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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浩哲还是病弱体质,容易疲倦,白天费神看了会书,这会儿平躺下来很快就进入梦乡,小乔却翻来覆去睡不着,她被生计和安危两个大问题难住了。
进城寻机得了点银子,本来以为以后还可以捞到一些,便欢欢喜喜大手大脚地花用,还在潘二娘面前默许暗示,让她觉得自己和大牛很能干,在城里找到路子了,会有后续银子给她……可现在看来,好像不能随意出去找银子了,那张告示撕掉肯定还会张贴上去,她不能再进城了,周五爷那班混混见过汪浩哲,若是让周五爷发现她,揪住她再来抓汪浩哲,那岂不糟糕?汪浩哲还没痊愈,跑都没办法跑!
她本来脑子里隐约形成一个计划:过年后春天来临,汪浩哲伤病会好得快些,就带他进城租房子住,红袖姑娘不是和官衙的人熟吗?靠着她疏通关系,来自周五爷的威胁可以消除,这样,住在城里条件相对好点,她一边寻机谋生计,一边把汪浩哲调养好,尽快恢复健康,到时不管是去是留,都容易做决定。也能帮潘家的儿女们开条路子,种田是根本,却没必要七八个孩子都窝在乡间,要想真正改变贫穷,小乔觉得前世老爹说得不错,还得从商,凭手艺过活也勉强可以。
没想到老天跟她开了个玩笑,汪浩哲竟是钦犯,而且他那张脸还生得特别招人,就算是躲在乡下,也不能够让他出去见人了。
怎么办?小乔愁得不行,缉捕罪犯的画像能在花桥县城出现,也能在别的城镇甚或各大码头出现,现在逃走不现实,唯有隐藏好,不能露出汪浩哲一丝一毫行迹。小乔自己倒不要紧,县城却也绝不能去,更不能见着周五爷那伙人。
可不出去,许多想法就成了空想,难以改变潘家的贫穷,今天潘二娘发狠负气临时决定替大牛订亲,下了聘礼,加上在县城里依照小乔的意思,替全家人买衣物,买下大量食材,各种物什,那可值不少银子呢,只怕十两还债的银子都用上了,小乔身上倒是还有六七两,大牛身上有五两,可还要过年呢,过了年大牛娶亲呢……
小乔捂脸:老天,能不能别这么折磨人,上辈子生活优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这辈子却为几两银子把脑袋都要想穿了!
双手摸触到脸,感觉粗糙不堪,小乔猛然想起:自己的脸受了点轻伤,擦着药呢,这两天又在外边吹风,脱皮开裂,模样不知有多怪异……黑暗中小乔偷偷笑了,果然世上无难事,只要有心人,她怎么就没想到?
第二天,潘二娘在饭桌上又重提了一遍大牛的婚事,这是特意说给小乔听的,潘二娘已经不把小乔当四蛟那样的小孩子了。
“你大牛哥过完年就满十六岁,咱们家还完那笔债,就轻松了,日子会慢慢好起来,在村里也算得是有点小小基业,所以咱们家的大儿子要早些儿娶媳妇当家。小时候订的张家表妹,人家嫌弃咱们,不打招呼自个儿就先和别家订了亲,那也算了,不求她!李庄李家的大闺女我看过,红红白白一壮实姑娘,又水灵又能干。亲家母往日路上见过大牛,问明是小时订的姻亲不成了,痛快就答应,姑娘也听话,亲事订下来,明年过门……这才是真正的良缘,人家看得起咱们,肯真心与你过日子,大牛啊,你不要再去想那虚情假意没用的,好好疼眼前的实心人!”
对于婚姻,小乔不赞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这朝代如此风俗她一个小屁孩能说得了什么?不过她打心眼里觉得张玉莲不配大牛,忽略外表不计,人品不成,就算进了潘家门,恐怕终将引得家庭不和睦,大牛定力不够的话可能会为了媳妇与父母兄弟反目,既然如此,另换个对象未为不可。
小乔看一眼不吭低头喝粥的大牛,笑着说道:“恭喜大牛哥喽,明年就有新媳妇进门了!”
潘二娘说:“大伯家大堂哥,像你大牛哥这般大,儿子都半岁了呢!”
小乔差点喷粥,又听潘二娘说道:“大牛娶了媳妇,大妞好论亲,她已经满十四了,好几家来问了呢!”
大妞红了脸:“娘!我不嫁那么早,村上冬梅姐十八岁才嫁人呢!”
潘富年开口说话了:“那不成,冬梅嫁得迟,是因为腿脚不利索,咱们家姑娘多好啊!”
小乔咽下一口热粥,忍无可忍呵呵直笑:合着这家父母早早让儿女成婚是在推销自己的产品呢,在他们眼里,哪一个不是优质产品?
“给你大牛哥订下的大嫂,也刚满十五岁。”
潘二娘说着盯了大牛一眼:“你买了块花布给玉莲?她可没要,追着扔回牛车上,人家现在要穿绫罗绸缎!我昨天将那块布一起放在聘礼上,李家姑娘却是珍爱得很,好好收起来了!”
大妞凑近去看大牛的脸:“哟,大牛哥私下里买好东西给莲表姐……”
“去!”
大牛涨红着脸,狼狈地站起身,也不跟爹娘说慢吃,低头跑出门去了。
小乔心想:得,还没帮他背黑锅呢,张玉莲就让他穿帮了。
一连三天,大雪漫天飞扬,茅草屋上堆了厚厚的积雪,小乔担心茅草屋会不会被雪压塌,大牛说不怕,今年秋天刚换的房梁和檩条,连茅草都是新割铺上去的,他指给小乔看:“咱们住的屋子茅草带点金黄是吧?这是新的,那边牛栏是旧的,颜色多暗!”
小乔放心了,杞人忧天和未雨绸缪,是她前世就有的小毛病,时不时发作一回。
潘二娘照着清单一样不落地买回了她要的物什,因见清单上有木炭,便另外买了只小铜手炉,每天三豹用小火炉烧起木炭,便捡了些燃着的木炭放在小铜手炉里,拿进屋让汪浩哲抱着,小乔很高兴,又暗自惭愧,她没想到这个,只顾得买棉被了,是该有个火炉给汪浩哲拿着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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