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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更新时间2010-4-2620:50:05字数:3149
我最大的优点可能就是随遇而安。既然那人实在不想载我,我也不要自讨没趣。好在他还算不错,没有将我留在深山黑林。只要有人可以聊天,有屋顶可以遮雨,有食物可以果腹,我并不介意。更何况旅行的意义不正在此?流浪在陌生的土地上,说不定就遇上一段奇缘,也说不定参与一件奇事。
十分钟后,我觉得我说不定就是个乌鸦嘴。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我见门口没人没车,就把背包带回便利店。店里就我一个客人。店员是个女孩子,化浓妆,,嘴里还不时吐口香糖泡泡。不过应该跟我差不多大,二十多岁。她见我之前和一个男的一起来,现在男的却跑了,有点幸灾乐祸。嘴里叨哩叨哩,说我身材太差,长得普通,还土里土气,她是男人,她也跑。
我只是笑,然后问她附近有没有巴士去维市。她告诉我马路对面有车站,可最后一班车半小时前就开过了,要等到明天早上五点。大概觉得我无趣,她坐在柜台后面玩电脑。我在货架上找了一包泡面,一盒鱼罐头,躲在店后面的角落里大快朵颐。因为饿极了,非常专注着食物,没在意门口发出叮当声,更没在意进来的什么人。不过当有人走过来时,我还是从墙角绕过大背包瞄了一眼。一个很壮实的中年人左看看右看看,大概因为我身前有大背包挡着,他也没注意后面有人,什么东西也不买,鬼鬼祟祟在货架后打量前面柜台,接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就往头上套。
我心一跳,不会吧,不会这么倒霉吧。
还没等我感叹完,那人突然冲上前,从怀里掏出手枪,指着店员,“把收银机里的钱全拿出来,快,快点。”
店员尖叫一声,脸色发青,赶紧打开机器,往外掏钱。一时间丁零当啷,沙沙沙,还有硬币滚到地上。
我目瞪口呆,加油站便利店抢劫案,这么经典的桥段,还真称得上一段奇缘。那我要不要参与这件奇事呢?我有点犹豫。不是我胆小。好吧,那家伙手里有枪,所以我怕怕。而且一般这类抢劫,多是拿钱就走,不会伤人。
偏偏,生活总有意外,才让人期待未来。虽然这时,这个未来我根本不想期待。首先是那劫匪太贪,袋子里已经装满钱,还要去捡地上的。其次店员很勇敢,趁机躬身摁了警报器。最后警报器太招摇,连了警方热线还不够,居然整个店里铃声大作。我不出来不行了。劫匪惊慌之下可能会对店员不利。
一声枪响。我轻奔到男人身后时,晚了点,店员已经中枪倒地。大概没想到会这样,那人很慌张,转身要跑,却擦到了我的衣服,更吓得惨无人色。我的身影倒映在他硬瞪大的小眼睛里,他甚至看不清我下一个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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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从后照镜里看到警车红色的闪灯,他就知道今天会是倒霉的一天,而霉运根源来自那个浑身发臭的家伙。因为车里到处都是她的味道,他敞开车篷,油门踩得猛了点,所以才超速。他将车停到一边,坐在车里等警察过来开罚单。
“先生,请拿驾照。”警察手拿小本。
他拿出驾照递过去。对方正要记录,身上的无线呼叫器响了。虽然背景很嘈杂,他和警察都听得很清楚。
“M3国道爱岭段加油站便利店遭抢劫,有路经司机听到枪声,请附近警员赶往支持。”
呼叫重复好几遍。警车已经扯开鸣笛,那警察罚单也不抄了,只说小心驾驶,跑着跳上车。爱岭段,他眼皮一跳。爱岭段,他心里一抽。爱岭段,他油门一踩,猛打方向盘。车子尖锐的叫着,竟然快过警车,甩开一大截。警车呜哇呜哇,也提高了速度,却敌不过那部赛车级的。他一看码表,200公里,低低咒着,脚下油门却不松,呼啸而去。
不过五分钟,他已经到了。刚才不太明亮的小油站,如今被四面八方的警车照得通明,有一部急救车,还有很多路过看热闹的。他推门,车钥匙也不拔,快步往便利店的方向走去。围观的人看着他气势汹汹,赶紧给他让道。守着警戒线的大概是新人,刚想请他出示证件,被他一眼扫得不敢吭声。他长腿一抬轻松过线,配合挺拔的身形和出色的外表,竟引起在场女性们的侧目,还有些竟往他这边靠过来,引起小小骚动。
他根本没注意,直往店里面走。才到门口,看见医护人员抬着担架出来,染血的白色床巾下一个人形。他神经绷了起来,动作却一点没慢,上前扯开覆盖的布。是个年轻女人,肩膀往外汩汩冒血,失去意识。又抬出一架,没有白布遮盖,是个魁梧的中年男人,他两眼乌青,头发乱得揪成结,脖子上还有三条血痕,人事不省。他看到那人的手腕上闪亮亮戴着手铐,才知道这是劫匪。
还好——不是她。他不敢松口气,大步流星,走入店里。柜台一片狼藉,货物满地都是。警察们在取证,拍照,也没人分神注意到他。他人高,一眼就可以看清店里的每个角落。除了前面,只有两个警察在墙角那儿围着说话。没有她。他终于感觉轻松,看来她运气不错,正好错开了抢劫案。但不知为什么,看不见她,他也有一点点失望,虽然绝不会承认。
叮——微波炉计时器发出来的。有人喜悦得欢呼了一声,他甚至感觉自己的耳朵竖立。那个声音——
本来站着两个警察的角落,因为其中一个的移动,而腾出空间。那个空间很小,却正好将她妥帖嵌好。她长相实在不起眼,唯有一双明目和一头亮发可看。此刻,她正眉飞色舞,与警察谈笑风生。走开那个也回来了,手里热气腾腾一碗杯面,笑眯眯得递给她。她眼睛弯弯,小小月牙儿的形状,倒很有些可爱。
她眼睛很尖,看到他,大叫:“肚子饿不饿?来得正巧,这碗火候刚好。”他的突然回转,竟引不起她半分波澜。
他这一刻确定,原来没心没肺的不是自己。心头火苗窜飞,解开袖扣,捋起袖子就朝她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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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他的表情很精彩,阴晴圆缺都过上一遍。只觉得奇怪,他自己回来的,干嘛看我不顺眼的样子?而且捋袖子又是做什么?裸露在外的手臂强壮有力,常晒太阳的缘故,呈金棕色。这才发现,他可以算是黑马一匹。但这不仅无损于他的英俊,反而更添魄力与魅力。松开上面几颗扣子的衬衣,领带被他随意插进衬衫,露出小半截,身材随着他的步子,把动作感性到极致,非常赏心悦目。
我尚陶醉在他的魅力之中,他却从我手上拿过杯面,坐在椅子上,端起就吃。他吃得很急,好像饿惨了,几口就解决完。
“走不走?”他又拿出一条白色手帕,擦擦嘴,随手扔进垃圾桶。
我呆呆看着他浪费,“你真的有洁癖吧?”
“我喜欢干净。”他仗着身高,视线将我压扁。“你到底走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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