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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页)

我摆摊的地方已经被一个美女承包了,她在卖很有趣的情侣手链,我的目光就直接被吸引过去了。宪在那一堆珠珠里挑来选去的,最后让美女编了两条手链出来,一条套在了我的手上,另一条套在了自己的手上。我仔细看了一下,我的上面刻着小宝,他的上面刻着小野,这以后就是我们的代号了。那个时候的我,心里甜出了蜜。

冷战结束后,我便开始了实习生活,去到的是一家旅行社做计调。旅行社的离学校好远,每天5点30起床,才能保证我8点30之前到单位。每天5点30下班,回到学校,也要9点前后了。

实习真的挺累的,不过,我每天也都会在宪的学校门口下车,去简单的和他见上一面,说上几句话之后再走回学校。即使再累,我的心里也是充实的,是甜的。不过另一个念头,也在我的心里滋生了起来,我想租一套房子,学校的宿舍就要让我们搬出来了,虽然才大二,可是2+1的学制,我也就算是毕业了。

宪已经是大四下学期了,除了论文和答辩外,每天也都没有什么可做的,那这样想的话,我们应该能够同居了。

对于同居的生活,我期待着、也向往着。

第9章宪下

林夕,我最熟悉的陌生人,他的一首《大城大事》把我所有的悲戚都写了出来,在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都会尽量不去触碰这首歌。当我听到他的《再见二丁目》时,我的落寞,也不过如此。尤其听到那句,如能忘掉渴望,岁月长衣衫薄,即便我薄了衣衫,也不见得我的岁月能更长。

跟宪说了租房子的念头,他很快便同意了,那段时间,我们两个都沾沾自喜即将有自己的一方小天地,我们聊天的内容全都关于房子。报纸、网站、中介,即使是跑断腿,也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我们看过筒子楼,看过平房,看过阁楼,最后,选择了一个40平的一居室房子租了下来。

租房用去了我大部分积蓄,所以每天我都在盘算着以后的生活,而宪,他是天生的乐天派,对于生活上的琐碎,我是不愿让他操心的。那个时候的我们,两个人一起去逛超市,一起去看电影,一起去夜市吃小吃,所有的事情都是两个人一起,就是我最大的满足,我虽然想要的不多,可是我却贪心,我希望,天长地久能发生在我的身上。

住在一起之后,生活上的习惯就要有所改变,我不想宪因为我变得不自在,所以,我便试着去改变我自己来配合宪的生活。宪家境优越,在生活中花钱自然是大手大脚,而维持家计的我,则要能省就省,所以很长的一段时间,宪在的时候,我准备着丰富的四菜一汤,宪不在的时候,便清水煮挂面。

从小便知道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道理,拿着微薄的实习工资,第一次感受到了生活的重担,我一度感觉到被压的喘不过气。和宪在生活上,也逐渐有了矛盾,他说我是那种宁愿花5块钱买压缩碟片也不会进电影院的小市民,他是天生爱浪漫的双鱼,而我是精打细算的金牛。他每周近1000元的生活费,总是不够用,需要我的补给,我却每个月除了和他在一起外的开销不足500元。

arlboro,宪很喜欢这个烟,我却对这个烟敬而远之,我们两个人抽烟都抽的很厉害,只要宪在的时候,我每天要给他买两包arlboro,我自己则会买两包3元钱的哈尔滨。有一次宪从家里过来找我,给我带了两条哈尔滨,着实是感动了一下,可他却抱怨着,为了买这两条破烟,跑了好多地方,不明白这烟有什么好抽的。是啊,我也想知道这哈尔滨有什么好抽的,这世界上抽烟的男人,谁不喜欢口感绵软醇香的中华,谁会喜欢这辛辣呛鼻的最便宜的哈尔滨。

arlboro的故事是宪讲给我听的,analwaysreberlovebecaeofroanticover,男人,因爱情的结束而刻骨铭心。我们两个人躺在床上,我听到的却还有另一个故事,故事的主角是宪和林。林是宪的干弟弟,是一直喜欢宪的男孩,他们两个从小长到大,到了高中的时候,才正式的在一起。宪说那个时候,他不懂得珍惜,最后林远走他乡和别人在了一起。

宪说林是一个多才多艺的男孩,为了先喜欢的奖品,去参加h市的街舞比赛,得到第一。宪说林为了纪念他们的感情,在宪19岁生日那年,林把他们的故事写成了歌曲。宪还说,林当年因为宪的一句玩笑话,就把宪的名字纹在了胸口心脏的位置。宪还告诉我,林,是他家人唯一接受的他的男友。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样的心情听完这些故事,只记得宪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说给我听,他说,时间能倒回去,他一定好好的管好自己,不再去伤害林。讲完故事的他,很快的就睡了过去,那一夜,我并没有睡着,脑袋空空的,睁着眼睛一直到天亮。我并不介意他认识我之前的过去,可我也并不好奇他和别人的记忆,我好奇的是,短短的三个月时间,是什么让一开始为了把我留在被窝里,天天给我讲鬼故事的人,成了一个不止一次给我讲起关于他和别人的故事的人。

还来不及想明白这个事情,我就碰到了人生的另一个问题,我的父亲也过世了,匆匆忙忙的从h市赶回市奔丧,在我回到小院时,虽然外婆已经过世一年了,可看到外婆亲手种下的芍药、月季依然充满生机时,我竟然感觉,人其实也就是这样,当你离开时,你除了能存在在别人的记忆里,其余的,你在这个世界上,留不下任何痕迹。

在市奔丧期间又一次碰到了诚,诚还是那么阳光帅气,当兵回来都一年多了,身上竟然还是带着一些痞气。本想着趁他没看见我之前赶紧逃了,可谁知道就在我看他的时候,他竟也鬼使神差把头转向了我,正好和我目光相遇。所以,没能像上次一样简单的寒暄几句就逃,只好被他硬生生的拉到了咖啡店。

在小店里,他一直抱怨着没朋友,没同学陪的,我索性就把身边几个市的死党介绍给他,一个电话把他们都叫过来,然后自己赶紧离开。我很明确,我现在是和宪在一起,就不该给自己留下可能产生的麻烦。

奔完丧回到h市,没有时间让自己沉浸在悲痛之中,因为我知道,已经过世的人,无论我多么悲伤,他都不可能回来了。所幸,曾经我和父亲有过很多美好的记忆,那就已经足够了,既然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那就努力向前看吧,毕竟生活还是要继续。

从h市回来,还好有宪一直陪着我,宪告诉我,如果真的难受,想哭就应该哭出来,哭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可是,我真的哭不出来。宪揉乱我的头发,说我倔强的可怜,坚强的让人心疼,我安静的躺在宪的怀里,听着他的心跳,原来这强有力的心跳,才是我们活着的证据。

和宪平淡的日子又过了半年,这半年的时间里,宪变得让我越来越看不明白,即使我对于平淡的生活再向往,我也不会被这表面的平静所蒙蔽,所以,我想带着宪回趟市,让他看看我曾经生活的地方,让我的死党们也见见他。

琳马上就过生日了,所以我和宪简单的准备了一下,买了当天的火车票,就直接回到市。到市的时候,已经接近傍晚了,下车后直奔饭店,在饭桌上也看到了诚。其实见到诚也是情理之中的,毕竟这半年,每次看qq空间时,都能看到他们很好的玩在一起。这场饭局热闹非凡,每个人都有说有笑的,宪也很快的融入到了他们中,只有诚,一个人静静的坐在旁边,冷冷的看着眼前的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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