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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在那侍者惶恐的眼神中,带着林夕昂首向店内走去,并且把随手摸到的衣服全都给卖了下来,实打实是一个用钱将人压死的一副标准的富二代土豪作风。
看着漫倾妩那个高傲的姿态,那个轻蔑的举动,林夕规规矩矩地坐在一边,不禁感叹,“真是一个败家子。”
“谢谢夸奖。”漫倾舞面对林夕的吐槽,非常得意的当成了表扬,满意的看着林夕露出来一副心塞的表情,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你赢了。”缩回到椅子里,林夕无力呻吟一声。
两个人的如此举动,就好似早已熟识了多年人,根本不像是刚刚认识。
多年后,有人问漫倾舞,为什么见一面就对林夕那么好。
漫倾舞的回答是:我为什么要对她不好?
还有人问林夕:为什么那么轻易的接受一个陌生人的好意。
林夕的回答也出奇的一致:因为我会对她更好。
人生很多时候就是那么奇妙,喜欢一个人和讨厌一个人,没有什么理由,也许只是一种因为看不见摸不着的感觉。
“这位小姐,为了表示歉意,这些衣服送给您。”在林夕换衣服的时候,一个管事跑了过来,在外面恭恭敬敬的说道。
“送我?”换好了衣服的林夕走出来,一头黑色的长发随意地披在肩上,长垂腰下,精致的小脸不实粉黛,水雾般的眼睛一眨一眨地,搭配着一身简单却不失华美的鹅黄长裙,整个人柔弱中却带着一丝古灵精怪的感觉。让人看着就想呵护着,保护着。
目光看向那个说话的人,精致的眉毛微微上扬,深深地看了一眼眼前的人,林夕的嘴角不置可否的微微勾起。
“是的!是……”管事仍旧低着头,结果话刚刚说了一半儿。
嘭!嘭!
两个手刀落下,林夕和那个管事同时倒在了地上。
“回去找家主交任务。”
“那这个人怎么办?”
“又没死,待会儿就醒了。”
“哦,好的。”
随后,便是传来了两个男人的对话声音,其中一个人拎着林夕,把林夕给丢到了马车里面。
被丢进去的昏迷不醒的林夕,忽然睁开了眼睛。
就感觉自己进了这个镇子里面被人盯上了,果然啊。
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里闪过一丝锋芒,身体微微的一闪,下一秒,整个人就出现在了另一个空间之内。
这是一个富丽堂皇的卧室,虽然用富丽堂皇形容一个卧室很奇怪,但是这里要是让人做出评价的话,只能用富丽堂皇来形容。
视线之内都是一片耀眼的金黄色,甚至是那个邪魅地躺在床上的人,也是一身耀眼金黄色的华丽服饰。只是那衣服被他穿地十分随意,露出大片胸前的肌肤,整个人愈加的魅惑人心,一头乌黑的长发披散在金黄色的床边,眼角一颗小小的泪痣,更显得妖孽惑人。
“就是你送我衣服的?”林夕侧着头看着眼前的男子,摆出来一副人畜无害的天真无邪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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