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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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季漱玉那晚无意中的一个动作而形成的冲击力至今还令我印象深刻。也许就是从那晚开始,我身体中的某一部分被打开了,就像每个人的青春期一样都炽热的燃烧过,化为灰烬后再肥沃了自己。我想,那就是我开始燃烧青春火焰的源头。也是开启我对女人美的想象力和兴趣点的源头。当然如果你说我是对寄漱玉有了兴趣,那就大错特错了。她的美好是作为女人的美好,不是她个体。

那晚开始,我开始关注女孩子们看我的眼光。我发现她们都很喜欢看我。我不禁感到沾沾自喜,自信心爆棚。另一方面,我又觉得她们不懂我,只是把我当做李宇春的替代品。

这种矛盾让我变得多疑和叛逆。

我越来越懂得发挥我的优势,对每一个喜欢和我接近的女生充满体贴和善意,让她们觉得我和那些男生截然不同,又不完全是闺密和同伴。我想我散发的魅力很容易就俘虏了大多数女生的心。

不过好像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真的就对我身边的女生充满了欢喜之情。变得与男生不同。他们被清晰地界定开来,男人,与女人。

当然,这些改变是潜移默化的。带给我心理上翻天覆改变的两个人,姚叶和季漱玉,她们都很忙,没空理我,也没有时间发现我的改变。

直到,离汇演还有一天。

最终彩排的时候,一个节目是单人街舞。一个男生跳着蹦着突然就把自己甩台下去了。那台子三米高,当场就被送去了医务室,还好,只是脚踝脱臼。

说这么多,是想表达我没想过真的会做救火队员。

姚叶来找我的时候,她是这么说的:“还好我早有准备。对了,你会电吉他么?我找人弄了一把,把你扩音的问题解决了。”

我差点觉得那人是不是她给踢下去的,怎么像早有预谋?

这些日子我的心思都放在了自我发现上,吉他碰都没碰过。又联想起姚叶的梦,我感到非常的忐忑。

我和姚叶说我会古典吉他,其实不全是。我确实也会电音吉他。我有演出经验也是有群体演出经验。

说起这个,又要从高中开始追溯。

我高一的时候有天无意中看了个励志电影,就学人玩起了吉他。我记得我的第一把吉他是陪季漱玉去东安商场的时候买的。买回来飞快报了个班。我一般对心血来潮都特别认真,一学学了三个月,从同桌的你到蓝莲花,从简单旋律到花样和弦。

后来我发现吉他培训班里有我个校友,是个日风范儿的小帅哥,长得很像裴勇俊。他中途改去学贝斯。后来我们又和一个原来小学鼓乐队的小胖子,一个红五月歌唱比赛拿过三等奖的小美女组成了乐团。

我们没事就在放体育器材那个小仓库练习,听着黑豹和崔健,模仿、嚎叫!对了,那时候小美女还特迷罗琦。那首《回来》穿越历史的洪流又回到我的视野已经是十多年后的今天、一个爆红综艺节目上了。但它给我留下的印记是难以磨灭的。是肆意张扬,更是永垂不朽。

第14章

14

我不想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仓促上场,尤其那么多人看我一个人表演,出点差池那就是万众瞩目,能把脸丢去姥姥家。

既然姚叶给我准备了电吉他,那我就把昔日的小伙伴聚拢,来一次正式告别演出吧。

我已经不太记得我们的乐团何时就散了,很多原因,回想起来又哪个原因都不是。不过如果你要想把一个东西升华为精神信仰,那么它至少要是你心灵深处真正渴求的。

摇滚于我,可能真的不合适。

我们那会儿经常去元大都听地下摇滚,撕心裂肺的咆哮让我的血液沸腾,同时,也让我迷失。那段时间,我愤世嫉俗,甚至喜欢上了打架。

打架这个事情也是我不得不提的篇章,不过现在先略过。总之摇滚带给我的似乎不是精神的满足,更像是一个撒旦,在腐蚀我的灵魂。

我想我好像是走偏了。不是摇滚乐的问题,是我没有掌握住摇滚乐的精髓——自由精神的释放。可想而知,那时的我内心脆弱,没有太多自我,因此正面的东西没吸收,反而堕入魔道。

意识到这一点,我在浮躁甚至是暴躁中清醒过来,醒过来后我就不怎么听摇滚乐了。我甚至把我最爱的披头士蓝光碟片锁了起来。

那个时候我妈去我屋子打扫卫生还觉得奇怪:“你怎么就突然不听那闹哄哄胡喊乱叫的歌儿啦?”

很快,小帅哥和小胖子要高考了,乐团没有任何结束形式的、自然而然地散了。

于是我把这次汇演和他们说了后,他们都表示非常乐意!“我们要用最完美的演出证明我们存在过!”小胖子举起了拳头。

我们四个再聚首,只有一个下午的时间可以进行排练,却发现我们彼此之间依然默契十足。这种感觉如同久别重逢的战友又拿起武器并肩作战,在激烈的音乐中,整个情绪都被感染得沸腾起来!

彩排结束后,我带着他们仨去附近最好的餐馆喝酒。喝到最后失声痛哭。小帅哥那么含蓄的人一边捶着桌子一边说:“再也回不去了,回不去了……”后来我才知道他哭的是什么,原来他背着我和小胖儿跟小美女交往过,后来又分手了。我当时竟天真地认为他在说乐队,还跟着流了几滴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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