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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还是买一个无牵无挂的人回来最好,卖身契在手这人本身就是他的财产,给一口饭吃还能干活,惹自己不高兴了就,就卖掉再换一个!

对于沈慕来说,买个人回来只是为了保住家产,夫婿什么的只是一个名头。他根本不懂夫妻夫夫之间是怎么一会儿事儿,完全没有要和对方共度一生的自觉。

爱情是什么,喜欢又是什么,沈慕活了十七年还没体会过。

刘氏恨铁不成钢,一个指头戳到他头上:“你懂个啥?贵有贵的道理,那是你得过一辈子的人!钱的事儿你别操心,再不济还有你爹那三十两银子……”

沈慕就知道他娘会把心思动到那笔银子上,心里老大不乐意了,“那可是爹的命换来的,不能动。”

“为啥不能动?该用也得用!就是你爹在天有灵,也愿意你后半生陪着的是个好人。”刘氏想起自己男人,心里又是一阵难受。“行了,去把这碗筷收拾了,明天一早咱俩一块儿上镇上瞧瞧,这挑人可不能马虎了……”

刘氏在心里盘算着家里的银钱,想着明天去镇上给沈慕买个好夫婿。她可是知道,有些官家犯了事,家中未满十四的小公子也会被卖掉。当年她被卖的时候在人市就遇见过,听说都是知书达理识文断字的,瞧着样貌也都极好。虽然年纪小了点儿,好在沈慕年纪也不大,况且沈慕还有二十七个月的孝要守孝,先把户籍过了,等孝期过了再圆房那不是正好吗?这几年还能和沈慕培养培养感情。

唉,人家都说这姑娘、哥儿到了年纪就该思、春了,连她当年在夫子家,见了沈老大也春、心萌动,怎么沈慕这个孩子都十七了,还跟块儿木头似的呢?

人家都是怕自己家孩子学坏,她是恨自己家孩子不开窍……刘氏头疼。

沈慕也在心里盘算着。“娘,您这几天身子不舒服,明天还是我自己去吧。”他这个人从小就有个毛病,可能是小时候沈老大净身出户分家那段日子过得实在苦,沈慕从小就对银钱非常计较,计较到抠门的地步,能不花钱就不花钱,还特别喜欢攒钱、数钱。

要不是不招个婿回来他家的房子地可能都要被老宅弄走,他才舍不得花钱买个夫婿回来。现在他娘又说要买个贵的,沈慕更是觉得心在滴血。

刘氏瞪他一眼:“你自己去,我等你买个残废的还是买个年纪比我还大的回来啊?到时候咱们家就擎等着被村里人笑话吧。”

沈慕却不以为然,人不能总为着别人的眼光活着,自己的日子却不顾了。那个三两银子的也就是脑子不太灵光,饿得瘦了些,能干活是个汉子不就行了……

可惜刘氏根本不听他的,一个劲儿赶他去洗碗。沈慕是个孝顺孩子,也不想忤逆母亲的意思,那就只能明日多劝解,买个性价比高的,再从别的地方找补找补了。

唉,有点可惜,沈慕还是觉得那个三两的最划算了……

却没想到第二日他们娘俩还未来得及去县城,沈家老宅的人又上门了。来的人是沈老汉,他特意起了个大早过来,就是不想让别人看见他又上沈慕家的门。昨天闹得那出他不是不知道丢脸,虽然坚持认为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可被村里人盯着议论,他老脸也是会发红的。

屋里,刘氏把家里大额的钱贴身藏好,又收拾了个小篮子放了些零碎的铜钱,上面搭一块粗布盖住,这样篮子里装了什么东西别人就不能瞧见了,还能挡灰。

今日刘氏的精气神好了很多。自从夫君骤然离世,刘氏身心都备受打击,一直很是虚弱。昨天和沈慕聊了许久,倒让她对生活燃起了新的希望。

去了的人已经去了,可日子还得过下去。她还有儿子,才十七岁。她要是也倒下去了,她儿子可怎么办呢?

女子本弱,为母则强。刘氏想通了这些,身子也就好了大半。一大早天还没亮就急急忙忙收拾了东西,要去县里的人市。只是母子两个刚收拾妥帖还没出门呢,门外就先一步响起了敲门声。

刘氏皱了皱眉。

最近可真是登门没好事,好事不登门。一听见敲门声她下意识的就皱眉。

刘氏回身把装了散碎银钱的小篮子锁回床头的柜子里去,“慕哥儿去瞧瞧是什么人?”

大清早天还没亮就上她这个寡妇的门,也是很没眼力价了。耽误了去城里给儿子买夫婿,刘氏心情非常不好。

这头她刚把柜子落了锁,就听见院子里沈慕和人打招呼的声音:“爷,你咋来了。”

沈老汉听了这话气就不打一处来,这么,这是他儿子的家,他还不能来了?!也不搭理沈慕,重重的哼出一声,摆足了长辈的架子闷头就往屋里走。

刘氏听了是沈老汉上门,心中更是烦躁。她和沈老汉老两口可是有过节的,这过节还不小。所以刘氏历来对这对公婆没个好脸色,也并不怕他们。

刘氏不欲在沈老汉身上浪费时间,没得耽误她们娘俩去镇上。便直接一撩门帘子,堵在门口连房门也不让沈老汉进。“爹咋天没亮就来了,如今文哥没了,我一个寡妇也不好让爹进门。”

言下之意,这天还黑着,你一个老公公咋往儿媳妇屋里头钻?

“你这是什么话!”别说沈老汉气得跳脚,就连沈慕都惊了。这,这话,还是他那知书达理温柔贤惠的娘嘴里说出来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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