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十九章 第二代战术导力器的诞生(第1页)

星期一,杜尚和古德去鲁雷工科大学导力实验室,去找阿什利教授怒刷存在感。

鲁雷工科大学作为帝国培养现代工业人才的核心学校,占地广阔,建筑古典,气势恢弘。校园里,穿着校服的学生来来往往,一张张青春洋溢的脸,让杜尚想起了自己年轻时候,也曾这样青葱蒜白地走过。

咦,不对,哥不是读档了吗?

古德还是第一次来鲁雷工科大学,见到学校制服后心里难免羡慕。杜尚老气横秋地对他说:“不要羡慕他们,再努力点过几个月你也是其中一员了。”

这角色好像有点错位,明明古德比杜尚大两三岁。古德却深以为然,露出港警招牌式的阳光笑容,用力点点头,大声说:“我一定要努力,争取考上鲁雷工科大学。”

阳光男总是拉仇恨,旁边路过的四个学生齐刷刷地转过头来,打量着这两个野小子。

以杜尚那惊人的五识,立刻从那四人读出了无数负面信息:惊愕、不屑、鄙视、自大……

杜尚面上仍然是那一副天然酷的表情,心里却乐开了花:“卡芒贝笔,我知道你们就是传说中的学院学棍,精英贵族子弟,快来揍我啊,然后让哥教你们做人的道理。”

看着旁边这两人,一个,一个土,站在这里就污染学院环境,怎么看都想去揍一顿。四个学棍齐声一哼,其中一个人大声说道:“世风日下啊,什么泥腿子乡巴佬都做梦考鲁雷工科大学,也不看看学校的大门是不是为你们这群贱民开的。”

说罢,四人齐唰唰地一甩头,一起转身,勾肩搭背,扬长而去。

其中一个瘦子一边走,一边耐心开导其他人说:“无非是慕名来参观的平民,就让他们看看好了,心胸宽阔一些,不值得与他们认真。”

古德的笑容顿时消失了。

杜尚愕然,戏文竟然没有按照套路走,他遗憾地看看那几个穿着镶金边白色校服的学生消失在视野中,对古德说:“阿什利教授还在等我们呐,快走。”

到了导力试验室大楼,两人通报了姓名,说明找阿什利杨教授。

不一会儿,提摩柯弗代尔副主任竟然亲自下楼来迎接。警卫不由得多看了这两人几眼,心想下次一定不能如此亵慢,一定要亲自送上楼去。

柯弗代尔副主任,把两人迎到了自己的办公室,无视古德那明显的北地人外貌,亲切地说:“这就是要报考我们学校的另一位天才吗?该如何称呼?”

古德完全不知道状况,拘谨地回答‘维尔古德泰伯伦’。

杜尚连忙补充说:“这就是前次来的绿林商会会长安德鲁泰伯伦的弟弟。”

提摩柯弗代尔恍然大悟,原来是金二代。他本人虽是贵族出身,但长袖善舞,八面玲珑,不似其他贵族那么死板,这么年轻就能当上实验室的副主任,除了家族力量外,也是因为这个性格适合这个位置。

他知道泰伯伦与杜尚及赛尔塔在合作生产民用导力产品,实验室里现在就有好几个专家在为他们设计产品。那些产品柯弗代尔也见过,应该颇有市场。想到这里,柯弗代尔又热切了两分,热情地问道:“那你的入学考试复习准备得如何了,可有困难?”

古德憨厚地把自己的复习情况大概说了,又把杜尚的辅导内容大致说了一些。柯弗代尔听得不住点头,知道这一个也不是后门生,又热情地指导了几句,然后亲自带着他们去见阿什利杨教授,询问关于家用导力器最新的进展。

几日不见,阿什利教授似乎更不修边幅了,只见他在实验室里开着震耳欲聋的音乐,本人一边在随着音乐摇摆,一边在操作台前快速地做着笔记。

见到杜尚来了,教授热情地扑过来,高声喊着:“啦啦啦,这不是我们的小天才来了吗?你知道我最近又有什么进展?”把本子扬起来,扭动着屁股,大声说着什么。

柯弗代尔捂着耳朵,找到教授房间里的扬声器按钮,把震耳欲聋的音乐关了,大家总算听见教授在说什么:“划时代的发现!惊人的进步!”

柯弗代尔问道:“您在导力器的聚能效率上,又有新的进步了吗?”

