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滴鲜血,有拳头大小,凝而不散,表面看起来软软的,好似一枚圆滚滚的软玉。
长蟒叼着枯枝一甩,枯枝飞走,这滴鲜血却滚落在地上,独角蜥蜴,红毛巨熊,银毫狼王正撕扯着那几个士兵的尸体,发泄暴虐的情绪,突然看到长蟒甩头将枯枝扔走,同时大惊,停止动作,转头齐齐朝长蟒扑去;
长蟒的目标原本就是这滴血液,但没想到,这一甩,竟然将精血甩落到地上,它连忙扭转身躯,朝着这滴鲜血扑去。
这滴鲜血乃是刚才那只受伤黑龙留下的一滴精血,蕴含着无穷的进化之力,对于所有野兽来说,都是可以脱胎换骨,获得一丝黑龙血脉的无上珍品。
受伤黑龙流下的普通紫黑色血液,其中也蕴含着黑龙的精华,但这精华却不耐久,离开黑龙躯体后,就会释放出来,腐蚀灼烧任何它附着的物体。如果有动物敢将这样的鲜血吞入肚中,那就是找死,这样普通血液,对于其他物种来说,就是致命毒药,避之唯恐不及。
但这滴黑龙的精血,从表面看就仿佛一枚软软的血玉,即使拿在手里,也不会受到任何伤害,里面的精华全都内聚蕴含其中,而且,这滴拳头大小的黑龙精血,还蕴含着一丝进化之力,能够赐予其他物种一丝微弱的黑龙血脉,远不是那些普通龙血能够媲美的。
然而,这样的精血,并非任何物种都能吞食的,如果只是拿着并不会有什么危害,但是如果吞到肚子里去吸收,那么,必须本身实力非常强悍才行,否则,会被这滴精血的能量直接撑爆。
吞食这滴精血,对于所有物种来说,都是一次极其危险的考验,普通物种想要靠它进化,只是妄想,只有那些本身实力强悍的野兽,才能承受住,这滴精血的进化之力。
这样的宝物,本身就会散发出一种味道,对于所有物种来说,这种味道就是一种极其致命的诱惑,只要闻到,就会失去理智,不顾一切的想要去吞食,丝毫不顾自身是否能够承受,遇到其他动物争抢,还会拼了命的去抢夺它。
这滴鲜血仿佛一个软球,咕噜噜朝三只扑过来的野兽滚去,它的身后,长蟒探着身体,半边身体都飘飞取来,张着大嘴,快速的朝它扑去。
原本朝长蟒扑去的三只野兽,齐刷刷掉头,也同时朝着那滴鲜血扑去,都想第一时刻,将这滴鲜血吞入腹中。
那只银毫狼王,原本就以速度见长,很快超过其他两只野兽,迎着长蟒的大口,窜到那滴精血旁边,将那滴精血咬住,仰头吞入腹中;
其他三只野兽看到银毫狼王将那滴鲜血吞入腹中,齐齐发出一声愤怒的嘶吼,掉头朝狼王扑去。
就在这时,狼王身上突然散发出一阵剧烈的气息波动,那波动和黑龙身上散发出来的龙威,一模一样,只是相比而言,微弱许多。
就是这微弱的龙息波动,让其他三只野兽齐齐停下脚步,看着狼王,脸上露出不甘的神色,齐齐发出悲鸣,他们知道,精血已经被狼王吞入腹中,开始被狼王吸收,如果狼王吸收了这滴精血,将会立刻发生天翻地覆的进化,而它们却离这种进化,咫尺天涯。
银毫狼王扬天长嘶,感受到身体内散发出来的无穷力量兴奋不已。
它目光炯炯的望着其他三只野兽,发出低沉的嘶吼,一副跃跃欲试,想要扑杀的模样。
西林看着这只吞食了黑龙精血的狼王,嘴角微微弯起,摸着下巴心中想道:“那滴鲜血,看来真是宝物,这只银毫狼王,原本是四只野兽中,气息最弱的一个,吞了那滴鲜血,竟然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想要去捕杀剩余三只,呵呵,有趣!”
