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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青目瞪口呆地望着他的殿下,仿佛为人四海的沈舅舅等到沈青从外面进来,秦泗水已经把地毯铺上一层油布,摆上冷切牛肉、烤兔子、炖狍子,还有从水泡子里捞的鲫鱼,心灵手巧的秦泗水给炖了个汤。放上点盐,再撒上些水边生的野葱野蒜。浓郁的鲜香令饥劳一天的人们食指大动。沈青与马志见面自有一番别情,这时候秦泗水把最后一大盘野菜端上来,对秦雷道:“殿下,可以用膳了。”秦雷对沈冰吩咐道:“去拿两坛烧酒来。”沈冰高兴地从地上蹦起,就往帐外窜去。此时烧酒刚刚出现,齐楚两国都不接受这种辛辣醉人的高度酒。即使在秦国,也不受贵族待见,只在社会底层流传。若不是秦泗水,秦雷都不知道这个时代就出现烧酒了。但有一种人狂热的喜欢这种烈酒——当兵的。秦雷当日饮后,再饮别的酒都觉得淡而无味,索性让秦泗水只去仙人烧沽酒。这次北上,怕喝不到烈酒,秦雷竟让沈青把仙人烧的库存统统买下来,足足装了五大车。喜得仙人烧的华老板好几天睡觉时候笑醒。秦雷他们轻装简行,辎重都抛到后面,只带了十坛老烧。本来打算自己喝足够了,谁成想在温差巨大的草原上,这老酒竟成了稀罕物,引来全体卫士的觊觎。秦雷倒是不心疼他们喝,只是第一次喝了之后,一个个醉醺醺的倒头大睡到夕阳西下,耽误了整整一天行程。是以秦雷严格控制他们饮酒的量,每日全体只供一坛,多了免谈。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这群酒虫上脑的家伙醉过一次,就对自己带的淡而无味的水酒失去兴趣,每日缠磨秦雷,希望他能开恩,多赐些烧酒。秦雷的烧酒就在每个卫士的马背上分开装着,但是没有他的允许,谁也没有动的心思。因为从第一天起他就潜移默化的灌输一个心思给自己的手下:该是你的,殿下一定赐给你。殿下不给的,绝对不要觊觎。日复一日,终于成了良好的习惯。等沈冰把十个大酒壶提进来,要打开给秦雷检查。秦雷摇头道:“不必,我相信我的兄弟们。今天放开了喝!”没有当值的卫士,不管帐篷内外的,齐声欢呼,甚至有人喊出‘万岁’这样犯忌讳的话。秦雷皱皱眉头,知道这是真情流露、口无遮拦,便没有说什么。待所有人面前的粗瓷碗都盛满酒,秦雷环视一下围着帐篷席地而坐的下属们,这些家伙正眼巴巴望着自己。秦雷笑骂一声:“不要用这种饥肠辘辘的眼神看着我。”也不啰嗦,端起桌上的白瓷碗,举起道:“今日与马志重逢、明日抵达北山牧场,可喜可贺,干!”众人齐齐举碗,劈里啪啦的在桌子中间一碰,高声道:“谢殿下。”纷纷一饮而尽。秦雷也喝净碗中烧酒,火辣辣的感觉烫得他眯起眼睛。看着还是眼巴巴望着自己的下属们,秦雷洒然一笑,叨了块牛肉放到自己碗中,对馋坏了的下属笑道:“用吧!”一群馋疯了的汉子饿虎扑食。一时间整个营地尽是闷头吃饭的咀嚼声、筷子碰到碟子的叮当声、被噎到的抽气声。秦雷身边坐着马志沈青,食物是秦泗水亲自捣鼓的,再加上与他吃饭下属总有些拘谨。是以几个人慢悠悠的边吃边叙话,倒没有别的地方的热闹景象。秦雷仔细询问马志别后的情形。马志闭目回忆一下,便开始讲述突围归国的经过。因为秦雷的大队伍突然狂飙猛进甩下了各方暗谍一段时间。利用这个时间差秦雷强行送走了张谏之和沈洛,同时召集了散播在应州的细作们,这一进一出,人数不多不少。以至于等暗谍们回过神来,重新缀上秦雷的大部队时,竟没有人发现秦雷的掉包计。等到行出一天之后,才放开沈洛与馆陶。此时两人也只能苦笑连连。以沈洛上京大商的身份,只要不跟着秦雷那个祸害,不暴露馆陶这个灾星,在齐国上下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西面函谷关的背景下,轻松的做到了畅通无阻。一路上经过齐国大小城府,只要见到沈洛的大旗,守城官兵非但不敢刁难,还要笑脸相迎。于是乎这队逃难之人竟然有店住店,有车坐车,一路上吃香的喝辣的,好不快活。最离谱的是竟然还住了几次太守府,至于县太爷的官邸就像自家卧房一样,随便睡。听得秦雷心中悲凉,联想起自己丧家之犬般的生死十日,默默哀叹道:“同样是人生,差距怎么这么大涅?”沈洛他们最后穿延州出幽州,离开了齐国边境,进入了莽莽东郭勒尔大草原。自唐朝打垮突厥后,对北方少数民族实行恩威并施,拉拢分化的政策。在强大的军力和经济实力的震慑下,北方始终没有出现一个强大统一的游牧民族,而是形成了草原居民逐步内迁,民族之间相互融合的迹象。