阿什利教授得意地说:“当然,当然,你看这个本子,我刚刚得出的试验结果。以你那半瓶子的导力知识,应该能勉强看懂了吧。能效还能再度提高百分之十至二十。达到这个小天才之前说的水准,一小时可以凝聚30点导力。”

柯弗代尔副主任强忍着教授的轻视,把笔记本拿过来,认真地看了起来。

阿什利教授得意地把刚改装完毕的战术导力器,拿给杜尚看。

“看吧,我按照你的思路,改进了导力输出的连接,对导力孔进行了重新的优化,这样一来,不仅导力传递的能效提高,而且能承载更多导力。经过改进,有效导力传输,已经从五孔增加到六孔,能存储的导力上限,虽然与使用者的导力共鸣能力和导力回路配合有关,但平均下来已经超过80点的大关。与我们改进前的第一代导力器相比,足足多存储了一倍的导力,同时,每两分钟就能回复一点导力。”

杜尚想起之前使用的那个‘五火球’,赞叹说:“确实是重大的进步,无论蓄力的速度,储存的导力,施法的速度,都会随着导力回路的增进而提高,另外设计理念也向着爱普斯泰恩财团的技术靠拢,在进行战术调整和导力魔法的调整上,都有更大的灵活性。如此一来,便不再是改进型,而可称为第二代战术导力器。”

柯弗代尔副主任快速把笔记看完,兴奋地对阿什利教授说:“确实是划时代的进步,令人叹为观止,与之前的进步比起来,在导力器的实用性能上,有着全面的提高。之前在改进了充能效率后,已经和莱恩福特公司进行了一轮谈判,计划推出一代的改进型,但与此次的重大进步还是不可比。此次是推出全新的更新换代技术,当用教授您的名字命名第二代导力器。”

阿什利教授矜持地说:“用我的名字命名不可取,何况真正的功臣也不是我,而是面前这小子。依我看,此名字应当献于鲁雷工科大学,我建议取名鲁雷工科大学之星,简称REITS,念起来也好听。”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南方和北方+番外

南方和北方+番外

南方和北方作者僖瓜团子文案李晋东貌似豪爽大方堪比北方男人,其实谨慎小心,总是裹足不前。孔扬温文尔雅体贴细致是典型南方男人,但一旦爆发,就不会回头。他们七岁认识,一起长大,二十九岁又重逢。一个自己茫茫然着不懂,另一个就配合着假装不知。但终于行差踏错一不小心迈出一步。之后就天翻地覆,一切全都变化。我们上了床,孔...

我怀了仙尊的小龙崽[穿书]

我怀了仙尊的小龙崽[穿书]

下本想要写轻松一些的题材,打算先开穿成首辅的男寡妇简介下拉到底可看本文文案西辰穿书了。他穿进了一本BL向的团宠修真文,不过倒霉的是,他并没有穿成被团宠的主角受,而是穿成了主角受的傻子小师弟。这里的傻并不是指笨,小师弟是真的会流哈喇子的那种傻。这样一个傻子,之所以能成为主角受的小师弟,只因为他拥有与主角受一样的雷火双灵根。主角受因体质问题无法结丹,宠他如命的师门不忍看他仙途坎坷,便寻来了这个小傻子。他们用天地灵宝助供养小傻子,为的只是待他结丹后,将他的金丹剜出送给主角受。西辰穿来之时,金丹已成,且他已被下了禁制,不取出金丹就会死。当然,以小傻子残破不堪的身体,取出金丹也活不了几天。左右都逃不过一个死,西辰干脆摆烂,不过他活不成,也绝不会让其他人的人好过)他自毁金丹,放火烧山,还将师门的法宝偷走变卖。在生命的最后,他用变卖来的银钱醉生梦死,过得那叫一个美哉。期间,他还邂逅了一名叫做小花的清纯少男。清纯少男,大家都懂,美则美矣,技术堪忧,不过谁让西辰就好清纯少男这一款呢。事后,西辰心满意足的挑了个地方等死,可几天后,他不止没死,甚至还容光焕发。他觉得事有蹊跷,找了个神医,神医告诉他你的筋脉灵根已重塑,而且你怀孕了!西辰他明明记得他是男的啊!大受震撼的他,回去就给自己熬了一碗堕胎药,刚要喝下去,肚子里传来一个微弱哭声呜呜呜呜爹爹不要抛弃我,我会当最乖的龙宝宝的!西辰手一抖,堕胎药砸了一地。比男人怀孕更可怕的是,他怀的还不是人,而是一条龙龙族是整个修真界最强大的种族,出生便有通天修为,且个个容貌出众,气运逆天,是天地间的宠儿。但事物往往并不能十全十美,天道克制,龙族繁衍极为艰难,已有千年无一幼崽诞生。而现如今还活跃在修真界的龙族也只有一个,那个传说中孤僻自傲性情暴虐,被整个修真界称为疯批,且已经活了一千八百岁的南泷仙尊。西辰救命啊!说好的十八岁的清纯少男呢注本文主角无任何智力方面问题,穿越初期为装傻预收穿成首辅的男寡嫂在成为美食博主的第四年,厨艺精湛的江淮清意外爆火。就在他以为自己苦尽甘来,终于能发财的时候,他的脚一滑,倒霉催的穿了书。他穿进了一本龙傲天逆袭爽文。龙傲天大都有一个凄惨的黑化经历,这本书也不例外。男主家境殷实,天资聪颖,原本是个前途不可限量的天之骄子,却因被人暗害,瘸了腿不说,父母与兄长也死在了这场暗害之中。失去父母与兄长的男主彻底黑化,为了报仇,他拖着瘸腿,流着鲜血,一步步爬上朝堂。黑化后的男主心思歹毒,手段狠辣,在朝堂之上无人可敌,不过十年便坐上首辅宝座,权侵朝野。江淮清觉得男主虽是个瘸子,却位高权重,有钱的很,若是真穿成男主也不算亏。不过可惜的是,他并没有穿成男主,而是穿成了男主的男寡嫂╯□╰被迫变成一个能生孩子的哥儿也就算了,关键这个男寡嫂还是个不得善终的恶毒炮灰!男寡嫂刚一进门,男主的兄长就断了气,男寡嫂见状,干脆将他家仅剩的二两银子卷了跑路。男寡嫂的行为导致男主母亲不治而亡。男主睚眦必报,在得到权利之后,立马找到男寡嫂,将男寡嫂五马分尸。回想书中男寡嫂的血腥结局,又低头看了眼坐在轮椅上,尚还满眼单纯的小可怜男主,江淮清默默拿起锅铲开始赚钱养家。哼哼,这么大个金大腿不抱,他去贪那二两银子干嘛?此时男主的母亲还没死,还没失去所有亲人的男主也还没黑化。江淮清想好了,他要趁男主在黑化之前,以贤惠男寡嫂的身份紧紧抱稳小可怜男主的金大腿。为了保证金大腿的稳固性,江淮清嘘寒问暖殷勤备至,把小叔子当亲儿子来疼。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哪里操作失误,渐渐的,小可怜男主看他的眼神越来越诡异。江淮清以为是他抱大腿的小心思被男主看穿,赶紧找了个要嫁人的借口跑路,可刚跑一半便男主抓了回去。在他面前一向表现单纯的男主满脸阴鸷的轻抚着他的脸,危险在他耳畔低语嫂嫂既想嫁人,为何不嫁朝瑾,难不成嫂嫂也嫌弃朝瑾腿瘸????江淮清惊了,你个小可怜怎么还有两副面孔!还有,我把你当儿子看,你怎么能把我当老婆看啊╯□╰顾朝瑾一直以为上天让他重生在十年前是在惩罚他,直到后来看着江淮清,他才恍然明白,这并不是惩罚,而是上天对他的垂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怀了仙尊的小龙崽穿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何以言欢

