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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一般都狠心,或者有没有心都难说。
所以她不太喜欢杨谦南和钱东霆混在一起。她最喜欢他的地方,就是他对钱毫不热衷。
但他们俩已经混了二十多年,她没有置喙的余地。
温凛对此不闻不问,只是默默把杨谦南的持仓拷下来,叹息着想,倘若真有他楼塌了的一天,她好歹挣点晏宾客的小钱。
这种钱挣起来像玩儿一样,时常伴随做噩梦,会剧烈喘息着惊醒。她慢慢意识到自己没有挣大钱的天赋,逐渐也成为应朝禹那种,赌技奇烂、挥金如土的人。
就想输掉点钱,图个心安理得。
整个四月,半是因为琅琅,半是因为打牌,她见应朝禹的频率比杨谦南还高。
杨谦南忙活了大半个月,四月末的时候闲下来,带她去北戴河休养。
他们在温泉酒店的汤池边交合。杨谦南从身后撩起她的长发,说:“最近往应朝禹那儿跑挺勤?”
温凛长长地嗯一声,也不知是答应还是口申吟,低低地解释,“我小侄女喜欢他。她每周休息两天,集体宿舍里也没什么好玩,就带她去打打牌。”
杨谦南缓缓动作,握着手里那一捧长发嗅了嗅:“是小侄女喜欢,还是你喜欢?”
“……你吃什么飞醋。”
杨谦南把她的头发拽起来,附在她耳边说道:“我就不讲道理。”
他的嗓音低沉,危险,带几分愉悦。
温凛被他提着下地,跪在灰石铺成的地面上。石头不规则的棱角硌到膝盖,尖锐地痛。她轻啊了一声,紧接着是疾风骤雨。
杨谦南喜欢她的叫声。她有一把温柔的嗓子,在江南烟雨里浸过似的,干净如白云出岫。没有什么声音比她沙哑的、濒死一般的细喘更动听。屡试不爽,总能激发起他身体里原始的狠劲。
那天夜里,汤池边的草丛里有啁啾鸟鸣。
小心沐浴完之后,温凛抱着一小瓶碘酒,坐在床上涂。
膝盖上伤口斑驳纵横,掀开的皮被热水泡过,发白发肿,周围一大片浅红。她稍稍一碰到就觉得疼。杨谦南洗完澡出来,发现她还皱着张脸踌躇,挑挑嘴角:“我来。”
温凛哎了一声,想拿回来。
他坐在床沿,蘸足了碘酒,就往她膝盖上抹。
“别……”温凛把他胳膊牢牢拽住,“疼。特别疼。”
杨谦南笑:“那怎么办,不涂了?”
温凛冲他皱眉。
杨谦南把手罩上她的眼睛,说:“这样,你闭上眼和我说话,分散一下注意力。”
他刚沐浴过的手掌是温热的,残存沐浴液温和的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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