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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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页)

我连三只小猪盖房子抵挡肺活量很大的大野狼这个童话,都忍不住觉得三只小猪活得真辛苦,也不喜欢野狼欺负盖不起坚固房屋的小猪。

“根本就是穷小猪的一场恶梦嘛!”我实在不觉得讲这个故事给小孩听,而且绘声绘影到小孩子听得呵呵笑,是多让人舒服的事。

以上,宝宝,是我想太多了。

将来你身边的大人,会讲一堆像这样没心肝的童话来帮衬你长大,你听的时候不会想这么多,你会像食量很大的小猫头鹰那样,来者不拒地吞下一个又一个沾带着人生血腥气味的故事,笑嘻嘻地听,笑嘻嘻地变成大人。然后,偶尔体会到:写这些故事的人,恐怕有被人生折磨到。

我最喜欢的一个童话:错,不是安徒生的《人鱼公主》;错,不是王尔德的《快乐王子》。

我始终最喜欢的一个童话,是《斑衣吹笛人》。

八百年前的德国小城,出现鼠患,全城束手无策,只好打算弃城逃走。这时,出现了斑衣吹笛人。

他服装的花色古怪、腰上插着笛子,他说他能清除老鼠,但要收一笔酬劳。小城的居民说,只要能赶走老鼠,付他五十倍的酬劳都行。

斑衣吹笛人拿出笛子,吹起轻柔曲调,所有老鼠纷纷从沟里房里柜下床底跑出来,跟在吹笛人的后面。

吹笛人走到河边,继续吹着笛子,老鼠如痴如醉一批接着一批跳进河里,全部被河水冲走了。

居民高兴得要命,但吹笛人索取酬劳的时候,居民却说没钱可付。

吹笛人默默离开小城。当天晚上,月亮高挂天空,家家安睡,到了半夜,小城的空中忽然响起了清澈的笛声。笛声飘动着,每一家的小孩都从家里跑到路上,跟在斑衣吹笛人的身后。

他一边吹着笛,一边往山上走去,所有小孩跟在他身后,走着走着,月光渐渐被云挡住,吹笛人和小孩越走越远,最后全部消失在山里面。

全城,只有一个柱拐扙的小孩,因为走路速度追不上队伍,最后一个人哭着回到城里,哭着跟所有大人说,他追不上其他的小朋友,大家都走了,把他一个人抛下。

亲爱的宝宝,那些小孩去哪里了?

亲爱的宝宝,我为什么有时会隐约地觉得,那些被笛声带走的小孩,才是幸福的?

反正就这样〈电视台一角〉

亲爱的宝宝︰

到底是每个人都会做的事情,能让你比较特别,还是每个人都不会做到的事情,能让你比较特别?

逻辑上来看,当然是别人不会做的事情,才能令你特别。如果你会飞,你绝对特别;如

果你会飞还会生蛋,那你特别死了。

但奇怪的是,在我工作范围里,最红的、最名利双收的人,做的通常是每个人都会做的事︰唱歌、跳舞、说话。

即使拍电影或电视剧的人,也有同样的情形:最卖座的戏,拍的都是最普通的故事,辛苦的恋爱、失散的亲子重逢、正义对抗邪恶,这些老掉牙的主题。

难道历来成千上万的奇人们所表演的异事还不够特别吗?吞剑的、吐火的、被卡车压过毫发无伤的、用鼻子吹奏长笛的,不够特别吗?

或者,拍戏的人三不五时造出一个匪夷所思的故事,像是:有人死了却不知道自己是鬼、车祸造成两人的灵魂对调,不都是很特别的故事吗?为什么这些奇特的故事只能偶尔出头,却永远不会变成主流,永远不能取代陈腔滥调的爱情与战斗?

这似乎说明了大多数人的基本要求:人要感觉到娱乐、安慰或放松时,并没有要追求离奇的、超越一般经验的太多的东西。

很少人会想要天天看火山爆发或海豹猎食企鹅的奇观,但很多人可以天天看一家老小每日发生的生活琐事编成的连续剧。

史上红极一时的歌手或主持人成千上万,但红极一时的魔术师,用一只手就可以数完。难道变魔术比唱歌、说话要普通吗?

当然不是。变魔术很难,既难熟练、有难创新,但观众很少为魔术师疯狂;也许会赞赏,但实在很少会像见到偶像那样声嘶力竭地尖叫到落泪或昏倒。

唱歌、跳舞、说话、讲故事,都是很原始的技能,实在很难想象,场景从洞穴里、火堆旁转为剧院舞台、再转为电视、再转为网络,而最打动人心的,依然是这几件事情。

我常常被问到什么样的人会红?什么样的故事会卖钱?

很遗憾的,答案很老套。

人类恐怕没有自己所想象的那么喜欢新鲜事。

读书节目〈拍照的角落〉

亲爱的宝宝:

和你最亲的那个女生,一天下午收到我的简讯。我在简讯里,对她整个人做了个简单、但充满善意的结论。

她显然有点意外,因为我们其实常见面的,没事忽然隔空下起结论来,未免太严重。

我告诉她,因为我正在录我读书节目的最后一集,心中充满了“就此结束”的感觉,再加上一点“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醒悟,但这些我都不想让看电视的观众察觉。毕竟只是个冷门的读书节目,人家偶尔看两眼多半不看,不用到最后一集就把气氛搞沉重。所以,就把这个心情,转移到她头上去了。

“怪不得,我还以为你什么时候嘴变这么甜了呢,还是很谢谢你啊,让我高兴死了。”她回了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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