心里面,西林隐隐猜到,这滴鲜血,应该和刚才那条受伤飞过的黑龙有关,这样一滴鲜血,绝对价值很大,否则,也不会被这么多野兽争抢。
面对气势不断上涨的银毫狼王,其他三只野兽虽然心有不甘,但也有些心灰意冷,慢慢朝后退去,准备离开这里。
然而,银毫狼王似乎并不打算,让它们就这样离去,也许是因为那滴鲜血的缘故,狼王脸上露出狰狞的神色,眼睛变得猩红如血,满是杀气的盯着那三只慢慢朝后退的野兽,慢慢朝它们逼近。
然而,就在这时,狼王突然停下进逼的脚步,脸上露出恐惧的神色,发出低声低吼,它身上的气势,犹如浇油的火焰,轰的一下,变得更加炽烈。
狼王的身体,也开始发生变化,原本流线型的身躯,变得魁梧起来,皮毛下的肌肉开始高高隆起,好似一块块精铁,充满着力量;
嗷~
狼王竟然发出一声惨叫,两只前腿一软,跪倒在地上,嘴里流出黑色的鲜血,它的身体,仿佛气球一般,越来越大,皮毛上出现道道裂纹,露出红色的肌肉,鲜血顿时将它浑身皮毛染成红色。
砰的一声,银毫狼王,竟然整个炸裂开来,皮毛,肌肉,骨骼,炸成指头大小的碎块,朝四面八方激射而出,打在树上,竟然出现一个个深深的小洞。
西林突然感觉脸颊一疼,轻轻摸了一下,原来是一片皮毛擦过了他的脸颊,划出了一道血痕。
“我离它至少有百多米,这炸裂的皮毛,竟然能将我皮肤划开,那炸裂的力量,竟然如此巨大?”西林心中惊讶,忍不住发出一声低微的叹息。
离狼王最近的三只野兽,也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浑身满是细碎的伤口,然而,这三只野兽却丝毫没有退让,眼中满是惊喜的神色,嘴里发出兴奋的嘶吼。
西林扭头望去,狼王炸裂的现场中央,一颗晶莹剔透,拳头大小的红色血液,依然在被炸开的大洞中,滚来滚去,丝毫无损。
****************************************************
最近要考试,因此大部分时间都要看书做卷子,更新不稳定,对于支持本书的读者大大,乾元只能在这里先说声抱歉,让大家失望了,这种状况,要一直持续到十二月中旬,期间只要有空,我都会抽空码上一些,考完试之后,时间就会多一些,更新也会稳定一些,到时候,我会多写一些,用爆发来感谢大家。目前来看,大家先收藏养肥吧。另外说一句,已A签,不会太监的,谢谢大家的支持!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南方和北方作者僖瓜团子文案李晋东貌似豪爽大方堪比北方男人,其实谨慎小心,总是裹足不前。孔扬温文尔雅体贴细致是典型南方男人,但一旦爆发,就不会回头。他们七岁认识,一起长大,二十九岁又重逢。一个自己茫茫然着不懂,另一个就配合着假装不知。但终于行差踏错一不小心迈出一步。之后就天翻地覆,一切全都变化。我们上了床,孔...
下本想要写轻松一些的题材,打算先开穿成首辅的男寡妇简介下拉到底可看本文文案西辰穿书了。他穿进了一本BL向的团宠修真文,不过倒霉的是,他并没有穿成被团宠的主角受,而是穿成了主角受的傻子小师弟。这里的傻并不是指笨,小师弟是真的会流哈喇子的那种傻。这样一个傻子,之所以能成为主角受的小师弟,只因为他拥有与主角受一样的雷火双灵根。主角受因体质问题无法结丹,宠他如命的师门不忍看他仙途坎坷,便寻来了这个小傻子。他们用天地灵宝助供养小傻子,为的只是待他结丹后,将他的金丹剜出送给主角受。西辰穿来之时,金丹已成,且他已被下了禁制,不取出金丹就会死。当然,以小傻子残破不堪的身体,取出金丹也活不了几天。左右都逃不过一个死,西辰干脆摆烂,不过他活不成,也绝不会让其他人的人好过)他自毁金丹,放火烧山,还将师门的法宝偷走变卖。在生命的最后,他用变卖来的银钱醉生梦死,过得那叫一个美哉。期间,他还邂逅了一名叫做小花的清纯少男。清纯少男,大家都懂,美则美矣,技术堪忧,不过谁让西辰就好清纯少男这一款呢。事后,西辰心满意足的挑了个地方等死,可几天后,他不止没死,甚至还容光焕发。他觉得事有蹊跷,找了个神医,神医告诉他你的筋脉灵根已重塑,而且你怀孕了!西辰他明明记得他是男的啊!大受震撼的他,回去就给自己熬了一碗堕胎药,刚要喝下去,肚子里传来一个微弱哭声呜呜呜呜爹爹不要抛弃我,我会当最乖的龙宝宝的!西辰手一抖,堕胎药砸了一地。比男人怀孕更可怕的是,他怀的还不是人,而是一条龙龙族是整个修真界最强大的种族,出生便有通天修为,且个个容貌出众,气运逆天,是天地间的宠儿。但事物往往并不能十全十美,天道克制,龙族繁衍极为艰难,已有千年无一幼崽诞生。而现如今还活跃在修真界的龙族也只有一个,那个传说中孤僻自傲性情暴虐,被整个修真界称为疯批,且已经活了一千八百岁的南泷仙尊。西辰救命啊!说好的十八岁的清纯少男呢注本文主角无任何智力方面问题,穿越初期为装傻预收穿成首辅的男寡嫂在成为美食博主的第四年,厨艺精湛的江淮清意外爆火。