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体内神秘力量可以伤及灵魂,云梦非暂时称呼其为噬魂之力。
双手掌心相对,十指相抵,借由噬魂之力,云梦非将应顺天从双臂逼了出来。双掌布满噬魂之力,应顺天被云梦非牢牢困在双掌之间。
“求求你饶了我,我只是一个被困在这里五百年的孤魂野鬼,只要你放了我,以后我一定弃恶从善!”应顺天的灵魂黑气幻化出一张面孔,苦苦乞求云梦非饶恕。
“很抱歉,我没你想的那么天真。”十指施压,云梦非以噬魂之力不断消磨应顺天的灵魂,应顺天的灵魂发出尖叫,面孔扭曲,各种残忍诅咒不断从其口中冒出,但无济于事。
终于,最后一缕灵魂黑气也被消磨干净,云梦非松了口气,这下总该死了吧。任千行的身体漂浮在湖面,云梦非准备将其打捞上来,看看还有没有得救。
当云梦非快要靠近任千行身体,任千行忽然睁开双眼,右手猛的一剑从云梦非胸前掠过,云梦非急速后退。
幸好反应快,剑伤不深,但云梦非却一脸难堪,“你居然没死!”
应顺天的灵魂从任千行身上脱离后,任千行已经恢复本来面貌,没想到此时又变成应顺天。
“想杀死老夫,哪有那么容易。”应顺天阴森森道。
“先前我明明将他彻底消灭,为什么还会复活?”云梦非心思急转,这种打不死的对手立刻让云梦非想到某部经典动漫里的一个BOSS,魔人布欧。
魔人布欧只要还剩一个细胞就可以不断复活,应顺天或许没有细胞,但他有灵魂。云梦非猜测应顺天应该是留了一缕魂气在任千行身上,只要一丝尚存,应顺天就能无限复活。
想通这些后,云梦非立刻出手,附带噬魂之力的剑气连连挥出,应顺天刚刚复活,身体很是虚弱,面对云梦非的噬魂剑气根本来不及闪躲,也无力抵挡,只能再度惨遭蹂虐。
将应顺天的身体切割成无数块后,云梦非收起凌霜剑,双掌相对,功力迅速汇聚掌心,一个肉眼可见的能量球浮现。
将三分归元气具现化,以纯粹的气进行打击,此招虽然消耗真气,但威力也是实打实的。三分归元气击中应顺天的身体碎块,应顺天的身体碎块立刻被轰成渣!
即使将对手轰成渣,云梦非脸色也未见好转,应顺天的气还在。一堆像肉泥一样的东西聚合在一起,先是聚出人形,之后又变成应顺天的样子。
先前的三分归元气已经融入云梦非的噬魂之力,云梦非深信应顺天身体里的魂气应该被自己彻底消灭才对,如今应顺天再度复活,云梦非立刻想到一个很糟糕的问题,这混蛋难道在其他地方也留了自己的气?
“这么打是杀不死他的!”一个陌生声音从云梦非身后传来,云梦非立刻转身,一个白发苍苍的虚影出现在云梦非眼前。
“是你!”看到虚影,应顺天立刻恨得咬牙切齿。
“前辈莫非是剑祖?”为取血玉,云梦非曾去过剑祖故居,在那里看过剑祖画像。
“想不到五百年后还有人记得老夫!”虚影正是剑祖。
云梦非正愁拿应顺天没办法,看到剑祖现身,立刻请教,“不知前辈可有办法对付应顺天?”
“他要是有办法对付我,何必等到今日!”应顺天不屑道。
剑祖道,“换做以前,我确实没有办法对付你。”
云梦非闻言心里一亮,听剑祖口气,似乎如今已想到办法。果然,剑祖对云梦非道,“想要消灭他,你需要先明白他为何不死……”
应顺天的真身早在五百年前就被剑祖消灭,灵魂之所以能在世间停留五百年,多亏了其手中凌霜剑。顺带一提,剑祖之所以能停留至今,是因为他早已化作棋灵,将灵魂寄居在生死棋上。
凌霜剑寄宿了应顺天的命魂,只要命魂不灭,应顺天就永远也不会死。所以无论云梦非将应顺天的身体轰成什么,应顺天都能再次复活。
想彻底杀死应顺天,必须毁其命魂,命魂藏在凌霜剑内,想毁命魂,就必须先毁掉凌霜剑。
“就算知道又如何?凌霜剑乃绝世神兵,举世无双,世上根本就没什么东西能将其毁掉。”应顺天冷笑道。
“以前或许举世无双,但现在可未必!”剑祖一指云梦非手中凌霜剑,开口问道,“小兄弟,你手中这把可也是凌霜剑?”
