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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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第1页)

几天后。

一个艳阳高照的好日子里,钱玉舒在一片敲锣打鼓,喜气洋洋的热闹气氛中出嫁了。

而这时《楚留香传奇之血海飘香》也在卫家书肆开始贩卖了,书肆里生意火爆,门槛都快被踏平了。

许多因门口那块大木板上所写的内容而关注着书肆的人也第一时间派人前来买书,来客太多,书肆里空间不够大,店掌柜就让小二们把书搬到书店门口去,就直接在门口卖书了。

而第一拨买到此书的人据是些有权之人,书肆对于这些人都是优先卖给他们,没办法,要想平平稳稳的开门做生意,那肯定是不能得罪这种有权有势之人的,否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虽说这书肆背后站着的是宣德伯府,但在京城这种一块牌匾掉下来都能砸到九个皇亲国戚,一个一品大员的地方,区区宣德伯府在京城里,那腰杆还真的不大硬。

以前书肆没被人注意到还好,至从《白发魔女传》因乾元帝而闻名京城后,这书肆就进入的京城那些权势之人的眼中了。

这次《楚留香传奇之血海飘香》开卖,那些人也有关注到了,遂都派人来买了的,毕竟之前那本书,除却陛下这因素外,也还是挺好的消遣之书的。而既然前本都不错了,那这本应该也不会差了。

正因如此,书肆的掌柜和卫雪卿秉着能不得罪人就尽量不得罪人的态度,特意空出来这第一天好优先把书卖给他们。

廉亲王府。

梁保诚宿醉刚起,他昨夜与赵敏一起喝了点小酒,畅聊人生到半夜方罢,这会儿整个人正没精打采发,食不下咽的吃着早膳呢。

“世子爷,奴才有事禀报。”

看着站在门外的小厮,漫不经心的看了他一眼。“何事?”

“启禀世子爷,您之前要的书,奴才给您买来了。”

“什么书?”他还没反应过来。

“回世子爷,这书就是您前几天吩咐奴才每天去书肆......”

不等那小厮说完,梁保诚已经想起来了,眼睛一亮,急声道:“快拿上来。”

小厮闻言快步上前,把手中的六本书放在桌面上。之后退了两步低头站立。

梁保诚欣喜的拿起一本书,看着封面上写《楚留香传奇之血海飘香》后,心情打好,没错了,就是这本,接着便随口道:“自己下去领赏。”

那小厮高兴的谢了赏后便退了出去。

梁保诚看着桌子上的这六本一模一样的书,拿起两本后,吩咐站在门外的另一个小厮道:“把桌子上这四本书,分别各送两本到安家和衡鼎侯府去。”

话落,梁保诚便带这自己留下的那两本书来到了自己的书房里,先把一本小心的放在书架上珍藏起来,然后才拿起剩下的那本书。

翻开一看,只见开篇写道: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

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刚看到这里,梁保诚一懵,难道偷东西还有提前通知的吗?既然人家都知道了,那肯定会有所防备的,这还怎么偷啊?

这般想着,便低头接着往下看。

这张短笺此刻就平铺在光亮的大理石桌面上,自粉红纱罩里透出来的烛光,将淡蓝的纸映成一种奇妙的浅紫色,也使那挺秀的字迹看来更飘逸潇洒,信上没有具名,却带着郁金香的香气,这缥缈而富有诗意的香气,已足够说明这封短笺是谁写的。

看到这里,梁保诚便知道真的是提前告知的,这该是对自己何等的自信才会如此行事啊!

继续看下去,他整个人的心神随着书里的情节而紧张着,看着金伴花公子等人提前布好防御,却还是被武功高强,机智过人的楚留香给得手了,随着书中几人那精彩的斗智斗力、交手过招结束,成功盗玉得手的楚留香更是在锦盒里留下一张淡蓝的纸笺,上面写到:

公子伴花失美,

盗帅踏月留香.

看到这里,梁保诚才把刚刚因紧张的心情而一直憋着的气给吐了出来,轻喘了口气后才接着接着往下看。

而京城里,许多买到书的人不和梁保诚一样在第一时间翻开来看,据都是看得如痴如醉,废寝忘食的非常投入。

手捧这书,细细品味,就像身临其境一般进入书中的场景,闭上眼睛,脑海里回想起书中的内容,那么真切!真是入了迷了,如痴如醉般的阅读下去,废寝忘食般的贪婪,沉醉在书中那优美的语言中......

楚留香的人格魅力真的是无人可挡,书迷们对于书中所描写的有血有肉,足智多谋,为人风流倜傥的楚留香非常的喜爱,觉得这书比起之前的《白发魔女传》更得他们喜欢。

皇宫里,乾元帝忙完政事后,拿过之前高公公让人买来的黄粱一梦的新作《楚留香传奇之血海飘香》翻看起来,之前听闻那书肆门口木板上的内容后,他就挺期待的,如今忙完政事正好看看话本消遣消遣。

从开篇的闻君有白玉美人开始看下去,书里内容非常精彩,引人入胜,简直让人欲罢不能啊,书故事环环相扣,情节伏笔不断、震人心灵,乾元帝看得很投入,直到高公公轻声提醒午膳时辰已到才恋恋不舍的放下手中的书。

要说乾元帝不愧是位有德明君,自制力非常强悍,就算是非常喜爱那本话本,恨不得马上去拿起来继续看,但他却能忍下心中想要看书的欲.望,专心致志的处理起政事来,直到政事处理完毕,空余的时间才又开始看起话本来。

而朝中许多的大臣自从上次跟风看了《白发魔女传》后,有的喜欢有的不喜欢,但这次的《楚留香传奇之血海飘香》却是没人不喜欢,心情随着书中那步步迷踪层层抽丝剥茧的故事情节而波澜起伏,入迷不已。

从书肆开始卖书的那一刻起,楚留香那独特的人格魅力开始席卷整个京城,但凡识字不识字的,上到八十老人,下到三岁幼儿就没有不认识盗帅楚留香的。

京城里大街小巷,酒楼茶馆里的文人墨客也竞相谈论起楚留香来,你要不知道楚留香是谁都不好意思开口跟人家说话了。

人间有见楚留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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