪哆嗦了一下,手捧瓜子,张着星星点点的嘴唇,一时无言。

你回来啦。她噎着似地问,接着一个接一个地打起嗝儿。

方枪枪思想仍处于瘫痪状态,身体也不受支配,眼神空洞望着她,脑子里仍是那两句矛盾的车轱辘话:其实不想留,其实不想走……

都回来了——呃,唐阿姨伸脖往里边房间看,还是就你一个——呃?

其实不想走,其实不想留……

你们今天不是入队吗——呃?她盯着方枪枪脖子,恍然大悟,没入上——呢,还有谁——呃,没入上?

她开心地往里边走,看到谁就叫谁的名字:许逊——呃。

于倩倩——呃。

杨丹——呃。

唐阿姨转了出来,隔儿也不打了,掰着手指头数:入了5个,还有7个不是。

方枪枪也终于摆脱了那两句恼人的鬼话,转动着眼珠,长出一口气。

为什么?唐阿姨拿出那股家妇劲儿,热心地凑到方枪枪跟前,你不也是班干部,一直说都有希望。

于倩倩哭哭啼啼蹭出来,靠着墙框子:他的申请是我们班最好的,胡老师还当着我们全班念来着呢。

怎么回事?唐阿姨一屁股坐炕上,盘着腿,兴致勃勃,你应该多找老师汇报思想。

她们……她们不听刘主席的话。方枪枪想着说她们先发展女生,一脱口说成这样。自己也不知哪儿跟哪儿,刘主席说要搞全民队,所有小孩都可以入,她们不听,她们不对。

刘主席说过这话吗——刘少奇主席?唐阿姨屁股为轴,搬着腿车转身去看墙上和毛主席画像并排贴着的隆鼻大眼的刘主席。

不信你问高洋,他说的。我就信了,所以不急了,反正都能入,就不表现了,哪想她们还分拨,要不我也是第一批——都是高洋害的。

方枪枪顺嘴说,沿着语言的惯性说一句想下句,说到最后也说圆了。自己也信了自己的话,柳暗花明地猛醒:原来我吃亏吃在这儿了。

这就不是别的问题,还得说我老实。方枪枪心里登时充满真实的委屈:今后再不相信别人了。那年我7岁,还没读完小学一年级。世界在我眼里只是公共汽车一站地:公主坟——翠微路。我以为天下都是一个挨一个的大兵营,男人都是军人,女人都是老师和医生,小孩长大了也都要参军。

我是少先队员、班旗手、学习委员、副中队长,三王。学习成绩优异。

我不爱自己的父母,家庭观念也很淡漠,习惯集体生活,自己洗脸,自己刷牙,自己抢饭吃。你可以说我很独立,很会察言辨色,打自己小算盘。

我的偶像是胡老师。梦中情人是陈南燕陈北燕姐妹和吴迪。但我一次也没有勃起,前一个只是单相思,后三个都曾追打。

没人跟我过不去,我也没有迫在眉睫的难事。除了李阿姨那一脚让我吃过大亏,我的一切危险和生死考验都发生在梦和想象当中。梦中的历险丰富了我的感情,使我变得少年老成、色厉内在。

我信仰共产主义,那东西很具体,是一个类似购物中心的大厦,有形形色色的饭馆、超市和游乐场。每天黄昏放学,看到铺满金光的复兴路向东西两端无限延伸,就想那大厦正在这条路某—‘头搭建,我这辈子肯定赶得上建成开业。

那年从始至终,我的家乡公主坟一带都是一派无动于衷的太平盛世景象。

那时全球还没有温室效应这一说,北京的冬天很冷,大雪纷飞,我们经常踩着没膝的雪去上学。教室里没暖气,只有一个烧着烧着就会自动熄灭的煤球炉子,我坐在后面穿着棉鞋也冻得要不停跺脚。从那时起我的后脚跟就年年长冻疮。教室窗户上结着厚厚的冰霜,屋外房檐上垂挂着长剑般晶亮透明的冰溜子,我们常常拼掉冰溜子的尖儿当冰棍吃。

我的耳朵也长了冻疮,最想有的就是穆仁智那种能套在耳朵上的毛皮护耳。我有—顶“坦克帽”。那是民品厂仿军品生产的童帽。说是坦克帽是儿童的误称,那帽子额头有两个铁皮风镜装饰更像战斗机‘飞行员的帽子。这帽子冒充皮帽,其实是人造革,里面一层栽绒,戴上倒不难看,好像懂点技术似的,只是一点不保暖。

我的棉袄是件花棉袄。说它花,是指补得五色斑斓,不是真有一朵朵美丽的花。那是我哥哥穿小的。我的罩衣和裤子也是我哥哥穿小的,袖口裤腿接了一圈圈颜色相近的布像铅笔的橡皮头,领子膝盖屁股这些老摩擦的地方还一块块钉针脚密实的大补丁,搁今天不用化装直接就可以上街要饭,准有人给。印象里穿过的唯一新衣服是一件三个口袋的灯芯绒上衣,颜色忘掉了,有一粒粒硕大的有机玻璃扣子。那布很结实,摸爬滚打也不破,可以发给侦察连的战士当作训服。我想这大概是当年刮起的一股穷风。衣衫槛楼破破烂烂成为一种美德化身。这本来是报纸扯的一个蛋,但那年头,全国人民为了紧跟什么都照过了弄。你袜子破,我浑身上下没一件整衣裳,看谁穷得过谁。时尚嘛,以贫骄人。我这已经很奢侈了,还有罩衣里边还穿裤权背心。我见过惨的。玉渊潭湖边有一所罗道庄小学,学生都是四季青人民公社社员的孩子,一到冬天他们就空心光板只穿一件黑棉袄,放学出来黑鸦鸦一片像群落了地的黑老鸽。每当读到毛主席那一著名诗句“黑手高悬霸主鞭”,我眼前就会浮现出罗道庄小学同学们的身影。知道的是放学,不知道的还以为暴动了。

