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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7章(第1页)

“乐知时。”

“话这么多,你不怕了是吗?”

“没有。”

乐知时慌忙闭上嘴唇,两秒后又松开。

“再抱一小会儿。”他恳切地请求。

第107章番外五:if(上篇)

[宋煜哥哥,见字如面。这句中国传统罗曼蒂克风格的话是我最近听爸爸说的,感觉非常奇特,每次我收到你的信,都有这种错觉,仿佛我已经见过你许多次了。等待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应该不敢相信,由于上个月我收不到你的信,甚至自己买了一张飞去中国的机票,但我在出租车上又醒悟了。因为你说你很希望我们长大后的第一次会面是你来见我。

听爸爸说你夏天就会来,我可以带你去牧场看刚生出来的小羊崽,我的小花园到那时候会开很多花。还有白色断崖和海岸线,我们可以骑车去看。

真希望明天一觉醒来就到夏天。]

十八岁的夏天,宋煜与父母坐上了飞往伦敦的航班,115小时的飞行时间,抵达的时候已经是晚上19时,不过在这个高纬度的国家,白昼格外长,夜色尚未落下,街道依旧繁华。

乐奕和olivia专程来接他们一家三口。尽管有几年不见,但宋煜觉得他们变化不大,乐奕还是那副谈笑风生的模样。

“小煜这个头窜得真快,上次我一个人回国见你,好像还没有这么高。”

宋谨笑道:“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你家的有一半欧美人基因,怕不是长得更快。”

olivia已经能听懂大半的中文,用带了口音的英语说没有。

乐奕也摆了摆手,“我家那小家伙可没有你儿子长得快,差至少……”他目测了一下,“半个头吧。”说完他又以一副请勿怪罪的语气,“乐知时放假早,自己收拾了一大堆东西去度假小屋,毕竟那里比公寓和楼房舒服,有他喜欢的花园。本来今天是要求他过来接你们的,但是临时被附近牧场的主人叫去帮忙照顾小羊羔。”

他耸耸肩,“你知道的,他见到小动物就走不动路。”

宋谨和林蓉都笑起来,说起有关他小时候在公园里追松鼠的趣闻。大家说笑着上了车,自然地切换话题,如同每日相处的好友,丝毫没有生疏。

在车里,唯一感到遗憾的是宋煜。

毕竟这个曾经在信里写到“等你来了,我一定亲自去接你”的家伙并没有来。

与他每个月都有书信往来的哥哥,事实上比不过一只小羊羔。

宋煜靠在座椅上,看向窗外匆匆掠过的繁华都市,在心里宽慰道,或许是一大群小羊羔。

他和乐知时的上一次见面已经是非常久远的记忆,那时候的乐知时大约也只有三四岁,后来很多次乐奕夫妇要带他回国来玩,都因为各种原因告破,大多是因为乐奕的工作关系。印象很深的是宋煜十一岁的那次,他很期待地等着他们来,但最后因为乐知时突然过敏,哮喘发作,所以没能坐上飞机。

和现代高效、快速的交友方式很不同,维系乐知时和宋煜之间关系的是一封封手写信。这个主意是天性浪漫的乐奕出的,他认为手机和聊天软件是世界上最坏的发明,省略了思考与等待的过程,把一切砸给彼此看,甚至不如一通电话来得温情。

写信是好的,他说,写信的时候你会思考,会有意识地为自己的问候而细细措辞。因为无法触碰到声音和画面,你会把所有的情感都揉在纸与字里,情感也在等待中发酵。

另一方面,他认为乐知时即便在英国长大,也需要掌握中文书写的能力,没什么比一个远在故国的兄长更适合做他的陪练了。

他们定下很古怪但有趣的约定,彼此只能给对方写信,其他的交流方式都算是作弊。

于是他们就这样,从宋煜很小就开始与乐知时互通书信,频率基本是一月一次。起初乐知时甚至不太会书写汉字,即便是有乐奕教导,他也更喜欢用直白的绘画和宋煜交流。他第一次收到乐知时的文字信是十岁。

[宋煜哥哥,你的名字可真难写呀。]

明明只有这一句话,十三个字,但宋煜反复看了很久,觉得可爱极了。

再后来,乐知时开始越来越熟练中文的书写,甚至会引用一些他看过的书里的句子,像个小孔雀那样展示自己的中文水平,慢慢的,他开始向宋煜讲述自己成长过程中大大小小的问题,青春期的迷茫和困惑,他都毫无保留地向宋煜倾诉。

或许因为他们相隔遥远,反而产生出一种安全感与美好。这种远距离之下秘密的二人联络,让他们陪伴彼此长大,却又对彼此产生无尽的好奇。

“现在有些晚了,你们倒时差会很累,就不开车去那边了。”乐奕载着他们回到伦敦市郊的房子,安排他们休息,那是联排楼房里很温馨很漂亮的一套寓所,上下两层。olivia安排宋煜住进乐知时的房间。

她拉开房门,为了方便用英语向宋煜展示里面的陈设,给他准备洗漱用品,“他是有点小孩子性格的,所以房间里很多东西,你不要介意。”

里面很多很多书,地毯上还有他摊开的一本植物绘本,画板上是画了一半的静物油画,还有很多植物、摆件和乐高,满满当当,但看起来充满了生活气息。

宋煜平静道:“应该是请他不要介意我在这里住一晚。”

“他不介意的。这甚至是他的提议,因为他觉得客房太小了。”olivia的脸上浮现出笑意,“不过他说你有洁癖,拜托我在你来之前把房间收拾干净,但是我工作结束得太晚,没来得及。”她说着,拉开衣橱,“小煜,你先去楼下吃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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