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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林翔并没有觉得什么,十二点走只不过是凑巧罢了,可现在想起来,他不禁毛骨悚然,十二点,不是鬼出现的最佳时机吗?
可那时候林翔只防骗子,不防鬼,也完全没有往那个方向想。
而且不止是秋思匆匆忙忙走的时间,就连他们喝咖啡的那家店,都有问题!这得留到后面说。
三天后,秋思来电话了,她跟林翔约在了一个旅馆中,撂下地址就挂机了,一句话都没有多说。
林翔拿了人家两百万,自然要干活,他虽然吃软饭,但却从不是一个不守承诺之人,出来混,要讲信用,牙口要跟鸡儿一样硬,不然凭什么让人瞧得起你。
这一点我倒是有点欣赏林翔,因为大部分吃软饭的都是软骨头,而且背信弃义,毫无人品可言。
林翔按照给的地址,找了过去,那是一家非常破的旅馆,且又老又旧,甚至能闻到一股怪味。
林翔心里直犯嘀咕,都要开房了,就不能去一家好一点的酒店吗?非得找这种脏乱差的旅馆,鬼都没有一个。
可来都来了,总不能调头回去,而且就一炮的事情,在哪都一样。
林翔走上了旅馆的阴暗楼梯,然后推门进去,秋思留了个房号,444号房。
林翔觉得秋思脑子可能有病,订什么房间不好,非得定这么晦气的房门号,虽说林翔不是非常迷信,但听着心里也膈应,三个四,生怕自己死不了吗?可能有钱人家没有那么多讲究,受过高等教育只相信科学。
旅馆的走廊很暗,有一盏灯,但很昏黄,还一闪一闪的,看着有点晃眼,走廊阴森森的,一个人都没有,两边是一排排整齐的房间,有股怪味,说不出来的怪味,林翔也不知道那是什么。
“有没有人啊?老板在吗?”林翔大声喊了一句,这什么垃圾旅馆,连个鬼影都没有,再差的旅馆应该也有人带去看房的。
这灯光,这环境,这破旧的房间,看着不像旅馆,倒像鬼屋多一点。
没有人应答,林翔只能自己找,走廊两排的房间非常多,向前看,根本看不到尽头,而且黑乎乎的前面,总感觉有个人站在前面等林翔,可他眯着眼睛使劲看,那个人影又消失了。
就是那种忽隐忽现,跟鬼魅一样,但又像看错了,让人根本分不清。
林翔不停找着房门号,向前走一段距离,前面的灯就会亮,后面的灯就噗一声熄灭,但昏黄的灯光逐渐猩红,好像血一样,暗红得刺眼,让人不敢直视,看着地上的影子,好像浑身冒血一样,极其阴森恐怖。
林翔找了一排又一排,可都还找到四字房号的房间,他擦了擦额头上的热汗,感觉有点吃力,因为这里的气氛越来越不对劲了,他不知道还要走多远,444号房又到底在哪?
“傻逼娘们,到底找的什么地方,自己出来接老子吧,这鬼地方连个老板都没有,做尼玛的生意,有病吧?”林翔骂了几句给自己壮胆,然后掏出了手机,开始拨秋思的电话号码。
可是……电话关机了,根本打不通,林翔心里咯噔一声,不会是被耍了吧?可她给了林翔两百万,怎么敢耍林翔?不怕人财两空吗?
就在林翔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突然哇的一声怪叫,左边的门伸出了一只渗绿色的怪手,直接抓住了林翔的衣服。
那只手,腐败得让人恶心,好像是死人的手,而且颜色也不对,是渗绿色的,跟鬼火一样。
“救我,救我,我不想死,救我……这里有鬼。”那只手的力气很大,拽着林翔的衣服不断往里拖,吓得林翔尖叫了起来,然后不停挣扎。
可挣扎没有效果,那只手力大无穷,好像不是人的手一样,就要被拉进去的时候,林翔灵机一动,连忙脱掉了身上的上衣,嘶一声,衣服被拽了进去,紧接着门轰一声巨响,重重的关上了。
安静,走廊异常的安静,林翔连自己的呼吸声都能清楚听见。
他吓慌了神,起身就要跑,哪还管得了什么重金求子。
可一跑就迎面撞上了个人,是个瘦老头,干枯的手拿着手电筒,头发一根毛都不长了,脸皮皱得跟面团一样,他发出哎呦的一声惨叫,然后就跌落在地,差点没讹林翔几百万。
“哪个不长眼的,走路不看路吗?撞死你爹了。”老头骂骂咧咧,然后捡起手电筒挣扎着站了起来,最后用手电筒光照在了林翔的脸上。
林翔连忙用手挡住刺眼的光芒,然后问道:“老头,你谁啊?”
“我谁?我是这里的老板,你小子冒冒失失的,见鬼啦?”旅店的老板收回了手电筒,然后骂了一句。
“老板?刚才叫你怎么没应?”林翔挣扎着爬了起来,然后打量着旅店老板。
老板笑了一声,说不好意思,刚才上厕所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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