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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第1页)

所以,我和自己做了一个约定,那就是在2018年之前,完成所有的故事,就当做给自己年少时光的一个交代,给自己进入28岁中年时光前的一个总结,一份关于青春、关于暗恋、关于失恋的纪念。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沉迷于网络小说里,在小说里寻找感动自己的小细节,也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至今没能找到属于我的那份爱情,所以,把所有关于爱情美好的想象都寄托在了小说里。

我的沉迷,并不是废寝忘食的去撸字,而是浅斟细酌品读每一个字,去感受作者想赋予给每个角色的&ldo;味儿&rdo;。我也会努力的去意y每一个人物说每一句话时的面部最细微的表情,也想通过角色说出的每一个字,去感受到,这个角色当时内心最细微的变化,这就是我一个人看书时,一会儿会哭,一会儿又会笑的原因。

我在读每一部作品的时候,最多的意y和好奇,全都在作者身上。很多时候,会因作者的写作风格而擅自揣度其人的性格爱好,也会因为作者着笔处和修辞手法,来判断其人的品味。

总是忍不住的好奇,文字清新隽雅的人,是不是都是清瘦白皙的少年,文字温暖朴实的人,是不是更爱戴着黑框眼镜穿米色针织衫。也还会经常找寻蛛丝马迹,哪一位作者喜欢田馥甄,哪一位喜欢李健。

所以,下面来简单的说说我自己。

我可能会是最跌破大家眼球的那位,我不是憨厚可爱男生,我不是仙风道骨的男生,我不是沉默寡言的男生,不曾貌美如仙,也不算丑到不忍直视。写到这段文字时,正经历着从115kg到105kg的蜕变,就是哪种在人群中,即使是擦肩而过也不会引起你注意的那个人。

我,五五分的身材,很可惜不能脖子以下都是腿。至于相貌,小眼睛单眼皮,高鼻梁,小嘴。很多时候被误认成韩国人,还有很多时候,拍照片,就像是一张女扮男装的脸。不过600多度的大近视,常年戴着的眼睛,也着实封印住了我的美。

性格上,静若处子,动若疯子。动的时候,喜欢说说笑笑,鬼马精灵妙语连珠,身边一些人,觉得我可以跟徐熙娣拼一拼,偶尔的戏瘾发作,全世界都欠我一座奥斯卡。静的时候,连呼吸都听不到声音,只是想静静的待着,看书、写字、听音乐。

幽默,但不嘴欠刻薄,坦率,却不口无遮拦,随性,且家教甚好,耿直,非不分轻重。这样的我,是不是很像某个时候的你,也许,我就是某个时候的你。

对于着装上,我可算是敢为天下先啊!每一年都会有自己超爱的颜色,可是,每年选中的颜色,在第二年才会成为流行色。我喜欢中国风的东西,想把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历史朝代的兴衰全都穿到我的身上。即使,很多人看不惯我的大红袍,很多人不喜欢我的喇嘛服,但我依然,能自信的穿到外面去。

对于音乐的喜爱,文中也已经体现的淋漓尽致,以至于,我将每个他都赋予了一首歌曲。对了,我曾经在2010年参加快乐男声,在初选时,就被评委抨击外貌,所以,我的容貌,大家便可以想象了。

至于送自己的歌,刘美君的《浮花》,翻唱自日本跨性别歌手中村中的《朋友的诗》。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性工作者十日谈》里,听完便以泣不成声,好奇的朋友,我不多做介绍,可以自行去听一下。

讲了这么多我自己,我想大家更看到的,该是我大纲里不算完整的几个人物吧,那么,我就和大家好好的聊聊他们几位。

在穿衣品味上来讲,浩绝对是最得体的,他总是能够在各种场合,穿出最合适的衣服。郊游时的运动裤配棒球夹克,逛街时的微锥裤配小西服,颜色上更是搭配的清慡到无可挑剔。

凯的穿着,低调奢华有内涵。虽然他是年纪最小的一个,可是他所穿的衣服,从质感上,看到的就是精致和细腻。样式从来都不花俏,基本以纯色、素色为主,即便没有那张牙舞爪的夸大的奢侈品符号,也能看出绝对价值不菲。

跟超相处时,年岁太小,那个时候的衣服,就算带着补丁也不为过。而诚和明,那个时候,学校里,我们没得选,只能穿着运动系的校服。至于宪,那个时候总感觉他穿着夸张的衣服很好看,oversize的衣裤,金属饰品,整个人酷到不行,现在才知道,那种风格好像叫&ldo;高街&rdo;?呵呵,现在回想起来,那个时候可能是因为爱情,连我对衣服的品味都被蒙蔽了吧。

对于这几个人的感受,在大纲里,每个人都有一首关联他们的歌曲,每一首,都是让我不敢去听的歌曲,有的是,在生活中惊鸿一瞥,有的是,忽然某天想起谁,唱着那首歌就开始晃了神。

超,是那个我幼小心灵里的□□,是我曾经的救世主和依靠。对于我来讲,他是教会我思念的人,也是教会我淡忘的那个人,聚散两依依,经此别后,未曾相见。在专属于他和我的那段时光里,他是带给我温暖的人,无论是小时调皮的掐我的脸,还是从背后双手捂住我的耳,或者是雨天那个暖暖的拥抱,都对我影响颇深,以至于以后的岁月里,和他相处的一点一滴,都是我追逐的爱情的模样。也因为他,那个雨天拥抱的甜,即使在今天,也时常出现到我的梦里。

超给了我人生中最初体验到的温暖,也赠予我最初的思念,年纪小小的我,一无所有的我,在那段超从暗恋到相恋,在从相恋到失恋的时光里,我的懂事和不打扰,就是我能给他的全部。

虽然知道他回到市定居了,虽然知道我们是有机会见上一面的,可是我觉得,我们最好的生活状态,也就是现在这样,互不打扰。我也曾偷偷的去看过他,只是远远的一眼,理由很简单,只是想看看我记忆里的那个人,现在是什么模样。看到他一切安好,身边有美丽的妻子照顾他的起居,我希望他可以就一直这么幸福下去。

当然,生活不会只给你糖吃,他也会配给你相应的苦涩,如果超是我生活中的一颗糖,那么诚就是老天爷配给我的苦。我不记得是哪一个瞬间对他怦然心动,然后陷入相见不如怀念的自虐的迷局,他对于我,更多的应该是好奇,好奇我如何自己一个人生活,好奇我怎么能在不知不觉中把自己推到风口浪尖,然后成为大家的笑话,或者是好奇我是怎样明明内心热情的像火却又尽量避免和人交谈,为什么不主动,却又不曾拒绝。

在学校的时光,是他让我知道原来那种就算是明明看着他,心里却还想他的感觉叫做喜欢,也是他让我知道了那种你全心付出,他却对你有所隐瞒的求不得的苦楚,更明白了那种我拿他当氧气,他拿我当救生衣的辛酸和无奈。

那段时光里,我尝到嫉妒的滋味,体会到了心碎的感觉。即使从想念变成怀念,从心动变成心碎,偏偏还会关切,他最后属于谁。

可能帮他做信鸽做的多了,他最后好像也对我做了这样的设定。每当接到他的信,那种想拆又不敢拆的忧伤,那种舍不得一口气看完的惆怅,每次,接到他电话,还未曾听他开口,心就碰碰狂跳的悸动,全都葬身于他礼貌问好后的打探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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