鞋子、春秋天主要是布鞋和球鞋。布鞋俗称“懒汉鞋”,大约因为不用系带,蹬上就走。布鞋有灯芯绒和布面两种,鞋底又有塑料底和轮船底之分,塑料底还有白塑料和红塑料的区别。最受小孩青睐的布面白塑料底,那很衬脚,又瘦又扁,鸭子嘴似的。那些大一点的,已知风情的,不那么正经的孩子更爱穿“白边儿懒”。那就像今天ji女酷爱的黑丝袜,走在街上有一种求爱的暗示。

球鞋基本上是军用球鞋。半大的男孩穿着它打球、上学、跑路,很多人连袜子也不穿,所以臭脚很多,夏天教室里的公害就是阵阵袭来的军用球鞋沤出的臭脚丫子味儿。能和“军球”有一拼的是一款“回力”球鞋。那是高级名牌,男孩子梦寐以求的东西。文革时社会秩序大乱,这款鞋和军帽一样是小流氓抢劫的主要目标。经常看到某帅哥穿着“回力”

神气地出去了,回来光着脚。鞋让人扒了。

和衣服一样,很少看的到谁穿新鞋,那时做鞋的好像都改行补鞋了。孩子们的脚上永远补着—‘块块犹如无知圆眼睛的皮子,磨歪的鞋后跟钉着铁掌,走起路来像马队经过。

皮鞋只有坏孩子才穿。流行的是所谓“三接头‘,三块皮子fèng的,牛背上的皮fèng在鞋尖,牛肚子牛逼皮fèng在鞋腰和鞋帮上,后来形容徒有其表的人物常说是”牛逼皮做的“。

这款式也是源自军用品。最高级最令人肃然起敬的是“将靴”,发给将军的半高腰靴子。

这东西很珍贵,理论上只应将门才有,那也不过干十双。社会公认,穿这鞋的人要么是高于子弟,要不就是大流氓,‘只有这两种人才有路子弄着。这鞋对一个人地位的肯定是今天任何一种名牌服装比不了的,相当于一辆加长卡迪。校官靴头不那么扁不那么尖,意思就差多了,像金戒指,俗且滥,穿上也就是一奥迪。

时代的变化正是从服装的变化显现出一些迹象,使人回想起来似乎早有先兆。春天的风沙像往年一样遮天蔽日地从西北高原刮来,解放军像大地的糙一夜之间由黄变绿。他们换发了新军装。与过去那种温暖的黄比新上身的这码翠绿显得格外娇艳、晃眼、透着新鲜,像是夏天整整一个季节提前到来,时间关系跳了一下,人眼心理上都很难立刻习惯这种颜色的嬗替,都不像过去我们熟悉的那支正规军,而是另一支新开来的民兵。

这时我才发现他们的军衔早已都被褫夺了。帽子上不再有蓝底嵌金“五星啤酒”盖儿似的圆帽徽,领章上也不再缀着能分出阶级的银星,男女老少一律三块红。不知道都怎么想的,把兵这么打扮,这些人是要去打仗的,远看一片柳树林子,近看一帮邮差,谁还怕他们?再说,那时十里八店城里乡下就剩当兵的穿得还有点人模样。这么大国家,这么多人口,纯为面子,也得有摆设,有门脸。不能一国人都跟土鳖似的。

军队的换装。为日后的流行创造了条件。军装风靡全国固然有新兴起的红卫兵寄托他们可怜的忠诚和嗜血愿望的原因,但在我们那儿,那也没什么象征,只是各家各户节省布票的便宜之计。都是好东西呵,那么结实的咔叽布,还有黄呢、马裤呢、咔叽、柞蚕丝,压箱底太可惜。真正的流行是普遍的贫困和短缺,小孩一旦窜个儿只好捡父母的衣服穿。

很多工人家庭的孩子一年四季穿他们父亲的工作服。那是一种非常结实的粗蓝布,可以鱼目混珠冒充牛仔布,这里叫“劳动布”的。小职员的孩子有穿中山装的,样子十分煞有介事。

学校五、六年级很多男生穿了军装来上学,挽着袖子,免进去整幅下摆,仍显得肥大,瘦小的人全身正面只有四个兜。不少旧军装的肩膀和领子还有刚摘下肩章和领章痕迹,那一小长方块比别处新。他们的表情还不是很自信,被人盯着看还有些羞涩。就这样,他们也显示出了一种力量。全校做操时,一眼望去也是一大片,黄灿灿的,无端就有些热烈的印象。

那年我大部分时间在读书。我读了张天翼的童话《大林和小林》、《宝葫芦的秘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的一些片段。书是借吴迪和附属班里那些高年级同学的。看完我爱给班里别的同学讲,记不住的地方就随便发挥,同学们都觉得我是个知识渊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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