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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娘识字,所以她从小就教我写字,我娘说了,我长大了要考取功名,给她争光,给她挣银子,让她过上好日子,对了,我还会背三字经,论语,诗经,百家姓呢。”
看着他一脸傲娇的样子,洛蓝突然对他的娘很感兴趣。
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竟然还识字。
这个年代,识字的女人不多,一般普通百姓家的女子是不会被送去学堂,识字的,认字的,要么是官家小姐,要么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她们走了好远的路,穿过几条巷子,小志才手指着不远处的一栋破旧的院子说道:
“那里,就是我的家了。”
看着那摇摇欲坠的房子,洛蓝对住在这里面的女人又多了几分敬佩,她在这样的环境中还要让自己的孩子识字,真是位伟大的母亲。
大门敞开着,估摸着看这里穷成这样,小偷都不会来,再说那道门,关和不关似乎也没有多大的区别。
小志刚进院门,便开始喊道:
“娘,我回来了,我带郎中来了。”
一会功夫,里面一个声音传了出来,
“你这孩子,不是叫你别找郎中吗?你偏找,你下个月的笔墨纸钱花光了怎么办?”
说这话时,女人从屋里走了出来,她看到洛蓝时先是一愣,随后好奇的问道:
“这位是?”
小志忙解释道:
“娘,这位是女郎中,她说了,可以拿咱们家的老母鸡抵诊费,你就让她瞧瞧吧,不然小志害怕。”
女人摸着小志的头,温柔的叹了口气,随后对洛蓝道:
“那就有劳姑娘了。”
她又低头对小志道:
“你给另一位姐姐倒杯水去,娘和郎中进屋里说话。”
小志欢快的点头,然后跑去倒水了。
小志的娘对洛蓝苦笑一声,将她迎进了屋里。
这是一间虽然看起来破旧,却很整洁的屋子,洛蓝站在门口打量一下,女人有些不好意思的掖了下额前的碎发,轻声道:
“不好意思,我这里有点乱,姑娘随便坐吧。”
洛蓝轻笑着摇头,“没有,这里挺好的,真干净。”
女人苦笑,“让姑娘笑话了,家里穷,没啥像样的物件。”
说话间,她坐在桌子边,给洛蓝倒了一杯水,推到她面前,“姑娘请喝水。”
洛蓝摆手拒绝道:
“不喝了,先给你诊脉吧!”
女人却直接摇头,她的手不安分的互相揉捏着,沉默半晌,终于忍不住说道:
“姑娘,我能不能求你件事?”
洛蓝有些诧异的看着她,“请讲。”
女人抿了抿有些干涸的嘴巴,抬头,用渴望的眼神看着她,低声哀求道:
“我求姑娘直接告诉小志,我的病无大碍成吗?”
“为什么?”洛蓝不解的看着她,“我还没有给你诊脉,怎么知道你有什么病呢?”
女人却长长的叹了口气,“你不用看我也知道,我这病治不好了,但是我并不想让他知道,我想着这段时间多赚些银子,将来我真走了,他也不至于身无傍身之物。”
说到这时,女人红了眼眶,眼泪顺着脸颊不停的掉落,嘴里轻声道:
“小志这孩子心细,他看到我难受,就会跑去找郎中,郎中找不到,就去给我买药,我说也不听,所以只能求你了,求姑娘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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