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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狗友兄弟们对他儿子的喜爱,对他的羡慕嫉妒小眼神,商望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完全忘了自己刚开始养花豹崽,小崽子一龇牙咧嘴,他就抱着脑袋飞窜到角落的怂样。
不管怎样,整个纨绔团都跟被打了鸡血一般嗨爆,都恨不得化身尖叫鸡,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小花豹身上的斑点,耳朵,须须,长尾巴……没有哪一处不让人稀罕,吃肉的样子都帅炸了!简直人间瑰宝!
看完别人家的宠物,宋景曜他们都飘了,也想养一只如此拉风的宠物。
鳄鱼怎么样?够凶猛!不过它们水底下走路的四只小jiojio有点呆啊。
棕熊?战斗民族都有在养!那么大只扑过来能压扁人了。
美洲狮?活脱脱就是一只大猫猫,不够威风。
……
众人凑在一起讨论了大半天,争论不休,有太多选择了,各自喜欢的也不一样。
宋景曜突然说:“大熊猫!糯米团子,又萌又凶!还是我们的国宝吉祥物。”
所有人都看向他,齐声吼:“你都会说是国宝!看见外面那么大的太阳没有?天还没黑做什么梦?!”
汝乃天骄,何不上九霄?
宋景曜惆怅地叹了口气。
有些事情,再有钱也做不到,得不到想要的东西,就算有花不完的钱,人生又有什么意思呢?
宋景曜一边伤心,一边撸着花豹,如此感慨。
作者有话要说: 沈修竹:养蛇吗?不要钱,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还能暖床哦
宋景曜:暖床?冰床才对吧。
沈修竹:所以我能暖就养吗—3—
宋景曜:不养!—皿—
熊猫还是能养的,只是养的方式比较特别,后面会写哒
第21章酒吧
宋景曜是和沈修竹一起飞来米国的,他特地来参加发小的生日宴,顺便游玩,而沈修竹有个总裁身份,来这里还是要工作的。
他们都在米国有别墅,但沈修竹没有去,反倒跑去宋景曜那里蹭住了。从机场过来,他就直接跟着宋景曜一起回了家,美其名曰是宋景曜这里离他要去的地方更近,免了来回的车程。
宋景曜很简单地就答应了,因为两人从小就经常到对方家里玩,假期住几天也是常事,宋景曜一点都没觉得哪里不对。而且别墅里那么多个房间,沈修竹爱住哪住哪,又不影响他。
沈修竹选在了他隔壁的房间。
因为两人行程很是不同,其实住在一起也不怎么碰得到面。
晚上,宋景曜在房间里换衣服,衣帽间的门敞开,很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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