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十三章 混个贵族当当(第1页)

普文尼斯的铁角巷,早晨总是醒得要晚一点。出外冒险回来的佣兵,总是懒洋洋地睡到太阳出来才起床,然后慢悠悠地出门找食。

在早晨这些打着哈欠行走缓慢的人群里,你看不清谁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谁是佣兵界令人闻风丧胆的猎兵,谁是暗地里掌控一方地下世界的枭雄。甚至,见到的人还能愉快地打个招呼,尽管可能昨天他们还在旷野里为了一块稀有矿石大打出手。

杜尚醒来的时候,至少有9点了。他拖着鞋,漫不经心地去路的房间,看了一眼路。路的伤势好转得很快,这一方面是杜尚的治疗效果,另一方面是那顶大帐篷正搭在路的房间中,路正躺在帐篷里。

幻属性的治疗术,比导力器中出来的水属性治疗效果,有很大的不同,尤其是对于内伤的恢复,这是杜尚最新的临床治疗发现。关于技能树里的技能,还有很多潜力有待发掘。

绿林的人安然无恙地回到城里以后,北极星猎兵团很快就作出裁决,将老家雀的麻雀旅馆划归绿林佣兵团所有,以补偿老家雀挑起两家纷争的罪过。此外,老家雀的私有财产中,又划出了大约200万补偿款给绿林佣兵团。

杜尚看到这个裁决,眉毛不由得抖了一下,这200万,明明就是哥的财产,一转身,竟然变成了补偿款。

老家雀仓库里那堆积如山的私货被北极星猎兵团拉走后,麻雀旅馆很快就换了招牌:绿林旅馆。

绿林的人,搬到了旅馆的后院,杜尚独自占了一间房子。路和维尔古德两兄弟一间。维尔古德现在在路的催促下,正在努力学习导力理论,准备参加明年一月鲁雷工科大学的入学考试。

杜尚看完路的恢复情况,转过来看维尔古德的学习。小伙子正在认认真真地研读那几本复习材料,认认真真地做着笔记。

看到路的精神状况大为好转,杜尚和路商量赛尔塔来信中的内容。路仔细思考后,决定让弟弟古德和杜尚到鲁雷去。路自己毕竟是帝国挂名的通缉犯,还是呆在普文尼斯这种地方安全。和北极星虽然伤了和气,但表面上双方是握手言和的,想必也不会再发生什么冲突。

商量定后,杜尚直奔领主府,去给古德申请身份证明。一路上,他在琢磨,维尔古德泰伯伦,显然不如安德鲁泰伯伦那样有气势,是直接叫古德泰伯伦好呢,还是取个全新的名字。

到领主府门口递交申请,把一应表格填写完毕。突然,一个欣喜的声音响起:“哎呀,杜尚先生,到了我的府邸,竟然不打算和我打声招呼就要走吗。”杜尚抬头一看,正看见特里萨男爵从领主府中走了出来。

特里萨男爵让随从去帮杜尚办理剩下的程序,亲热地对杜尚说:“斯泰瑞,想来你还没有参观过我的宅邸,今天就让我亲自做东,带你介绍一下这栋房子的历史。”

杜尚见领主如此热情,只好勉为其难地听领主略微介绍了这栋老房子。特里萨男爵带领杜尚来到花厅,吩咐仆人上热饮,然后问道:“你可是要准备去鲁雷了?”

杜尚简单介绍了一下行程,大约过上几日就要走。

特里萨男爵问:“你可是要准备去鲁雷工科大学上学的事情?”

杜尚说:“我已经有保送资格,主要是为了古德的入学考试做准备。”

男爵听了,突然神秘地说:“你马上要去鲁雷那样的那城市,有没有想过在去那里之前,先弄一个贵族身份呢?”

杜尚惊讶道:“贵族身份,领主府难道也能批发?”

男爵笑着说:“贵族身份自然不能胡乱地给人,但我的叔叔冯特里萨子爵,作为自治领的领主,可是可以批准领内有杰出贡献、家世清白的领民,给予爵士身份的。爵士的身份,虽然比不得封地爵位那么尊贵,但至少也是贵族中的一员,从此见到贵族,不必卑躬屈膝,对你的个性,不是很有用吗。”

见到杜尚脸上的惊讶表情,男爵得意地大笑,说:“虽然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年轻人,但这个世界,有很多规则要勉为其难地遵守。等你到了鲁雷那个地方,就知道这个世界上的规则有多可恨。小贵族要向大贵族卑躬屈膝,平民要向小贵族卑躬屈膝。没有贵族身份,你是保送的天才生又如何。想当年我在帝都求学的时候,可是很是吃了一番苦头。”

杜尚奇了:“你不是货真价实的封地贵族吗?”

男爵摇摇头:“在帝都,男爵多如狗,子爵满街走。只有侯爵、公爵这样的品级,才算是真正的贵族。在学校里,他们可是管我叫‘北地来的乡巴佬’。”

杜尚没想到男爵还有这么有趣的经历,问道:“那您后来回击了吗?”

