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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齐庸凡是被树林中的鸟叫声吵醒的。他揉了揉眼睛,抓起床头柜的闹钟一看,早晨七点钟。
说实话他昨晚睡得并不好,也许是习惯了身侧有人陪伴,抑或是太久没有睡这样软的床,辗转到深夜才睡去。
他关掉空调,推开窗户,深吸一口气,惬意地眯了眯眼。从某种层面来说,这样的生活状态也很美好。
他饿了。于是决定给自己做一顿丰盛的早餐。
太久没有使用这些现代化的自动按钮,他甚至感到了一丝陌生。从冰箱里拿出一块冷冻牛排,加黄油煎至七分熟。一股浓香扑面而来。
还煮了一锅速冻蘑菇浓汤,搭配金黄色的荷包蛋与几条培根,典型的西式风格。
齐庸凡独自坐在餐桌前吃着早餐,他的目光横越小厨房,望向窗子,满脑袋都在想着别的事情。他想殷旭了,想起带回来的那笼大闸蟹,在半途就在一家客栈清蒸吃了个干净。他有点怀念那种滋味,平淡的,温馨的,稍微裹挟一些入骨的甜,就像蛋液。
然而新的一天还有无数琐事等着他去干。吃完饭,将盘碗丢进洗碗机。他得拿出修车工具,给像漏了气的皮球的轮胎充气。
出于安全考虑,他暂时不会将这辆车开出丛林。
做完这一切,已经快到中午了。齐庸凡又在林间捡了一把干枯的草叶喂马,收拾了一袋零食,装在布袋里,前往莲花村。
昨夜天色渐暗,他又行色匆忙,尚来不及关注沿途风景。这才发现附近长了一片红艳艳的枫林,秋风轻拂,刮走地上枯黄的落叶。远远望去,仿佛置身于一片红色仙境。
这是属于古代的,全天然的自然风光。甚至不同于现代那些所谓的5a风景区,令齐庸凡惊诧不已。
他又陷入了沉思,想带殷旭来到这里一起观赏。迎着午后热烈的阳光。
不多时,他便抵达莲花村附近,隐约能看见土路上一排矮矮的木屋。村口有一棵老树,还有一口已然干枯的老井。他将马儿拴在树身上,捆了好几圈,而后徒步走进村里。
秋季,是丰收的季节。莲花村边上有几亩稻田,齐庸凡看见几个白发婆婆正在田中劳作,忙走上前,礼貌地询问柳元子家在哪儿。
过去这么久,他已经忘了去她家的路了。
其中一个婆婆很热心地给他指路,笑着用土话问道:“你就是元子那个相公呀?”
齐庸凡勉强能听清楚,摇了摇头,说:“我是她朋友。”
也许昨天王奎说的那番话是正确的。他并没有自己所以为的那样热情,从本质上来说,他很冷性。这是大部分现代人的天性,从小到大的生活经历,让他习惯了一个人,很难对其他人产生好感。
而他生命中最大的例外,恐怕就是殷旭。
按照那位婆婆指路的方向,齐庸凡顺利找到了柳元子家。他对这间破落的宅院还存有些许印象。门敞开着,他刚想踏过门槛走进去,却在听到里头传来的说话声时停住脚步。
不大的农家小院里站着两个女人。脚底下是压平的泥土地,偶尔一场大雨过后,泥泞得像沼泽。但现在它显得很干燥,在阳光下显现出一种奇异的光泽。
柳元子坐在石台阶上,手里握着一卷书,望着另一名年轻女子,盈盈笑道:“我不悔离开段家。”
那女子生得清秀靓丽,穿着浅绿色长裙,长发及腰。她坐在柳元子身侧,拖着下巴,道:“即便是被休?便宜段铁那家伙了,白拿你这么多嫁妆。”
“只要能与你在一起,那些都不重要。”柳元子缓缓道。
门外的齐庸凡:“???”这又是什么操作。
绿衣女子显然有些犹豫,停顿了一会道:“可是我们不可能一辈子不成婚,难道就如此终老吗?”
柳元子道:“我曾遇到一个人,他告诉我其实有时候并不必在乎世俗的眼光。我对男人已经彻底失望了,小莲,我真的很喜欢你。我可以养你一辈子,教你读书写字,再收养一个孩子……”
“咳咳。”齐庸凡实在忍不住走了进来。他实在没想到,不过小半年没见,柳元子便成了站在时代前沿勇于追爱的同志者。
以她如今的处境,能说出这样的话,作出这样的决定,其实比绝大部份人都更难能可贵。
听到响动,两女都不禁将目光投向院子门口。柳元子微微瞪大了眼睛,赶忙站起身,连书本掉落在泥地里都毫不在意,惊喜道:“齐大哥,你何时回来的?!”
“昨日。”齐庸凡笑着上前几步,将那个装着零食与银钱的包裹递给她,道:“好久不见,过得还好吗?阿婆呢?”
柳元子眼中的光芒顿时黯淡下来,有些勉强地笑道:“阿婆前阵子去世了。”
“节哀顺变。”齐庸凡拍了拍她的肩,望向绿衣女,道:“这位是……”
“啊,我都忘记介绍了。”柳元子不好意思地拉了拉绿衣女的衣袖,道:“这是我朋友,她叫李秀莲。”
与齐庸凡相处久了,习惯那些现代用语,她甚至都忘了古代姑娘的名讳不能随便告诉别人。
李秀莲看样子却并不在意,反而转头对柳元子甜甜一笑。那动情的模样,纵使是眼瞎之人也能感受得一清二楚。
齐庸凡打趣道:“恐怕是女朋友吧?”
柳元子道:“您、您听到方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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