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虽然这只狼不是格林,但是爱狼敬狼的人哪能看着狼任人宰割。当初我们送一只小狼回归狼群何其艰难,甚至连命都舍得豁出去,因为我们知道如今草原上的狼死一只就少一只。这只狼必须救!
我和亦风商量再三,我们不能买狼,一旦买了,卖狼有利可图的消息传开,就会有更多人去抓狼掏狼崽,更助长了盗猎贩卖之风。这事儿得找部队领导,毕竟这是特警在政府部门门口卖狼,知法犯法的事当领导的不可能不管。
第二天上午,我们又来到特警部队围墙外,确认藏獒已拴好,才小心地靠近狼。狼冲我们友好地摇着尾巴,鼻头微微耸动。我摸摸他的头,刚把奶糖和肉块掏出来,原本温驯的狼突然人立起来,獠牙毕露,一双前爪劈头盖脸朝我抓来!亦风“哎呀”惊叫一声,迅速把我拉开。“呼”的风声过去,狼爪从我脸前挥下,一爪子就把我手里的肉打落。狼猛扑上来抢肉,“哗啦”一声,铁链绷紧,狼眼看着肉掉在了地上。
“快让开!他闻到肉味儿了!”亦风急喊。
我踉跄退后,伸手摸脸,有点热辣辣的,还好没抓破,两人惊魂难定。
那狼不顾铁链勒喉,一遍一遍地飞身扑来,但离地上的肉块总是差着那么一点儿,够不着。狼被勒得嘶声哑叫,狼牙咬得咔嚓爆响,眼珠子瞪出了眼窝,红得几乎炸出血来!
他没见过肉?!我哪敢再伸手,忙捡了一根木棍把肉挑过去。狼一口咬断木棍,像驱逐了一个竞争对手。他快速抢过肉叼到墙角,用爪子护住,龇牙环顾,低声咆哮着警告周围的竞争者。直到我们缓缓退到让他安心的距离,狼才收起了凶相,挪开狼爪,舔掉肉上的泥土,深深嗅闻着,像审视至宝。他平息气喘,迸出两声沙哑的咳嗽,埋头把脖子上的项圈略微抖松一点。他并没有立刻狼吞虎咽,反而看着眼前的肉发呆。好一会儿他虔诚地闭上了眼睛,侧头趴下上半身,用脖子在肉上摩挲着,打个滚,起身抖抖毛,换另一侧身子,再滚……
我不忍看下去,这动作我们再熟悉不过了。小格林第一次找到囫囵个儿的死羊羔时也是这样顶礼膜拜。格林算幸运的,而这只已然成年的狼却只能在铁链的束缚下,对这巴掌大的一小块肉举行那属于狼的古老的仪式。尽管他和格林一样从小远离了狼群,但他们的记忆深处都烙印了这份狼族的传统。
直到“食祭”进行完毕,他才嚼着肉块艰难地往紧勒项圈的喉咙里吞。看着狼喉咙里肉块的鼓包挤过皮项圈,我和亦风也不由自主地咬牙梗着脖子,似乎能帮他嚼帮他咽。吞完肉,狼又把散落一地的奶糖也找来吃得干干净净,这才凑过来用爪子搭在我的膝盖上,委屈地舔着我们的手。我蹲下时,他又用湿鼻子嗅嗅我脸颊上差点被他抓伤的地方。我和他碰了碰鼻子,狼见了肉本该如此,怎么会怪你呢。亦风托起狼爪,那本应锐利的爪尖已经在水泥地上磨秃了。狼啊,再忍一忍,我们等会儿就找人放你回家。
藏区冬季大多上班很晚。临近中午,部队里渐渐有了几个人走动。我们刚走到特警部队门口,就被端着枪的警卫拦了下来,别说是找部队领导了,门都不让进。我跟围上来的特警据理力争要求放狼,反而被说成是要闹事儿。双方越说越僵,亦风连拉带劝把我拽回车上:“不进去就不进去吧,这是部队,别硬闯!我们在门口等,总能等到领导出来。”
主意一定,每天我们都去围墙外看那只狼,把肉割成方便吞咽的小块给他。然后静静等在部队附近,然而三天过去了,没等到一个管事儿的人。临近春节,都放假了。
等到第四天,我俩心情很烦闷。越是看着那只狼越是挂念格林。突然很想重回故地,去狼山狼洞狼渡滩看看。好久没回去过了,不知道格林还在不在那一带。
走在狼渡滩中,我们曾经和格林一起生活过的地方,到处洒满了回忆。