何以言欢

那一年,蔺彩看中了一个男人,所有人都说她们不合适,可是她还是勇往直前的追了,后来,当她看着他抱着别的女人躺在属于他们的那张床上,心碎欲裂。那一年,江零恨上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恬不知耻的夺走了他的心,就在他以为他们可以一辈子的时候,她拉着别的男人的手,跑了。后来,某会所的房间里,蔺彩跪在地上,泪流满面求你不要卖掉那些股票。江大少嘴角微扬如果你愿意,再追我一次的话我可以考虑考虑...

鬼物末世:这里怎么闹人了

鬼物末世:这里怎么闹人了

关于鬼物末世这里怎么闹人了平静的都市夜幕下,藏着常人无法想象的恐怖。午夜窗外的无头人影废弃厕所内的窃窃私语路灯下鲜红如血的影子江凡半夜遭遇猛鬼索命,觉醒诅咒进化系统,他发现激发鬼祟的强烈情绪,就可以推演它们身上的诅咒。于是乎,这个世界恐怖绝望的画风中,多了一股泥石流。人敲门,人贴背,午夜人影,漆黑房间内看不见的人,凌晨公交车上多出来的人,梦境深处最不能被提起的禁忌,杀穿了灾神噩梦的男人「当我行走在黑夜,我就是最大的怪谈」「鬼吓人,他吓鬼」「这个主角太凶猛」「他比鬼更像鬼」「灵异恐怖,吾心也未尝不歹毒」「当我身负亿万诅咒,人鬼身份或许早已互换」第一章慢热,主角性格反传统,从不内耗,快速甩锅,严以律人,宽以律己,同时人物性格会不断成长。整书会一直维持灵异风格。...

梦魂千弋+番外

梦魂千弋+番外

幻千弋仙界一股清流,抚得一手好琴,炼的一手好药。我成神时不巧让天雷劈中,被幻千弋救下并带入幻弋谷,在这里结下不解之缘。小米我要回苍山幻千弋梦儿我知错了,来,有什么事我们关上门再说。哎,别动手有事好说...

退婚狂妃:嗜血邪王的宠妻

退婚狂妃:嗜血邪王的宠妻

她是夺人魂魄的特工血凤,一朝穿越成魅家独宠的大小姐,却被传言有三克之人,并在大婚前夕遭人挟持,备受折磨,想让她婚礼变成葬礼。哼!我血凤之命是尔等说取就能取的,笑话,妄为我血凤二字。历经千辛,她找到了回家的路,却在当夜被人玷污,大婚之日,全城皆知她失身绯闻。本以为夫家退婚,却不料大红花轿前来迎娶,一句本姑娘不嫁惹来众多非议。一句他不配我更是张狂。在暗处的某人嘴角上扬有意思!他是人人闻风丧胆的邪王,嗜血成狂,唯独对她另眼相看。一场赏花宫宴,本是该命丧黄泉,却绽放她无尽风华。面对无尽流言蜚语,他指着她,就是她了。一句话她成了他的妻。她用尽手段报杀父之仇,当匕首刺进敌人的胸膛,却发现...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