当然这一切都要在强大的实力的基础上,唐朝末年的国力衰退和灭亡后的军阀混战,又点燃了不少草原恶狼的雄心,开始试图统一草原,进犯中原。邀天之兴,三个强大的国家很快建立,基本结束了混乱的局面。通过近百年的反复较量,把草原部落又打回了唐朝时的模样。只不过大唐时那种民族和睦的景象再难找回了。沈洛因为生意原因,与东郭勒尔草原上各大部落的头面人物都有些交情。沿途都有部落护送,穿越大草原倒没有想象中那么辛苦,只是草原人热情好客,路过那个部落要是不进去叨扰,那是对他们最大的侮辱。是以一路走走停停直到十天前才走出东郭勒尔,进入秦国的河套地区。未作停留,一路南下,在北山牧场歇息时,竟然碰到了打前站的卫士,这才知道秦雷竟然也要来北山牧场。于是沈洛决定在北山牧场等他。马志却是派出来迎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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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于29号入v,谢谢新老朋友支持丹穗是一个富商的小妾,干的是小妾的勾当,担的却是丫鬟的名头。眼瞅着富商病歪歪的没两年活头,富商一死,她不是被纨绔少爷玩弄,就是被遣散发卖。以她的样貌,没了庇护,总归会踏上一条风尘路,沦为一个被折磨的玩物。故而,趁着富商还能喘气,她像个没头的苍蝇,四处钻营寻找新的靠山。这日,府上新来了个护卫,听说是一个行走江湖的刀客。武艺高强能带她私奔居无定所不怕闲言碎语赚的银子不少能给她买户籍就他了,丹穗开始琢磨怎么拿下他。韩乙是个四海为家的刀客,亲故皆断,为人冷情,过的也随性,一贯是赚多花多,赚少花少。路过平江城时身上银钱已尽,他随便接了个价高的活计,给一个布商当护卫。却不料府中的男主人看中了他的武艺,他后院的小妾们却是相中了他的皮肉,一个个暗示要随他浪迹江湖他厌烦极了,尤其是还有个貌美的小娘子总是无时无刻的凑来看热闹,她自己都虎狼环饲了,好似还无知无觉。真是兔子笑狼掉进狐狸窝,呆子。~~~~~~~~~~~~下本开探花郎的极品二嫂,求收藏孟青是一个普通穿越者,胎穿到大雍朝,是江南苏州一家纸马店的二姑娘,生活无忧地过了十八年,她为自己择了一门有前途的婚事。然而在婚后的第二年,她生完孩子后做了个梦,梦里小叔子杜悯会在三年后高中探花,杜家一时风头无两,而她这个投资者却风评受害,成了探花郎的极品二嫂,受众人唾弃。在重农抑商的朝代,孟青身为商户女,为了改变社会地位,让儿孙有机会读书入仕,她撒饵投资,带着不薄的嫁妆嫁给崇文书院常得冠首的穷学子杜悯的二哥杜黎。大概是商人好利的本性使然,她若是做了十分,必然让人知道七分,她觉得这不过分,然而这却成了日后被鄙薄的把柄。其一表现在刻薄,给小叔子花二两银要嚷嚷得整个村都知道,让读书郎抬不起头。其二表现在急功好利,利用读书郎的名头给她娘家拉生意,让读书郎在同窗面前蒙羞其三骂她是搅家精,从她进门后,杜黎不听他老娘的话了,胳膊肘往外拐,一心向着他媳妇,还心偏向岳家。其四就严重了,梦里她蛮不讲理地要把她的孩子过继到小叔子名下!狗屁,她势利归势利,可也没势利到让儿女认叔做爹。孟青气醒了,听到丈夫让小叔子给孩子挑个好名字,她心里一喜,探花郎啊,这小子有本事,她投资对了!再想到梦里的场景,她差点气晕,上天大德,让她梦晓今后事,且让她看看谁在她背后捣鬼给她泼脏水。她可没为了钱在村里瞎嚷嚷,为娘家拉生意也是跟杜悯合作的,读书郎可没少分利钱!杜黎家穷,为了供养极善读书的三弟,年过二十婚事还没定下,他心里清楚,他的婚事也将是资助三弟读书的筹码。为了不让他们夫妻俩都成为家里的老牛,杜黎想尽办法暗中毁了两门将成的婚事。所以孟青故意做局撞上来的时候,他对她的目的心知肚明。杜黎认识孟青,孟家纸马店的二姑娘,口齿伶俐,长相讨喜,极善生意,是槐安街有名的带刺花,但她对他没印象。所以杜黎明白,孟青冲他笑不是图他俊俏的长相,她跟他一样,图的是他三弟日后博得的功名权势。不过他不在意,带刺的花落在他手上,扎的是他,疼的是他,他乐意,他愿意挨扎也心甘情愿地受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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