下车步行一个多小时,两人一直沉默无语,刚翻过狼山前的小山包,亦风就惊呼起来。我抬头一看—山腰上一个小黑点,那不是我们曾经住过的小房子吗?可是一年前我们回来那次,分明看见小屋已经被强风掀垮,我俩还在废墟边伤感了好久,这会儿怎么……我摘下墨镜细看,白雪中那小房子竟然像一个梦境一样依然立在山腰上,仿佛它一直就在那里等待着迟归的主人。
我们快步奔向山腰的小屋。小屋被修缮过了,加了几道木头的梁柱,屋顶的玻纤瓦也被理顺盖好,还压上了石块防风。垒墙的砖头有新有旧,东北面的老墙还是原来的,西面的新墙将房屋面积扩宽了一米多。门窗也是从前的,依稀可见格林当初挠门的抓痕。窗户被屋里堆放的杂物遮挡住了,门是半掩着的,我隔着一掌宽的门缝向内张望,屋里暗沉沉的,布满蛛丝,散发出一股尘土气息,显然很久没人住了。微风穿过门楣缝隙,吹出柔和的呜呜声,仿佛是格林幼年时,我对他轻声哼唱的安眠曲。我的眼眶泛潮,屏住呼吸缓缓推开屋门,“吱—呀—”多么熟悉的声音……阳光射进了屋子,被惊醒的微尘在光线中飞舞,尘埃落处,我们用过的炉子、床垫、水壶、牛粪筐都在,甚至我们以前从狼山下捡回来的牛头骨也靠在门边。环顾一圈,处处都浮动着格林和我们的影子,满屋往事仿佛聚成旋涡,顷刻间将我卷入了时间的深处。
还是那扇窗—记得那年沙尘暴遮天蔽日,我就坐在这窗前,用狼绒毛和草棍儿做成的“棉签”帮格林掏鼻孔里的黄沙,亦风给我们点蜡烛照亮,笑问:“《西游记》里写的黄袍怪八成儿就是唐僧他们遇到沙尘暴了吧?”
每当狂风暴雪无法外出觅食时,格林和我就趴在这窗前,饿着肚子苦等天晴。
严冬的高原上,如果吃不到肉,就连喘气的力量都没有。我还记得我和亦风忍不住偷吃了格林藏在雪窝子里的兔子以后,也是亏心地躲在这扇窗下,几天后却看见格林又在雪窝子里再次为我们埋下他猎捕回来的兔子,当格林抬起头望向小屋,狼鼻梁上缀满了积雪,我永远忘不了格林向窗子里投来的深沉目光。
还是那个牛粪筐—当年亦风出门捡牛粪的时候,跟在旁边的格林也有样学样地叼了一块石头扔进筐里。亦风把石头捡出来扔了,格林就把整筐牛粪给掀了。
还是那个床垫—冬夜里我们三个挤在一起睡觉,格林就在我耳朵边上打呼噜。
还是那个铁炉子—那年冬天,几天猎不到食的格林饿得啃草根,吐泥浆。幸亏我入冬前捡到过一只冻死的野鸭,一直为格林存着。于是我烧旺炉火,煮水解冻鸭肉。饿极了的格林闻到肉香,站在炉子上,直接从开水锅里捞肉吃;搅出的水花溅在铁炉子上,滋滋冒白烟。“你不怕烫啊?”我吓了一跳,心想难道不烫?伸手一摸铁炉子,却把我烫得吱哇乱叫,我那时可佩服格林了,狼爪竟然这么耐烫。亦风笑说:“他练过铁砂掌……”
那些苦中作乐的日子,那些在煎熬中期盼的岁月,共同度过的一幕幕都封存在这小屋里,我想着想着就笑了,笑着笑着已然泪流满面。
亦风的眼圈也是红红的。“我们和格林在这里住了大半年啊,现在想起来却像上辈子的事一样……”他拾起门边的牛头骨摩挲着,“这还是当年狼群打围牦牛以后,我捡回来的呢。不知道那群狼还在不在……”
看着亦风把牛头骨放回门边,我的目光却定格在屋门上,我推开亦风细看,门上有两三个带着泥巴的淡淡爪痕,从屋门中间半人高处往下拖擦了有一尺多长,似乎是犬科动物人立起来推门的痕迹。
亦风比量着爪印,有些小激动:“是狼爪印还是狗爪印?”
两人的心都怦怦跳出了声,我们都希望是第一个答案。
“狼爪印!”我一厢情愿地跟着心跳的节奏选择了答案,其实这风蚀多日的模糊爪痕是根本无法辨别的。
“那肯定是格林,他也回来过。”亦风比我更主观。但这回答却猛然触动了我的心弦。
格林,真的是你吗?是否在某个雨后,踏着泥泞,你也回来过?你是不是在推开门的一刹那,也像妈妈一样,想大哭一场?
