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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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第1页)

这一年的雨水,出奇的密集和缠绵。

在那段空白的休养时光中,每当天渐渐暗下来的时候,听到窗外阵阵雨点敲打在树叶上的声音,那么轻,那么柔和,点点滴滴好似也落在他心田上,然后他总会放下书本走到阳台。小楼的花园里的树忽然间长得很高,枝叶密密麻麻,郁郁葱葱。

明明他还年少,却开始学会回忆。

很久之后他都不记得自己曾经那么想念过一个人的笑容,当尘封的记忆再次被开启的时候,他指着照片上的女孩子问另外一个女孩子:&ldo;你知道她叫什么吗?&rdo;

&ldo;为什么问这个?&rdo;

&ldo;因为很想知道。她的笑容很温暖让人很想靠近。&rdo;

他当然没有看见那个女孩子眼睛里的深意,于是他和她天涯海角的一次次错身而过。在大学平淡的日子里,他习惯用大片的蓝天和浮云,追忆那段怦然行动的年华。

开始听一些歌,玩一些很简单的游戏,和那些电影或者音乐论坛的人谈天说地,然后不断地去结识志趣相投的人,说不上有心还是无意,那个叫宋忆文的女孩子,简单却神秘,竟让他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和她几乎无话不说,但是从不涉及过往和曾经这类的话题。

很多时候她只是陪着自己听歌,看电影,一个晚上就安安静静地过去,有时候她会说今天要去自习了,然后他也会拿起书本在自习室坐一个晚上。

还有书信。

那么原始而怀旧的通信工具,他在某一天突发奇想,如果当年,在那个女生的抽屉里留下一封信,之后的情节会不会随之改变。

以至于后来看岩井俊二的《情书》,最后一个镜头,女孩子的画像后无预警地出现在屏幕前,他的心隐隐作痛。

他们在最纯真的年华中擦肩而过,以各自的形态行走,漫漫路上,留下的只是一地的背影。然后,莫名其妙地,那个叫宋忆文的女孩子也消失了。

于是生命,彻底地变成一片空白。

后来在英国,他在雨雾蒙蒙的四月天里,临着窗户看天的时候,头脑中闪过那一抹绯红的笑容,于是他写道:&ldo;我感觉有很多东西我没法记起来,就像我已有过一生,但我已记不得它是怎样的。&rdo;

那天的伦敦,迷蒙得看不到任何的街景,他在屋子里,悄悄地放起了joshroe的1972‐‐&ldo;we&039;regogthroughthe插na,hopgforareplacent,untilwefdawayoutofthishole…&ot;此后的人生,无非一片空白,随波逐流。

只是没想到,峰回路转,便是四月艳阳天。

那么空旷的大厅里,他听见自己的脚步声,那么强烈地靠近那个身影,她还是微微地侧着脸,看着他,眼神让他捉摸不透。

心跳艰难而缓慢,手指在手心悄悄地蜷起来,泛白的关节在空气中有错节的响声。

那时候,已经十年光阴,他们曾经错身而过。

后记:成全了他们的幸福,遗憾着我的遗憾

我记得有一句话‐‐这已经超越了爱,超越了恨,成为了宿命。我有时想,宋佳楠与苏立那样十年的感情,是不是一种命中注定,成为了所谓宿命?

大概,有时爱就是一种坚持,一种迷信。

每个女孩,在情窦初开的时候,心底总是模模糊糊定义了个&ldo;他&rdo;。他高高瘦瘦的,有阳光或者月华一样的笑颜,即使多年之后,依然美好如初。

高中的记忆,对我来说,是一片迷雾的灰,唯一的一抹亮色,不过是隔壁班的那个瘦瘦的,个头不高的男生。深蓝色的校服,白衬衫,还有他干净的脸。

那时候,女孩的小心思深深地埋在心底,耳边都是老师和家长的教诲,那一点点的喜欢,仿佛就是夹fèng中生出来的花儿,艰难但是芬芳异常。

三年后,我躺在操场上,竭力睁大眼睛看蔚蓝的天空和雪白的云朵。我从未像那一刻般想念一个人,想念一段青春年华。

我知道,我未来得及让人知晓的感情,像流水般不再回来。再找不回当初的心情,再也无法那么单纯地喜欢一个人。

看过这本书的朋友,纷纷猜测当初的那个男生是谁,听着她们提起高中时的风云人物,我总是淡淡一笑,然后一一否定。

我知道,她们心中一定也有那样一个独一无二的身影,在帮我追忆的同时,她们其实也是在回忆。

常常问自己,这样的感情予那人知晓了又如何?

他还是他,我还是我,仍然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他的生命中不曾有过我,我的生命中,他只是曾经最美的风景。

一直觉得自己笔下的故事太过于梦幻,百转千回之后的那个他,一直都是他,就像是生命中的一个烙印。

也许,这就是我想要的爱情,千帆过尽,春和景明。

有人说,我笔下的每个女主都有我的影子,但其实她们又与我千差万别。宋佳楠是我最懵懂纯真的那一部分,而她的坚持,却是我没有的。

有多少人,可以十年如一日地坚持那份未必有结果的爱恋?

不是没有想过,当时间的洪流淹没了过往的美好,现实和理想的差距,横亘在曾经暗恋过的那个他和自己面前,如何用那份宏大的感情去填补空缺?

一种,相濡以沫,一种,相忘于江湖。

在写这个故事到一半的时候,我曾经想残忍地把宋佳楠的美梦打碎,让她从十年的暗恋迷雾中醒过来,发现十年前的他已经被风砂磨尽光华,剩下的一切不过是她自己的幻象。

可是就在某天我看到论坛上有人发帖讲,一对男女十年后重逢,才发现最初对方都是偷偷地爱着自己,无论是意外还是惊喜,还是上天注定,十年错身,终还是走在了一起。

那一刻我想,既然现实中可以有如此戏剧性的情节,那么小说怎么不可以呢?

十年的坚持,恰好是天时地利的迷信。

也许有许多人跟我一样,有相似的青春回忆。

记忆中那个美好的男子或女子,有鲜亮的特质,让人沉沦。许多年后,他(她)的名字或者是他(她)的面目都已模糊,可是你一定会牢牢记住某种感觉。

那种感觉,在我听许巍的《时光》有过。

初恋,暗恋,就像是开在记忆深处的花蕾,可能永远没有机会从容绽放,可就是那星星点点的花骨朵儿,反而比那些繁盛之后又衰败的花儿更加可人。

不是因为得不到的才更加珍惜,而是,我们宽容地允许那点美好的遗憾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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