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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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1页)

&ldo;卫东走了,青原鹿那些小姐怎么办,以后她们吃什么?黄老破鞋你说呢&rdo;勾疯子故作忧心忡忡的样子。

&ldo;叫我黄哥&rdo;黄老邪又耐心的纠正了一下。&ldo;疯子,她们爱怎么办你操什么心啊?和你有啥关系呀?&rdo;黄老邪继续说。

&ldo;我的意思是,我在火车站那边不是有几个店嘛。我琢磨着把她们都招过去&rdo;兜了一大圈,勾疯子终于说明来意了。

&ldo;那你来跟我说这个干啥?你有能耐你就招去呗,我又没拦着你。&rdo;黄老邪自信有能力把陈卫东那里的当红ji女都招入麾下,剩下的再留给勾疯子。毕竟,勾疯子在火车站前的那些小店虽然数量不少,但是毕竟店面小,属于粗放式经营。

&ldo;我的意思是,现在巴黎夜总会的毛琴都已经带着那些小姐来了你这里,你这里也不缺小姐,卫东那里的小姐,我就都招了去我那里吧,你没意见吧!&rdo;勾疯子说的挺客气。

&ldo;人家爱去哪去哪,这个我可管不着。要是非要来我这里,我也不能把人家轰出去是吧!&rdo;黄老邪说的貌似在理

&ldo;你这里已经有这么多漂亮的小姐了,你咋也得给兄弟留口饭吃对不&rdo;勾疯子一向脾气暴躁,看到黄老邪在那里悠哉悠哉的抽着烟,火气有点上来了。

&ldo;谁不让你吃饭了?你爱吃啥吃啥&rdo;黄老邪说完眯上了眼睛。他自认勾疯子不敢对他怎么样。

&ldo;跟你说正经事儿呢!&rdo;看到黄老邪这个态度,勾疯子的火彻底上来了。

&ldo;说就说呗&rdo;黄老邪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吐了个烟圈。

&ldo;黄老破鞋!&rdo;勾疯子怒吼了一声。

&ldo;叫黄哥&rdo;

黄老邪这句&ldo;叫黄哥&rdo;还没说完,眼前出现了一把雪亮的大号卡簧,黄老邪根本来不及躲闪,被这一卡簧端端正正的抡在了嘴唇上,上嘴唇和下嘴唇全被砍裂了。

勾疯子这是被黄老邪给气急了,犯了疯病,他掰开卡簧想都没想就朝黄老邪砍了过去。他已经忘了,卡簧是用来捅人的,不是用来砍人的。

&ldo;黄老破鞋,你还装吗?你再装我砸了你场子!&rdo;勾疯子一刀砍完,看黄老邪没还手,也就没再捅。

&ldo;……&rdo;黄老邪的上嘴唇和下嘴唇全被这凌厉绝伦的一刀砍豁了,满嘴是血,用手捂着说不出话。自从被赵红兵吓得跳楼之后,黄老邪已经多年不打架了,近年来专心做生意,身上再也不带刀了,看着拿着卡簧的勾疯子,黄老邪真的不敢还手。

&ldo;卫东那的小姐我全要了,你找谁来也不好使!&rdo;勾疯子说完这一句,转头走了。

兔子三瓣嘴,93年的黄老邪,四瓣嘴。

嘴上被砍了一刀的黄老邪随后就去找了李老棍子。

李老棍子本人还是以倒腾文物为主,但在黄老邪那也有他的股份。他听说此事后非常恼火,他自认为自己一直是我市最大的流氓头子,这么多年来,除了折在过赵红兵手里以外,还真没有人敢在他的太岁头上动土。而且,李老棍子和同时代的其它的混子真不太一样,当别的混子八十年代都成天在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打打杀杀的时候,李老棍子就已经专心赚钱了。和钱无关的架,李老棍子从来都不打。

李老棍子视力一直不是太好,近视散光加斜视,到了93年的时候,一只眼睛已经接近失明,好多年都没亲自动手打架了。但是如今勾疯子不但威胁到了他的江湖地位而且还直接侵犯到了他的利益,他怎么能忍?

