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39 养猪的富二代(第1页)

说着推动轮椅,去跟学生们说下课的事,并说明了下节课的上课时间,布置了回家要练习的动作。

轩辕卓则帮着孩子们换衣服背书包,再挨个将他们送走,刚刚忙完这一切,两个买菜的女生回来了。两人似乎已经很熟了,聊得十分热络,阳光照在两人身上,犹如裹上了柔和的金沙,皮肤衬得几近透明,美不胜收。

轩辕卓看着吴空,低头去看朱义,朱义也在看宁宁,他从他的目光中看到了跟自己一样的幸福感。

中饭是两个女生一起做的,挤在一起叽叽喳喳,打打闹闹,没想到做出来的菜却异常的美味。吴空逼着轩辕卓猜,哪道菜是她做的,轩辕卓指了下土豆牛肉,又指了杂蔬沙拉,准确的让人诧异。

“你是不是偷看了?”吴空不相信,瞪着溜圆的大眼睛,“否则怎么会猜的那么准?”

轩辕卓笑而不语。其实他根本没偷看,只是满桌子的菜,这两道,最合他的口味,似乎完全就是为了他而准备的,能够这样准确掌握他的喜好的人,除了吴空,还能是谁?

想及此,他突然为自己浪费掉的几年感到惋惜,这小妮子不是说暗恋他三年吗?早知道恋爱这么美好,他在那时起就应该将她收入囊中才对。不不不,应该再早一些,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也不错,就像朱义和宁宁那样。

吃完饭,轩辕卓才问起了鲁英这个人,朱义颇为意外,“鲁英?你认得鲁英?”

“嗯。有点事找他。”轩辕卓避重就轻,“大哥认得他吗?”

“认得是认得,不过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要问阿孝,阿孝跟他关系还不错。”朱义说。

轩辕卓和吴空对视一眼,无奈,只能等着怄气,离家出走的朱孝回来。

一直等到了后半夜,朱孝才拎着酒瓶,摇摇晃晃回到家,也不回房间,趴在客厅的桌子上,继续灌酒,嘴里还在骂骂咧咧,“不就是欠了点酒钱吗?竟然追了我两条街,这个世上的女人怎么都那么不可理喻。”

竟然还喝了“霸王酒”,轩辕卓简直无语,坐在他对面,敲了敲桌子,“喝够了没有?”

朱孝醉醺醺抬起头来,一脸迷茫,“你谁啊?哦……大哥的朋友……朋友……朋友你好……”

“你记不记得,你的朋友鲁英现在在哪里?或者他有什么可以藏身,让人很难找到的地方?”虽然不抱希望,能从一个醉汉嘴里问出什么来,轩辕卓还是打算碰碰运气。

朱孝又抬了一下头,“鲁英?什么鲁英?我吃的是卤鸡爪,老板娘你是不是记错了?”

“卤鸡爪……”吴空扑哧一声笑出声来,跟着凑热闹,倒了杯水给朱孝,循循善诱道:“口渴吗?我这里有水哦,只要你想起来关于鲁英的事,我就给你水喝。”

喝醉的人通常会感到口渴,朱孝也不例外,他听到有水,抬头舔了舔干裂的唇,迷茫道:“我想想……我想想……啊,你说的是英格格,他啊,他……他怎么了?”

英格格?

轩辕卓和吴空对视一眼,都觉得意外,难道这边的鲁英是女生?不太可能啊,镜像原则不会改变性别。

“他是男生,怎么会是格格?”吴空问。

朱孝断断续续说:“她妈想要女孩……因为寨子里女孩金贵……结果生出个带把的……她妈不高兴……当女孩养着……她妈叫他格格……我们都叫他格格……”

好任性的妈妈,吴空撇了撇嘴,继续问:“那格格现在在哪儿?你知道吗?”

“寨子……他在寨子里……沙障寨……养猪……哈哈哈哈哈……格格养猪……”朱孝边说边笑,笑出了眼泪,又突然顿住了,愣愣地看着吴空,“水,口渴。”

吴空将水递给他,又猛地收回来,狡黠一笑,“最后一个问题,寨子在哪儿?”

“在……在金沙山……水。”朱孝说着一把将水抢了过去,一口饮尽,头一歪,倒在桌子上睡着了。

金沙山距离江陵市至少有十个小时车程,是个货真价实的半原始山脉,山里有很多寨子,据说前几年才刚通了电,鲁英躲在这样一个地方,没人指路,怎么可能找得到?

不过总算,有点线索了,吴空和轩辕卓都松了一口气,再看熟睡的朱孝,都是一阵唏嘘。

“那边的朱孝这辈子都见不到大哥了,这边的朱孝天天跟大哥在一起却不知道珍惜。”吴空说着,生气一般使劲戳了戳朱孝的头,朱孝睡得太熟了,浑然未觉,她兀自碎碎念,“珍惜跟你大哥在一起的时光吧,世界上另外一个你,想见大哥一面,只能靠做梦,你知不知道!”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头发越粉,打人越狠

头发越粉,打人越狠

本文将于10月30日(23章)入v,届时连更三章!(作者摸爬滚打求收藏)(发出尖锐的爆鸣声)(阴暗地爬行)文案厄里那斯以为自己已经可以消散了。但他又在异世降生了,以人类的身份。这一世他叫虎杖悠雨,有了...

重生后美强惨女主她疯批了

重生后美强惨女主她疯批了

年青的成王不明白,明明刚救了这个女子,她为什么反手就要杀了自己?!看来贵妃娘娘说的对,长得好看的女人,心肠都恶毒。然后他发现,这女子不仅害他,还要害她祖母三婶姑母大姐二姐,连她四叔的姨娘都不肯放过。简直是太恶毒了!太恶毒了。。。唉,看来,只有自己...

