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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1页)

肉白骨生长条件要比白马骨苛刻得多,他们只在楚国云梦泽一带见到过,别处鲜有,没想到云海这里居然有肉白骨,实在是太难得了。

这株肉白骨大约半米高,枝叶不多,它的叶子小而厚,叶子的脉络是银色的。风瑾没舍得全都折断,便折了周边的枝枝桠桠,让它的主干保留着,继续生长。折完之后,风瑾又在附近看了看,没有再发现其它的肉白骨。

风瑾看看手里的枝叶,应该也足够了,希望自己的脸能借助于这个早点康复。今天这趟真是来得太值了,真是意外收获。

陶靖宇很快回来了,看见他手里的树枝,说:“叔叔,这是什么?”

风瑾很开心地跟他分享起了“肉白骨”的来历和神奇之处,甚至将自己的经历当成故事说给他听。

陶靖宇惊奇不已:“这么神奇啊?那你是不是也可以用?”

“对,我也能用。走吧,我们去采通筋草。”风瑾兴致勃勃,赶紧去挖通筋草了。

通筋草长在一片红砂土壤中,这是一种极为贫瘠的土壤,除了一些生命力极其顽强的松树,连白茅都不长的,但是通筋草却能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它的根就如同人的经络一样,又细又长,在砂石缝隙间四通八达。当然,挖起来并不容易,因为它的主要药用价值就是根。

风瑾带了工具,和陶靖宇费了老大的劲,才挖出两株完整的通筋草,两人累得汗流浃背,因为这里没有可以遮挡阳光的树阴。风瑾说:“算了,先不弄了,回去给你成叔叔试试效果,如果药效好,叫李杨过来弄,他当过兵,体力比我们强。”

陶靖宇问:“成叔叔是怎么瘫痪的?”

“听说是出任务瘫痪的,他以前是特种兵。”风瑾说。

陶靖宇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真的,他是特种兵?”任何一个男孩,心里对特种兵这样的存在都是充满敬畏之情的。陶靖宇没想到那个嘴上不饶人连路都走不了的家伙居然是个特种兵,这让他心情有些复杂。

风瑾收好药草和工具,说:“走吧,回去了,太热了,以后再来挖。”

两人迅速逃离这片被烈阳照得似火在燃烧的红砂地,躲进了树荫下,休息了好一会儿,这才沿路返回。

他们翻过山沟的时候,在山沟的溪流中见到了一条在水中洗澡的蛇,吓得陶靖宇惊叫出声,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风瑾则很淡定地用石头将那条蛇给惊走了,然后还要去溪水中抓水蛭。

陶靖宇一想那条蛇就头皮发麻,说:“叔叔,你就不怕水里有蛇毒啊。”

“没有,这是水蛇,无毒的。你等我一下,我去抓点水蛭上来,这也是一味中药。”风瑾还真从水里找了七八条水蛭,用食品袋装着,然后放在了篮子里。

陶靖宇的三观一直在被刷新,这么恶心的虫子,居然还是药!那一瞬间他产生了那么一点点动摇,不过很快就打消了,因为风瑾说药店有卖的,而且是现成的晒干的,不需要自己抓,他就放心了,他一向都很讨厌那种柔软无骨的动物,包括蚯蚓。

他们回去的时候,看见合意的药材都顺便收集一些,并将之前挖的药材都收起来带回去了,这一趟可谓是满载而归,不过回去的时间也比他们预计的要晚,到家的时候都快十一点了。

院子里停着一辆车,甘紫菀父女早就到了。成君昊听见动静,拄着拐出来:“回来了。我还以为你们在山里迷路了。”

风瑾说:“怎么会?看到很多药材,所以多挖了点。甘小姐来了,到很久了吧?”

“没有,我们才到一会儿,知道你有事,特意来晚一点的。封大哥这是你挖的草药吗?居然这么多!”甘紫菀看见风瑾和陶靖宇从车后备箱里提出来满满一个篮子,还有一大捆草。

“是的,去升云山挖的。山上药材不少,以后有空再去。”今天他们去的地方很有限,只去了一小片区域,等有空了他真打算好好再转转,不过不是这个季节,秋天是最合适的采药季节,虫蛇也少。

风瑾和陶靖宇将药材放到水龙头边,这些药材都需要清洗才能晾晒,毕竟大部分都是内服药:“先进屋去休息,晚点再来收拾。”

风瑾和陶靖宇进屋之后,去洗了把脸,风瑾脸上的药膏也给洗掉了,没来得及上药,就直接去会客了。

甘紫菀的父母都来了,她父亲甘元朗是一位小有名气的出版商,经营的出版公司在国内名列前茅,是一位气质涵养俱佳的成功人士,其母也是一位气质优雅的女士。

风瑾的脸已经消肿,就是颜色不太自然,倒没有以前那么吓人。甘紫菀看着他的脸惊讶地说:“封大哥,你的脸好多了啊。”

“嗯,是好些了。”风瑾这才过来跟甘氏夫妇打招呼,“叔叔阿姨好!”

甘元朗看着风瑾,没想到救了自己的人这么年轻,他站起来握风瑾的手:“谢谢你,小伙子,多亏你救了我一命。”

风瑾摆摆手:“不客气,说明甘先生命不该绝,我不过是顺便搭一把手。”

甘元朗顿时对这个不居功的年轻人增添了几分好感。风瑾依照甘紫菀的请求,给甘元朗把了脉,开了一副独参汤给他补因手术引起的气血两虚,连诊金都没收,甚至还将上次甘紫菀给自己送的礼物退还了回来,表明自己不是医生,没有资格看病收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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