男爵傲然说:“我苦修贵族礼仪,又在文学、艺术、烹饪等多方面下苦功夫,最后在学校里也算是知名人士了。”

听到男爵苦修的学科,杜尚忍不住噗哧一笑,问:“您就读的是托尔兹士官学院吗?”

男爵不悦地捻了捻小胡子:“我们怎么可能就读于那所野蛮人学校,我可是堂堂的帝国大学艺术系毕业生。”

杜尚又问:“那一个爵士多少钱?”

男爵搓搓手,大度地说:“人才难得,这次就不收钱了,好歹要让我们普文尼斯出去的天才学生,挂着一个贵族头衔阿。”说完,连男爵都为自己的大度而自豪,又说:“在帝都附近,多少商人拿出上千万米拉,去买一个空头爵士,都求告无门。但我这里给予你的,可是守护勋爵之名,可以继承,地位远比那些空头爵士要高。”

杜尚想到授爵的前提,又问道:“我只有虚岁17岁,授爵的理由怎么写呢?”

男爵得意地嘿嘿笑道:“虚岁17岁,那就更好办了。”拿出一份正式的公文纸,立即就写了起来:“兹有我领下子民,斯泰瑞S杜尚,即将成年,特申请继承其父之守护士勋爵之位。”

杜尚大惊,男爵不愧念过艺术系,这一下就把爹都整出来啦。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南方和北方+番外

南方和北方+番外

南方和北方作者僖瓜团子文案李晋东貌似豪爽大方堪比北方男人,其实谨慎小心,总是裹足不前。孔扬温文尔雅体贴细致是典型南方男人,但一旦爆发,就不会回头。他们七岁认识,一起长大,二十九岁又重逢。一个自己茫茫然着不懂,另一个就配合着假装不知。但终于行差踏错一不小心迈出一步。之后就天翻地覆,一切全都变化。我们上了床,孔...

我怀了仙尊的小龙崽[穿书]

我怀了仙尊的小龙崽[穿书]

下本想要写轻松一些的题材,打算先开穿成首辅的男寡妇简介下拉到底可看本文文案西辰穿书了。他穿进了一本BL向的团宠修真文,不过倒霉的是,他并没有穿成被团宠的主角受,而是穿成了主角受的傻子小师弟。这里的傻并不是指笨,小师弟是真的会流哈喇子的那种傻。这样一个傻子,之所以能成为主角受的小师弟,只因为他拥有与主角受一样的雷火双灵根。主角受因体质问题无法结丹,宠他如命的师门不忍看他仙途坎坷,便寻来了这个小傻子。他们用天地灵宝助供养小傻子,为的只是待他结丹后,将他的金丹剜出送给主角受。西辰穿来之时,金丹已成,且他已被下了禁制,不取出金丹就会死。当然,以小傻子残破不堪的身体,取出金丹也活不了几天。左右都逃不过一个死,西辰干脆摆烂,不过他活不成,也绝不会让其他人的人好过)他自毁金丹,放火烧山,还将师门的法宝偷走变卖。在生命的最后,他用变卖来的银钱醉生梦死,过得那叫一个美哉。期间,他还邂逅了一名叫做小花的清纯少男。清纯少男,大家都懂,美则美矣,技术堪忧,不过谁让西辰就好清纯少男这一款呢。事后,西辰心满意足的挑了个地方等死,可几天后,他不止没死,甚至还容光焕发。他觉得事有蹊跷,找了个神医,神医告诉他你的筋脉灵根已重塑,而且你怀孕了!西辰他明明记得他是男的啊!大受震撼的他,回去就给自己熬了一碗堕胎药,刚要喝下去,肚子里传来一个微弱哭声呜呜呜呜爹爹不要抛弃我,我会当最乖的龙宝宝的!西辰手一抖,堕胎药砸了一地。比男人怀孕更可怕的是,他怀的还不是人,而是一条龙龙族是整个修真界最强大的种族,出生便有通天修为,且个个容貌出众,气运逆天,是天地间的宠儿。但事物往往并不能十全十美,天道克制,龙族繁衍极为艰难,已有千年无一幼崽诞生。而现如今还活跃在修真界的龙族也只有一个,那个传说中孤僻自傲性情暴虐,被整个修真界称为疯批,且已经活了一千八百岁的南泷仙尊。西辰救命啊!说好的十八岁的清纯少男呢注本文主角无任何智力方面问题,穿越初期为装傻预收穿成首辅的男寡嫂在成为美食博主的第四年,厨艺精湛的江淮清意外爆火。就在他以为自己苦尽甘来,终于能发财的时候,他的脚一滑,倒霉催的穿了书。他穿进了一本龙傲天逆袭爽文。龙傲天大都有一个凄惨的黑化经历,这本书也不例外。男主家境殷实,天资聪颖,原本是个前途不可限量的天之骄子,却因被人暗害,瘸了腿不说,父母与兄长也死在了这场暗害之中。失去父母与兄长的男主彻底黑化,为了报仇,他拖着瘸腿,流着鲜血,一步步爬上朝堂。黑化后的男主心思歹毒,手段狠辣,在朝堂之上无人可敌,不过十年便坐上首辅宝座,权侵朝野。江淮清觉得男主虽是个瘸子,却位高权重,有钱的很,若是真穿成男主也不算亏。不过可惜的是,他并没有穿成男主,而是穿成了男主的男寡嫂╯□╰被迫变成一个能生孩子的哥儿也就算了,关键这个男寡嫂还是个不得善终的恶毒炮灰!男寡嫂刚一进门,男主的兄长就断了气,男寡嫂见状,干脆将他家仅剩的二两银子卷了跑路。男寡嫂的行为导致男主母亲不治而亡。男主睚眦必报,在得到权利之后,立马找到男寡嫂,将男寡嫂五马分尸。回想书中男寡嫂的血腥结局,又低头看了眼坐在轮椅上,尚还满眼单纯的小可怜男主,江淮清默默拿起锅铲开始赚钱养家。哼哼,这么大个金大腿不抱,他去贪那二两银子干嘛?此时男主的母亲还没死,还没失去所有亲人的男主也还没黑化。江淮清想好了,他要趁男主在黑化之前,以贤惠男寡嫂的身份紧紧抱稳小可怜男主的金大腿。为了保证金大腿的稳固性,江淮清嘘寒问暖殷勤备至,把小叔子当亲儿子来疼。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哪里操作失误,渐渐的,小可怜男主看他的眼神越来越诡异。江淮清以为是他抱大腿的小心思被男主看穿,赶紧找了个要嫁人的借口跑路,可刚跑一半便男主抓了回去。在他面前一向表现单纯的男主满脸阴鸷的轻抚着他的脸,危险在他耳畔低语嫂嫂既想嫁人,为何不嫁朝瑾,难不成嫂嫂也嫌弃朝瑾腿瘸????江淮清惊了,你个小可怜怎么还有两副面孔!还有,我把你当儿子看,你怎么能把我当老婆看啊╯□╰顾朝瑾一直以为上天让他重生在十年前是在惩罚他,直到后来看着江淮清,他才恍然明白,这并不是惩罚,而是上天对他的垂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怀了仙尊的小龙崽穿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何以言欢