御剑人间

御剑人间

我有一杆笔,可书文章,可画山川大河。  也可上伐昏君乱臣,还可落笔九泉,鬼神惧。  无德而取厚利,必有奇祸善心善行而受磨难,必有后福,谨记。...

(叶罗丽同人)文茜的卷王之路+番外

(叶罗丽同人)文茜的卷王之路+番外

小说简介叶罗丽,我靠学习改命作者真真实实的金瑶简介源名文茜的卷王之路别名叶罗丽,我靠学习改命标签动漫衍生系统二次元同人主角文茜金离瞳大概是文茜得到了学习系统变得更好,还有一个重生的金王子的故事吧黑叶罗丽战士作者磕金茜,铁茜,所以CP大概也是他们,说大概是因为朋友老说我的爱情像友情,看情况吧。第八季看完就跑路了,后面没看。...

穿成满级大佬的掌心宠[六零]

穿成满级大佬的掌心宠[六零]

预收穿成反派早死的白月光六零求收藏本文文案如下(本文已肥,日更九千)对于如意村里的白桃桃,大家除了羡慕嫉妒恨以外也没啥好说的了明明是个傻子,却偏偏好看的像个仙女!村里的后生都爱她!被全家人给宠得差点儿连路都不会走了。海归高富帅就是喜欢她,非她不娶!当事人白桃姬却烦得不行她堂堂媚宗圣女居然渡劫失败,被雷劈死,魂穿到一个傻子身上?这鬼地方灵气瘠薄又穷得连口饱饭都吃不上!幸好家里人怜惜这个不知饥暖连话都说不清的小傻子,合力把她供养得粉白娇嫩,不想竟招来了无数垂涎与觊觎这时一个扛着笨重铁犁穿着白衬衣的英挺男知青从她面前走过,白桃姬瞪圆了一双水汪汪的杏眼这人身上富含灵气,能治好她的痴傻症!她追上去扯住男知青的衣角,深呼吸一口美妙香幽的浓郁灵气,娇滴滴开口说话铁铁匠哥哥好好吃!知青宋秩???明明是眼前这个白嫩水灵得像蜜桃似的小美人看起来更好吃才对吧?后来,村里人就更嫉妒白桃桃了她变聪明变得更美了!想害她的害过她的人全都惨兮兮的。宋秩出息了,白桃桃和她全家都出息了。二十年后宋秩成为家喻户晓的科学家,甚至还被编录到课本里,被赞誉为杰出人物。四十年后宋秩在电视节目上说多亏了我的夫人,否则我不会有今天的成就,今天我所有的殊荣当属于她。后来,据探亲回来的村里人讲宋秩每天晚上要烧水给白桃桃泡脚,不但认认真真的给她搓脚丫子细心的用毛巾擦干,还要亲手为她涂上香香的润肤乳。最后,他还会挑出一瓶鲜艳好看的指甲油,耐心的替她涂好脚指甲男主版文案留校任教名额被占,被迫下乡劳动回城通知又被顶替的宋秩永远都记得,在他最落魄的那个夜晚,白桃桃冒雨撑伞寻了他一夜,她浑身湿透面色苍白,颤着泣音问他你不要桃桃了吗?宋秩顿时红了眼眶,所有人都背叛了他,只有这个小傻子始终对他不离不弃。他挣扎着从泥泞地爬向云端,发誓要带着她走上万众瞩目的人生巅峰!宋秩拿起小本本记录接下来要做的事1)娶白桃桃为妻,好好照顾她一辈子!2)带上桃桃,和她一起追逐爱国强国梦!3)爱国爱家爱桃桃爱人民爱他的事业。只想咸鱼躺的白桃美人vs凭实力宠妻的满级大佬我的预收,求收藏穿成反派早死的白月光六零,文案如下别栀栀穿成年代文里同名同姓的炮灰,她是大反派黎念之的白月光,年纪轻轻死在女主手里。别栀栀一死,黎念之疯了。他疯狂报复女主,尽职尽责地为男女主的感情和事业创造重重阻碍,直到男女主修成正果,他才念着别栀栀的名字悲惨死去。别栀栀穿来的时候,第二天就是她的死期!吓得她赶紧申请下乡,远离男女主保平安。别栀栀被分配到海岛上去搞建设,条件很艰苦,新调来的高冷帅军官黎恕好像老跟她过不去,但在关键时刻又总是护着她别栀栀渐渐习惯了海岛的生活,当男女主忍饥捱饿在城里分吃半个生红薯的时候,别栀栀和知青们在海岛上吃海鲜吃到撑,当男女主为了分房而假结婚的时候,别栀栀和知青们努力造好小木屋,养猪养鱼养鸡鸭鹅。衣食住行等物资越来越丰富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什么男主女主大反派,统统滚远点!咱穿得暖吃得饱,好好建设国家不好吗?栀栀也有烦心事,她太美貌,知青村民驻地军人纷纷向她表白,别栀栀很有礼貌地拿反派出来当挡箭牌此生此世我只有黎念之一个爱人,可惜他死得早说罢,她红了眼圈淌清泪两行。人人赞她痴心情深,忠贞不渝。直到有一天,她的死对头高冷帅军官黎恕来找她听说我死了?别栀栀???黎恕一笑你想起来小时候我俩的娃娃亲了?想起来念之是我的字了?别栀栀!!!别栀栀眼泪汪汪地被黎恕给押着,去民政局领了小红本本回来,从此,她就被他宠上了天。另外推荐我的同类型完结文与科研大佬形婚以后九零重生八零貌美如花重生之网红军嫂重生之小媳妇的幸福生活重生之沈慈日记谢谢大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