就在他以为自己苦尽甘来,终于能发财的时候,他的脚一滑,倒霉催的穿了书。他穿进了一本龙傲天逆袭爽文。龙傲天大都有一个凄惨的黑化经历,这本书也不例外。男主家境殷实,天资聪颖,原本是个前途不可限量的天之骄子,却因被人暗害,瘸了腿不说,父母与兄长也死在了这场暗害之中。失去父母与兄长的男主彻底黑化,为了报仇,他拖着瘸腿,流着鲜血,一步步爬上朝堂。黑化后的男主心思歹毒,手段狠辣,在朝堂之上无人可敌,不过十年便坐上首辅宝座,权侵朝野。江淮清觉得男主虽是个瘸子,却位高权重,有钱的很,若是真穿成男主也不算亏。不过可惜的是,他并没有穿成男主,而是穿成了男主的男寡嫂╯□╰被迫变成一个能生孩子的哥儿也就算了,关键这个男寡嫂还是个不得善终的恶毒炮灰!男寡嫂刚一进门,男主的兄长就断了气,男寡嫂见状,干脆将他家仅剩的二两银子卷了跑路。男寡嫂的行为导致男主母亲不治而亡。男主睚眦必报,在得到权利之后,立马找到男寡嫂,将男寡嫂五马分尸。回想书中男寡嫂的血腥结局,又低头看了眼坐在轮椅上,尚还满眼单纯的小可怜男主,江淮清默默拿起锅铲开始赚钱养家。哼哼,这么大个金大腿不抱,他去贪那二两银子干嘛?此时男主的母亲还没死,还没失去所有亲人的男主也还没黑化。江淮清想好了,他要趁男主在黑化之前,以贤惠男寡嫂的身份紧紧抱稳小可怜男主的金大腿。为了保证金大腿的稳固性,江淮清嘘寒问暖殷勤备至,把小叔子当亲儿子来疼。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哪里操作失误,渐渐的,小可怜男主看他的眼神越来越诡异。江淮清以为是他抱大腿的小心思被男主看穿,赶紧找了个要嫁人的借口跑路,可刚跑一半便男主抓了回去。在他面前一向表现单纯的男主满脸阴鸷的轻抚着他的脸,危险在他耳畔低语嫂嫂既想嫁人,为何不嫁朝瑾,难不成嫂嫂也嫌弃朝瑾腿瘸????江淮清惊了,你个小可怜怎么还有两副面孔!还有,我把你当儿子看,你怎么能把我当老婆看啊╯□╰顾朝瑾一直以为上天让他重生在十年前是在惩罚他,直到后来看着江淮清,他才恍然明白,这并不是惩罚,而是上天对他的垂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怀了仙尊的小龙崽穿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那一年,蔺彩看中了一个男人,所有人都说她们不合适,可是她还是勇往直前的追了,后来,当她看着他抱着别的女人躺在属于他们的那张床上,心碎欲裂。那一年,江零恨上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恬不知耻的夺走了他的心,就在他以为他们可以一辈子的时候,她拉着别的男人的手,跑了。后来,某会所的房间里,蔺彩跪在地上,泪流满面求你不要卖掉那些股票。江大少嘴角微扬如果你愿意,再追我一次的话我可以考虑考虑...
关于鬼物末世这里怎么闹人了平静的都市夜幕下,藏着常人无法想象的恐怖。午夜窗外的无头人影废弃厕所内的窃窃私语路灯下鲜红如血的影子江凡半夜遭遇猛鬼索命,觉醒诅咒进化系统,他发现激发鬼祟的强烈情绪,就可以推演它们身上的诅咒。于是乎,这个世界恐怖绝望的画风中,多了一股泥石流。人敲门,人贴背,午夜人影,漆黑房间内看不见的人,凌晨公交车上多出来的人,梦境深处最不能被提起的禁忌,杀穿了灾神噩梦的男人「当我行走在黑夜,我就是最大的怪谈」「鬼吓人,他吓鬼」「这个主角太凶猛」「他比鬼更像鬼」「灵异恐怖,吾心也未尝不歹毒」「当我身负亿万诅咒,人鬼身份或许早已互换」第一章慢热,主角性格反传统,从不内耗,快速甩锅,严以律人,宽以律己,同时人物性格会不断成长。整书会一直维持灵异风格。...
幻千弋仙界一股清流,抚得一手好琴,炼的一手好药。我成神时不巧让天雷劈中,被幻千弋救下并带入幻弋谷,在这里结下不解之缘。小米我要回苍山幻千弋梦儿我知错了,来,有什么事我们关上门再说。哎,别动手有事好说...
她是夺人魂魄的特工血凤,一朝穿越成魅家独宠的大小姐,却被传言有三克之人,并在大婚前夕遭人挟持,备受折磨,想让她婚礼变成葬礼。哼!我血凤之命是尔等说取就能取的,笑话,妄为我血凤二字。历经千辛,她找到了回家的路,却在当夜被人玷污,大婚之日,全城皆知她失身绯闻。本以为夫家退婚,却不料大红花轿前来迎娶,一句本姑娘不嫁惹来众多非议。一句他不配我更是张狂。在暗处的某人嘴角上扬有意思!他是人人闻风丧胆的邪王,嗜血成狂,唯独对她另眼相看。一场赏花宫宴,本是该命丧黄泉,却绽放她无尽风华。面对无尽流言蜚语,他指着她,就是她了。一句话她成了他的妻。她用尽手段报杀父之仇,当匕首刺进敌人的胸膛,却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