我越想越激动,端起牛粪筐就往屋外跑:“捡牛粪,生火,我们回家了!小屋有了烟火,格林会看见我们的。”
亦风一把拉住我,顾忌地摇着头:“谁又把它重修起来的啊?只怕格林还没来,牧民就先来了。”
当头冷水……是啊,小屋已经有了新主人,我们只是过客。我失落地放下牛粪筐,眼前的小屋既亲切又陌生,透着几分物是人非的凄清……
离开了小屋,我们漫无目的地在草原上流浪,仿佛只有把身体奔波得很疲惫才感觉不到心累。
直到傍晚时分,两人再也走不动了,才在草场上坐下来,看不远处羊群中的一只母羊下羔子。
这时,一个牧民骑着马过来查看刚出生的小羊羔,看见有陌生人在他的牧场休息,他很意外,拉下捂脸的围巾和我们打招呼:“阿偌,我叫泽仁,求捏阿恰子嘞(你叫什么名字)?”藏族汉子泽仁四十出头,皮肤黝黑,眉宇宽阔,鼻梁挺拔,一双眼睛流露出和善的光,粗犷的络腮胡子,一笑起来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
泽仁和我们聊了几句就热情地拉起亦风:“走走走,天气冷得很,不要在这里坐着,到我家做客,火炉暖和!酥油茶多多的!”
我们欣然前往泽仁安在源牧上的家。刚见面就约陌生人去家里做客,这在城市里是不可理解的,但在草原上却是寻常事。当你看见牧民淳朴的笑容时,就会觉得时间也缓慢了下来,停留在一个没有隔阂的世界。
“源牧”是藏区大草原上原生牧民们对自家牧场的敬称,意为游牧是他们的起源,草场是他们生存的根本,草原人不忘本源。也有人称其为“远牧”,意思是离现代生活太遥远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请关注新书霸噬天下。请关注新书霸噬天下。请关注新书霸噬天下。请关注新书霸噬天下。请关注新书霸噬天下。...
她不过还是个学生而已,却要嫁给一个从未见过面的男人,为了家族,她嫁也就嫁了。可是,那个所谓的老公,天天和不同的女人同进同出也就算了,却又时不时的来招惹她,对她动手动脚的,这摆明是欺负她嘛!她惹不起,她躲总行了吧?嚣张的小三还光明正大地找上门来。不错!这正合她的意,给他们让地方,她回自己的小窝,说有多惬意就有多惬意,他却登堂入室,霸占她的床,有这么可恶的男人吗?说什么没有她,他睡不着,才怪!他的身边从来都不缺女人。果然,男人的话一点也不可信,一转头,就和别的女人搂搂抱抱。她要离他远远的!最好此生不相见!...
(这是女频!!!)108线糊咖小idol黎星辰被无良公司所骗,签下二十年卖身契,错过了那场能改变他命运的选秀节目。一朝重生,黎星辰痛定思痛,立马收集证据和狗公司解约,打包飞奔去了节目组。全能ACE?C位?超级巨星?重来一世,这一次他偏要做这颗天降紫薇星PS非真善美圣人型男主。男主从小立志当偶像,14...
社畜林晓晓穿成恶毒皇后,失宠四年,皇帝厌恶她恨她入骨,视她为一生耻辱!太子仇视她这个母后,长大黑化后便要将她鞭尸!太后心机深重,步步为营视她如卑贱小丑!后宫危机四伏,处处都是陷阱!洗白系统说,获取他们的好感度通过洗白自己,才可以改变现状!林晓晓我命由我不由你,少PUA我!她彻底放飞,将这后宫搅得天翻地覆后,太...
都说镇国郡主慕倚歆厚颜无耻,未婚生子,失踪六年竟然带回来一个儿子。慕倚歆凤眸一挑,骂她儿子的人,首先用言语进行人身攻击,其次用药毒他个体无完肤。要说萌萌小包子最喜欢的是什么,那就是银子与娘亲‘小星星’。最喜欢的歌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唱完毛骨悚然,却最喜欢唱)慕倚歆,一个天才医学家,穿越到了‘辰熙大陆’一个被庶妹欺负下药的镇国郡主身上。因为身上的毒,无奈之下找了一个身中剧毒的男子当解药,因此冒出了一个萌萌哒的小包子,坑银子,养娘亲。陌君澜,最神秘的绝尘庄庄主,冰冷无情的性格在面对她变得宠溺无下限。于是,他开始了宠爱妻护儿子的伟大生活。据说神秘毒医有三毒毒心毒舌毒药。让我医治他?可以!转动这个转盘,转到什么就是什么。只见转盘之上的百分之一是医治两个字,其余的上面写着裸奔跳河自生自灭死无全尸自挖心脏百虫啃噬小剧场你爹是谁?我没有爹。小包子眨了眨无辜的水眸。那你是怎么来的?娘亲说她是雌雄共体。于是,你懂的。文文男强女强宠文一对一,男女主身心干净。不喜勿抨击,否则禁言,请尊重作者劳动,谢谢!...
赘婿张晨,偶得沟通万物的能力,从此之后,任何秘密,都逃不过他的耳朵。任你手段通天,任你城府似海。可惜,你的衣服不会撒谎,他已经告诉我,你所有的秘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