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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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第1页)

大凡成大事者往往出身贫寒,小小年纪就要上山砍柴,下水捞鱼,家里还有几个生病的亲属,每日以泪洗面。这差不多也是惯例了,恰好与孙中山先生的情况基本符合。

孙中山1866年出生于广东翠亨村的一个普通农民佃户家庭,家境艰难,至少祖上近三代都是贫农。幼时跟着父亲以捉鱼捕虾,打柴放牛为生。

等停下来不干活的时候,他就去村口听当年参加过太平天国的老人吹牛皮,讲自己当年是怎么英勇地抗清,自己是怎么跟着带头大哥洪秀全为穷苦人争公平……听着听着,就把洪秀全当成了心中的偶像。

时间就这么一天一天地过去了。

108、

如果孙中山没有一个叫孙眉的亲哥哥,估计以后的成就也就仅限于一名农民。

孙眉,一个听起来有些女孩子气的名字,其实是一个很坚强的男人,他年少时就远涉重洋打工,去异乡追寻新的希望,不想后来居然成功了,真的成了一名富豪。

在孙中山12岁那年,孙眉资助他去美国檀香山读书,这次经历改变了他的一生。自命&ldo;洪秀全第二&rdo;的孙中山被美国的强大深深震撼了,看得多了,听得多了,他也渐渐地萌生了一些想法。

他觉得美国的民主宪政很好,终有一天,他也要在中国实现民主宪政;另外,他对美国的铁路之发达也是念念不忘,他坚信,只要他在中国修上一定数量的铁路,中国的经济也会腾飞。

带着这些拯救神州的想法,他在留美五年之后回到了广州,随后又去香港求学,进入香港西医书院(今香港大学)读书学医。在香港期间,孙中山终于加入了期待已久的基督教,成为一名正式的基督教民。

光阴荏苒,孙中山在香港一待就是十年。

漂泊在外的这些年,固然孤单了点,可是孙中山也结交到了像陆皓东、郑仕良、陈少白那样的好友。

几名对现实不满的愤怒青年时常一起煮酒论英雄,纵论天下时事。渐渐地,孙中山的思路和想法也变得越来越成熟,当然这几个好友也成了孙中山最早的政治上的&ldo;同志&rdo;。

不过孙中山也不是一开始就想搞暴力革命的,如果能用和平的手段达到目的,谁又愿意跟自己的脑袋过不去呢。

109、

1894年的上半年,孙中山拜读了一本叫做《盛世危言》的书,发现书中的道理远比自己在美国的所得深刻,于是就写了一份前面讲过的《上李傅相书》,可惜这份本科毕业论文没有引起李中堂的注意。

其实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也许李大人根本没有看到这封信。也许看到了,懒得作秀,便没有回信。总之,这篇寄托了孙中山革命理想的大作发出之后,就石沉大海。

可孙中山显然将这看做了李二先生的傲慢,他想,既然清廷不给我等汉人机会,不理会我等的善意良言,我等就反了它,创立一个属于我等的理想国度。于是孙中山跑到美国檀香山,创建了一个叫&ldo;兴中会&rdo;的组织,提出&ldo;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rdo;的口号。

第23节

&ldo;兴中会&rdo;最早的会员当然是陆皓东、陈少白、郑仕良等人。眼看组织势单力孤,作为广州三合会龙头的郑仕良自然是义无反顾,将帮会中一些有心造反的好汉们也拉来入会,形成了兴中会最初的班底。

也就是说,兴中会实质上就是几个知识分子领着一帮绿林好汉闹革命。其实这也是没有办法,谁让这些绿林好汉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呢,总不能空手闹革命吧。

几个月之后的1895年2月21日,兴中会兼并了杨衢云的&ldo;辅仁文社&rdo;,在香港正式成立总会,与会者皆以&ldo;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rdo;为誓言。

这个誓言的前两句,其实概括起来就四个字:反清复明。肯定有人奇怪,伟大的民主主义革命先驱难道狭隘到要&ldo;驱除鞑虏&rdo;,实行大汉族主义吗?

这里要澄清一下,这个口号绝不狭隘。

本书前面也讲过满汉矛盾很深,清廷统治者与汉人从来都没有认为彼此是一家人。所以基于当时的背景,孙中山提出&ldo;驱除鞑虏,恢复中华&rdo;,是很有见地的。以反抗侵略者为由,不仅可以得到广大汉族群众的共鸣,也更容易化解汉人知识阶层、汉人官僚阶层的敌意,应该说这是一个和大汉族主义无关的政治正确、效果显著的政治口号。

话题回到孙中山先生身上。

从这之后,他就开始游历各国,宣讲自己的思想,筹集活动经费,策划武装起义,可惜成绩惨淡,一次都没有成功,在朋友们心里落得了一个&ldo;只会说大话&rdo;的印象,江湖上人称&ldo;孙大炮&rdo;或&ldo;炮哥&rdo;。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孙大炮都没有做出什么出色的业绩,所以暂且搁下他,先讲一讲别的故事。

110、

(2)根本不存在的公车上书

尽管孙中山上书的结果很不理想,但是这表明民族意识已然觉醒,维新思潮已有星火之相,大势已不可逆转了。

人心可用,四海鼎沸,群众政治运动就要爆发了!

还好大家都是读书人,比较本分,知道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上书进言,来释放政治激情!与孙中山稍有区别的是,大部分人都选择直接进言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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