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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氏父女说的兴致勃勃,早就忘了两个被两丢下的了,亏得高严和袁敞都是陆家待惯的,压根没把自己当客。两原本感情就不怎样,如今也没了外,也懒得找招呼,干脆各做各的事。袁敞得了竹纸,这会正兴头上,见书房里还磨了墨,便执笔竹纸上写了起来。高严接从书房翻了一本书,就坐向阳的位置,看起书来。
两自,陆家的下也习惯了,给两上了茶水后,就退至一旁伺候两,是故当施温领着高威的长史胡敬入内的时候,看到书房里只有两,不由奇怪的问:“子亮、仲翼,郎君呢?”
“施叔父。”高严和袁敞同时起身,施温也是从小看着两长大的,两对施温都比较尊敬。
“阿叔有些事,暂时先离开一会。”袁敞说道。
“子亮,这位是高大的长史官胡长史。”施温介绍着自己身后的中年男子道,又对胡敬说:“胡长史,这位是袁少君。”
“袁少君。”胡敬向袁敞拱手行礼。
“胡长史。”袁敞对着他微微颔首后,继续低头写字。
施温招呼胡敬坐下,书房的侍童们立刻奉上了热茶,胡敬端着茶盏,不动声色的打量着袁敞,他是高威最亲近心腹,高威无论什么事,都不瞒着他,他自然清楚眼前的袁少君是什么身份。
袁敞今天也穿了淡青织锦深衣,压了素白的衣缘,衣摆处还织了玉兰暗纹。青色不算太高贵的颜色,大宋身份最低的官吏,身上的官服就是青色,可袁敞身上那件青衣却纯净如夏日午后的天空,从领口至衣摆颜色层层过渡,最后衣摆处的颜色几乎同衣缘浑然一色,就这么一件平面无纹的衣料就价值几十贯了,而袁敞这件衣衫上还织了同色的暗纹,那价值更是往上翻了几倍,就那么一件衣服,就够寻常百姓度用两三年了。
胡敬目光落自家少君的衣衫上,高严那件锦袍论做工质量,皆属于最上等的,价值就算比不上袁少君身上那件,可差不了多少,但他衣衫上图案却是青竹,就这一微小处,往往能看出世家和新贵的区别了。袁敞衣衫上的花纹,正是应景早春之花,建康城内大街上那些玉兰树如今都结上了花苞,美景衣衫相互映衬。胡敬忍不住暗忖,姑且不论其他,光论这份雅致,就是新贵拍马都及不上的。
陆希和陆琉说了好一会话后,父女两才想起家里还有客,而居然已经快到了午膳的时间了,长伯也来问他们什么时候进食。
“耶耶,先回去了。”陆希听说高家除了高严外,还来了高威的长史官,就没和父亲一起回书房了。
“好。”陆琉点头,让女儿回去后,就让长伯饭厅摆饭,留胡长史一起进午食。高严护送自己是陛下派的任务,但他没想到高威居然还会让他的长史官亲自过问这件事,高威这么重视和陆家的关系,陆琉自然也不会端着架子,两家是未来的亲家,两家关系越好对女儿就更有利。
陆琉到饭厅的时候,众已经落座了,众一见陆琉来了皆起身,胡敬含笑作揖:“陆大。”
“胡长史不必多礼。”陆琉回了他一个半礼,让他坐自己左侧下方,众再次落座。
“唧唧——喳喳——”清脆鸟叫声传来,一名袁家的侍从提着一只鸟笼站饭厅门口。
“阿叔,许久未来,对阿婶甚至想念,去拜见阿婶。”袁敞起身接过那鸟笼笑着说。
陆琉还没回答,高严就起身一手搭袁敞肩上,皮笑肉不笑的说:“子亮兄弟,为兄明日同先生离京后,兄弟怕是又要一年不见,今天阿弟可要陪为兄好好喝上一杯。”甚是想念常山长公主?要去拜见她?他说笑话吗?高严是绝对不会让这小子,自己眼皮底下去找皎皎的!
袁敞对高严回以微笑,“仲翼兄此番远走,为弟虽心有不舍,但男儿志四方,惟愿兄长此行能振翼高飞!然饮酒伤身、醉酒误事,阿兄明日一早便要远行,为弟断断不敢耽误兄长大事!”
“小酌怡情,焉有误事之理……”
两一盛情、一婉拒,一问一答,不亦乐乎,施温好整以暇的对胡敬举杯,两以茶代酒,先喝了一杯。
“都给坐下。”陆琉淡淡的说,“有客,们两个像什么样子。”
“阿叔,这不是舍不得仲翼兄离开嘛。”袁敞硬是违心的说。
“先生,也是和子亮一样。”高严忍着恶心道。
“既是如此,那们就坐一起,好好‘一叙衷肠’。”陆琉有意加重了最后四个字。
“……是。”这两都恨不得立马一掌拍死对方,可听陆琉这么一说,还真只能一脸哥俩好的坐下。
胡敬饶有兴致的看着二少君难得“活跃”的举动,果然还是要和同龄一起啊,二少君这样可比家有意思多了!施温放下茶盏,笑盈盈的望着两,打打闹闹才是年轻嘛。
午食完毕,陆琉又同胡敬寒暄了几句后,就先离开了,袁敞和高严也被他带走了。
施温对胡敬道:“胡长史,不如们去花园走走,顺便消消食?”
“好。”胡敬欣然应道,他伸手往袖中去掏,却不想袖袋中空无一物,“咦?”
施温见状忙问:“胡长史,可是要香茶,施某这里有。”说着他从袖中取出一只不过他巴掌大小的细长单肚小葫芦,那葫芦一看便知是主的爱物,被摩挲的澄黄光润,葫芦口上配上青金石的搭扣、杏色的流苏,看起来极是清雅,更让叫绝的是,那葫芦口还趴伏了一只蚂蚱,再仔细一看居那只蚂蚱居然是那葫芦上生出的结子,被巧思雕琢成了这样。
时爱香,莫说高官显贵了,就是寻常百姓出门,身上都爱带上些廉价的茶叶,茶余饭后嚼上那么一下。富贵家就更讲究了,加了香料精心制作的木樨、素馨、蔷薇等香茶丸,应有尽有。许多讲究些的家,都用金箔包裹了,银线系好,放荷包里。
胡敬虽出生寒门,可也是书香门第,虽这些年跟着高威也沾染了不少军中习气,可骨子里还是带了一些文的清高劲,自然看不惯那些金银俗物,就让用玉制了一个香囊,实挂身上,可如今见了这施温的香匣,他竟有些庆幸,亏得没带自己那只玉香囊,他脱口赞道:“施长史,这只香囊好巧思啊!”
“哈哈,这只香葫芦可不是琢磨出来的,是家大娘子给的。”施温说着将香葫芦中的香茶倒干净的手巾上递于胡敬,“家郎君和大娘子都爱养些花草,这葫芦就是他们惯常养的,这只葫芦当时养出来的,大家都当是废葫芦,可大娘子让工匠这么一雕琢,到成了这么一件新巧的小玩意。”
施温的香茶,并非时下的小饼状,而是一粒粒犹如梧桐子大小的香丸,胡敬拈了一粒入口,“这是银丹草味的?”
“对,这银丹草不及木樨馨香,可自有一番清爽滋味,施某平时倒是偏爱用银丹草做香丸。”施温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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