“不错,此剑正是凌霜剑。”云梦非点头道。
“不可能,世上怎会有第二把凌霜剑?”应顺天顿时难以置信。
“应顺天,你忘了外面已经过去五百年吗?难保不会有人再造出第二把凌霜剑。”剑祖道。
“不对,他手中剑跟我的不一样,绝对不是凌霜剑。”无论外观还是能力,云梦非手中凌霜剑都与应顺天的截然不同,这也是为什么应顺天一直没有发现云梦非所持同样是凌霜剑。
“这位小兄弟心怀仁义,凌霜剑既然认他为主,自然与你这邪魔外道截然不同。”先前云梦非与任千行的对弈完全落入剑祖眼中,虽然云梦非输了,但云梦非却比任千行更加明白何为仁者。云梦非的一颗仁心在剑祖眼中显露无疑。
被剑祖如此称赞,云梦非顿时觉得汗颜!
剑指应顺天,云梦非道,“看来你注定要死在我手里。”
不死之谜被剑祖道破,应顺天终于被逼到绝境,眼看云梦非就要动手,应顺天连忙出言阻止,“等等,那个老东西还有一件事情没告诉你,我劝你还是三思而后行!”
手中剑停住,云梦非看向剑祖。虽然剑祖看起来一脸慈善,但云梦非早已不是初出江湖的毛头小子,深刻明白很多老好人也是会坑人的。
剑祖面露犹豫,见云梦非迟迟不动手,剑祖终于叹道,“抱歉,老夫确实有一件事没提醒你。如果以凌霜剑摧毁凌霜剑,运气好便是你这一把砍断他那一把,运气不好便是他那一把砍断你这一把。当然,还有第三种可能,两柄剑同归于尽。”(未完待续。)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南方和北方作者僖瓜团子文案李晋东貌似豪爽大方堪比北方男人,其实谨慎小心,总是裹足不前。孔扬温文尔雅体贴细致是典型南方男人,但一旦爆发,就不会回头。他们七岁认识,一起长大,二十九岁又重逢。一个自己茫茫然着不懂,另一个就配合着假装不知。但终于行差踏错一不小心迈出一步。之后就天翻地覆,一切全都变化。我们上了床,孔...
下本想要写轻松一些的题材,打算先开穿成首辅的男寡妇简介下拉到底可看本文文案西辰穿书了。他穿进了一本BL向的团宠修真文,不过倒霉的是,他并没有穿成被团宠的主角受,而是穿成了主角受的傻子小师弟。这里的傻并不是指笨,小师弟是真的会流哈喇子的那种傻。这样一个傻子,之所以能成为主角受的小师弟,只因为他拥有与主角受一样的雷火双灵根。主角受因体质问题无法结丹,宠他如命的师门不忍看他仙途坎坷,便寻来了这个小傻子。他们用天地灵宝助供养小傻子,为的只是待他结丹后,将他的金丹剜出送给主角受。西辰穿来之时,金丹已成,且他已被下了禁制,不取出金丹就会死。当然,以小傻子残破不堪的身体,取出金丹也活不了几天。左右都逃不过一个死,西辰干脆摆烂,不过他活不成,也绝不会让其他人的人好过)他自毁金丹,放火烧山,还将师门的法宝偷走变卖。在生命的最后,他用变卖来的银钱醉生梦死,过得那叫一个美哉。期间,他还邂逅了一名叫做小花的清纯少男。清纯少男,大家都懂,美则美矣,技术堪忧,不过谁让西辰就好清纯少男这一款呢。事后,西辰心满意足的挑了个地方等死,可几天后,他不止没死,甚至还容光焕发。他觉得事有蹊跷,找了个神医,神医告诉他你的筋脉灵根已重塑,而且你怀孕了!西辰他明明记得他是男的啊!大受震撼的他,回去就给自己熬了一碗堕胎药,刚要喝下去,肚子里传来一个微弱哭声呜呜呜呜爹爹不要抛弃我,我会当最乖的龙宝宝的!西辰手一抖,堕胎药砸了一地。比男人怀孕更可怕的是,他怀的还不是人,而是一条龙龙族是整个修真界最强大的种族,出生便有通天修为,且个个容貌出众,气运逆天,是天地间的宠儿。但事物往往并不能十全十美,天道克制,龙族繁衍极为艰难,已有千年无一幼崽诞生。而现如今还活跃在修真界的龙族也只有一个,那个传说中孤僻自傲性情暴虐,被整个修真界称为疯批,且已经活了一千八百岁的南泷仙尊。西辰救命啊!说好的十八岁的清纯少男呢注本文主角无任何智力方面问题,穿越初期为装傻预收穿成首辅的男寡嫂在成为美食博主的第四年,厨艺精湛的江淮清意外爆火。就在他以为自己苦尽甘来,终于能发财的时候,他的脚一滑,倒霉催的穿了书。他穿进了一本龙傲天逆袭爽文。龙傲天大都有一个凄惨的黑化经历,这本书也不例外。男主家境殷实,天资聪颖,原本是个前途不可限量的天之骄子,却因被人暗害,瘸了腿不说,父母与兄长也死在了这场暗害之中。失去父母与兄长的男主彻底黑化,为了报仇,他拖着瘸腿,流着鲜血,一步步爬上朝堂。黑化后的男主心思歹毒,手段狠辣,在朝堂之上无人可敌,不过十年便坐上首辅宝座,权侵朝野。