李老棍子决定,先派当时他手下的头号悍将志刚去砸几个勾疯子的场子。志刚是在土豆被崩、老五洗手后李老棍子手下的头号猛将。二狗曾见过志刚几次,个子高高略显肥胖,和李老棍子一样,也戴个眼镜。在九十年代,全市戴眼镜的混子极少,出名的只有李老棍子和志刚,他俩那是真近视。现在则不同,现在我市的黑社会头目多数都戴着眼镜,就算不近视也戴个平光镜,以显示其斯文。

志刚此人颇具传奇色彩,战国末年秦舞阳十三岁时敢在闹市中手刃仇人一举成名,而志刚则是十四岁时在闹市中用一把三棱刮刀捅死了总是欺负他父母的亲叔叔,据说他杀人之时刚上初中二年级,全校的黑板报上当时有年级组学习成绩排名,他的大名从未下过年级前三名,学习成绩极好,他入狱后,老师乃至校长无一不扼腕叹息。

作为少年犯的志刚在服刑数年之后出狱,据说志刚当时曾想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但是出狱后无任何工厂或者单位愿意接收他,而且他又是少年入狱身无一技之长,生活根本无法维持。无奈,志刚做了职业混子。经人介绍他跟了李老棍子,志刚看着那些当年学习成绩远不及他的同学们一个个或者读了大学或者发了大财,心理极不平衡,总想报复社会,所以他打架时下手比谁都黑。

很快,由于智商高、下手黑,志刚成了李老棍子手下的头号战将,每逢大事,李老棍子必派他去解决。

这次,李老棍子又找了他。

第十五节蝴蝶效应(下)

志刚当天至少带了20个人去砸勾疯子在火车站前的场子。

这20个人中,有混子,有学生,有志刚的朋友,形形色色,什么人都有,相互之间也并不是很熟。但较为整齐划一的是,这些人全都身穿烟色夹克衫,全都手持型号完全相同的宽背大砍刀。据传,他们穿的夹克衫是从城北的服装批发市场35元一件买来的,而经营服装的人也参与了此次砸场子的行动。可见,当时我市的确还没有黑社会,组织这么一次规模不大的行动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本次砸场子依然在我市的流氓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为这是我市的混子们第一次穿上同一款服装集体走上街头恶战,李老棍子活着的时候永远都走在我市流氓界的最前沿,十分莱卡,这不得不服。自从这一战过后,我市的其它大大小小的流氓团伙在打架时也开始统一着装了,紧跟这一cháo流。93年以前,我市混子们打架都是有什么穿什么,有什么家伙拿什么,但在93年-2001年前后,统一着装成为风尚,只要是有组织有计划的去斗殴,基本都会给兄弟们着装,2001年以后,有组织的大规模群殴少了很多,而且真正的黑社会,要么不出手,出手就杀人,杀人用不了几个人,更不必着装。

而且还听说,志刚他们全用宽背大砍刀这也是有讲究的,用宽背大砍刀可以对敌人的心理产生极大的震慑,虽然宽背大砍刀的威力远不及黑黑短短外型丑陋的三棱刮刀,但是它又长又亮发着寒光,的确令人心惊胆颤。

志刚在每次恶战前都有一个非常好的习惯,那就摘掉眼镜并且扔出去,93年代我市尚无树脂镜片,所有的眼镜都是大玻璃片,恶战时眼镜如果被砸碎极容易刺到眼睛,志刚是个十分具有实战经验的选手,绝对不会让自己的眼睛被碎镜片扎到,所以每打一次架就扔掉一个眼镜。时间久了,志刚经常去的那家浙江人开的眼镜店的老板已经成了我市半个黑社会通,当年二狗不像现在戴隐型眼镜,而是带框架眼镜,去配眼镜时没少听那个老板讲志刚的逸事,可见志刚在那几年里打了多少次架,扔了多少次眼镜。志刚近视近900度,每次打架眼镜扔掉后都分不清眼前谁是谁,总是拿起砍刀乱抡一气,经常误伤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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