何以言欢

那一年,蔺彩看中了一个男人,所有人都说她们不合适,可是她还是勇往直前的追了,后来,当她看着他抱着别的女人躺在属于他们的那张床上,心碎欲裂。那一年,江零恨上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恬不知耻的夺走了他的心,就在他以为他们可以一辈子的时候,她拉着别的男人的手,跑了。后来,某会所的房间里,蔺彩跪在地上,泪流满面求你不要卖掉那些股票。江大少嘴角微扬如果你愿意,再追我一次的话我可以考虑考虑...

鬼物末世:这里怎么闹人了

鬼物末世:这里怎么闹人了

关于鬼物末世这里怎么闹人了平静的都市夜幕下,藏着常人无法想象的恐怖。午夜窗外的无头人影废弃厕所内的窃窃私语路灯下鲜红如血的影子江凡半夜遭遇猛鬼索命,觉醒诅咒进化系统,他发现激发鬼祟的强烈情绪,就可以推演它们身上的诅咒。于是乎,这个世界恐怖绝望的画风中,多了一股泥石流。人敲门,人贴背,午夜人影,漆黑房间内看不见的人,凌晨公交车上多出来的人,梦境深处最不能被提起的禁忌,杀穿了灾神噩梦的男人「当我行走在黑夜,我就是最大的怪谈」「鬼吓人,他吓鬼」「这个主角太凶猛」「他比鬼更像鬼」「灵异恐怖,吾心也未尝不歹毒」「当我身负亿万诅咒,人鬼身份或许早已互换」第一章慢热,主角性格反传统,从不内耗,快速甩锅,严以律人,宽以律己,同时人物性格会不断成长。整书会一直维持灵异风格。...

梦魂千弋+番外

梦魂千弋+番外

幻千弋仙界一股清流,抚得一手好琴,炼的一手好药。我成神时不巧让天雷劈中,被幻千弋救下并带入幻弋谷,在这里结下不解之缘。小米我要回苍山幻千弋梦儿我知错了,来,有什么事我们关上门再说。哎,别动手有事好说...

退婚狂妃:嗜血邪王的宠妻

退婚狂妃:嗜血邪王的宠妻

她是夺人魂魄的特工血凤,一朝穿越成魅家独宠的大小姐,却被传言有三克之人,并在大婚前夕遭人挟持,备受折磨,想让她婚礼变成葬礼。哼!我血凤之命是尔等说取就能取的,笑话,妄为我血凤二字。历经千辛,她找到了回家的路,却在当夜被人玷污,大婚之日,全城皆知她失身绯闻。本以为夫家退婚,却不料大红花轿前来迎娶,一句本姑娘不嫁惹来众多非议。一句他不配我更是张狂。在暗处的某人嘴角上扬有意思!他是人人闻风丧胆的邪王,嗜血成狂,唯独对她另眼相看。一场赏花宫宴,本是该命丧黄泉,却绽放她无尽风华。面对无尽流言蜚语,他指着她,就是她了。一句话她成了他的妻。她用尽手段报杀父之仇,当匕首刺进敌人的胸膛,却发现...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