江淮清觉得男主虽是个瘸子,却位高权重,有钱的很,若是真穿成男主也不算亏。不过可惜的是,他并没有穿成男主,而是穿成了男主的男寡嫂╯□╰被迫变成一个能生孩子的哥儿也就算了,关键这个男寡嫂还是个不得善终的恶毒炮灰!男寡嫂刚一进门,男主的兄长就断了气,男寡嫂见状,干脆将他家仅剩的二两银子卷了跑路。男寡嫂的行为导致男主母亲不治而亡。男主睚眦必报,在得到权利之后,立马找到男寡嫂,将男寡嫂五马分尸。回想书中男寡嫂的血腥结局,又低头看了眼坐在轮椅上,尚还满眼单纯的小可怜男主,江淮清默默拿起锅铲开始赚钱养家。哼哼,这么大个金大腿不抱,他去贪那二两银子干嘛?此时男主的母亲还没死,还没失去所有亲人的男主也还没黑化。江淮清想好了,他要趁男主在黑化之前,以贤惠男寡嫂的身份紧紧抱稳小可怜男主的金大腿。为了保证金大腿的稳固性,江淮清嘘寒问暖殷勤备至,把小叔子当亲儿子来疼。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哪里操作失误,渐渐的,小可怜男主看他的眼神越来越诡异。江淮清以为是他抱大腿的小心思被男主看穿,赶紧找了个要嫁人的借口跑路,可刚跑一半便男主抓了回去。在他面前一向表现单纯的男主满脸阴鸷的轻抚着他的脸,危险在他耳畔低语嫂嫂既想嫁人,为何不嫁朝瑾,难不成嫂嫂也嫌弃朝瑾腿瘸????江淮清惊了,你个小可怜怎么还有两副面孔!还有,我把你当儿子看,你怎么能把我当老婆看啊╯□╰顾朝瑾一直以为上天让他重生在十年前是在惩罚他,直到后来看着江淮清,他才恍然明白,这并不是惩罚,而是上天对他的垂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怀了仙尊的小龙崽穿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那一年,蔺彩看中了一个男人,所有人都说她们不合适,可是她还是勇往直前的追了,后来,当她看着他抱着别的女人躺在属于他们的那张床上,心碎欲裂。那一年,江零恨上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恬不知耻的夺走了他的心,就在他以为他们可以一辈子的时候,她拉着别的男人的手,跑了。后来,某会所的房间里,蔺彩跪在地上,泪流满面求你不要卖掉那些股票。江大少嘴角微扬如果你愿意,再追我一次的话我可以考虑考虑...
关于鬼物末世这里怎么闹人了平静的都市夜幕下,藏着常人无法想象的恐怖。午夜窗外的无头人影废弃厕所内的窃窃私语路灯下鲜红如血的影子江凡半夜遭遇猛鬼索命,觉醒诅咒进化系统,他发现激发鬼祟的强烈情绪,就可以推演它们身上的诅咒。于是乎,这个世界恐怖绝望的画风中,多了一股泥石流。人敲门,人贴背,午夜人影,漆黑房间内看不见的人,凌晨公交车上多出来的人,梦境深处最不能被提起的禁忌,杀穿了灾神噩梦的男人「当我行走在黑夜,我就是最大的怪谈」「鬼吓人,他吓鬼」「这个主角太凶猛」「他比鬼更像鬼」「灵异恐怖,吾心也未尝不歹毒」「当我身负亿万诅咒,人鬼身份或许早已互换」第一章慢热,主角性格反传统,从不内耗,快速甩锅,严以律人,宽以律己,同时人物性格会不断成长。整书会一直维持灵异风格。...
幻千弋仙界一股清流,抚得一手好琴,炼的一手好药。我成神时不巧让天雷劈中,被幻千弋救下并带入幻弋谷,在这里结下不解之缘。小米我要回苍山幻千弋梦儿我知错了,来,有什么事我们关上门再说。哎,别动手有事好说...
她是夺人魂魄的特工血凤,一朝穿越成魅家独宠的大小姐,却被传言有三克之人,并在大婚前夕遭人挟持,备受折磨,想让她婚礼变成葬礼。哼!我血凤之命是尔等说取就能取的,笑话,妄为我血凤二字。历经千辛,她找到了回家的路,却在当夜被人玷污,大婚之日,全城皆知她失身绯闻。本以为夫家退婚,却不料大红花轿前来迎娶,一句本姑娘不嫁惹来众多非议。一句他不配我更是张狂。在暗处的某人嘴角上扬有意思!他是人人闻风丧胆的邪王,嗜血成狂,唯独对她另眼相看。一场赏花宫宴,本是该命丧黄泉,却绽放她无尽风华。面对无尽流言蜚语,他指着她,就是她了。一句话她成了他的妻。她用尽手段报杀父之仇,当匕首刺进敌人的胸膛,却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