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些总统干得最愚蠢的是那位文盲大总统,布贩子出身的曹锟。他花五千银元一张票,在合法的国会之内,收买了一些「猪仔」议员去投票选举他。终于当了个「贿选大总统」(一九二三-一九二四)。──这些「猪仔」和他们的买主,在法律上都应该是刑事犯,虽然猪仔们都是合法选出的。
其后继曹而来的国家元首有所谓段执政(祺瑞,一九二四-一九二六)和张大元帅(作霖,一九二七-一九二八),他二人连个「总统」名称都不敢当,那就更无法律之可言了。
军阀终于被打倒了。继起的是国共两党「以党治国」的政权。〔笔者附注:共产的领袖们,尤其是毛泽东,硬说「以党治国」是国民党专有的「反动统治」的形式。他们的政权是人民直接建立的「人民政权」,不是「以党治国」──这一点笔者不敢苟同。我认为「人民政权」的统治形式,也就是「以党治国」。──刘少奇、周恩来两位革命领袖在临终之前,口中念念不忘的都是「历史是人民写的」。在人民所写的历史书中,中共今天的政权也是个「以党治国」的政权。这一结论我想一般读者人民,都能接受的。〕
要言不繁:既然是「一党专政」,「以党治国」;以党的「领袖」来代表国家的「元首」。那么从「纯法理」上说,则这种元首、总统、主席、大元帅……只是一种法律代用品(legalsubstitute)。因为「党」与「国」,究竟是两回事嘛。
就以「老总统」蒋中正先生来说吧,他老人家做了数任「国府主席」,但那都是国民党「以党治(代)国」期中中常会指派的。后来「行宪」了,当了国家元首的「第一任总统」。搞历史的人不能说蒋总统不合法。他们只能说:「国家者,土地、人民、主权三要素之组合也。」在那「戡乱」未了时期,「三元素」一样不全,那行宪总统也就不是三全总统了。
毛泽东不通西学 袁世凯土法炼钢
等到毛主席打平天下,霸占了「美庐」,那就更是无法无天一团糟了。中共建国之后,根据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先是「共同纲领」,后是「宪法」,老毛干了两任国家元首「主席」(一九四九-五四-五九),五年一任。依法毛主席是「选」出来的。可是毛公公开声明,他的元首地位不是选出来的。文革期间,毛对欧洲来访的贵宾们就坦白地说:
有人说选举很好,很民主,我看选举是个文明的字眼,我就不承认有真正的选举。(一九六七年五月一日毛泽东「对阿尔巴尼亚军事代表团讲话」,载一九六九年中国出版只供「内部参考」之「毛泽东思想万岁」,页六七三)
既然没有「真正的选举」,所以他一再说,「选举我是不相信的」;「我们的国家是军队打的」(见一九六七年二月三日毛泽东「和卡博、巴庐库同志的谈话」,载同上书,页六六七)。
毛公此言不打紧,但是我们读史者就要替投票选毛的「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们不平了。遥想当年出卖灵魂的老国会议员,他们选举曹大总统的选票,还值五千银子一张。如今选举毛主席的选票,竟至「一文不值」?!岂非咄咄怪事?
再者,毛又自称他「焚书坑儒」十倍百倍于秦始皇。事实上,他所直接、间接杀害的人数可能也超过人历史上,所有暴君杀人的总和!──他那里来这么大的权力呢?关于他所掌握的生杀之权,毛氏也有一番怪论。他说:
清朝末年,一些人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体」好比我们的总路线,那是不能变的。西学的「体」不能用。民主共和国的「体」也不能用。「天赋人权」、「天演论」也不能用。只能用西方的技术。当然,「天赋人权」也是一种错误的思想。什么「天赋人权」?还不是「人」赋「人权」。我们这些人的权是天赋的吗?我们的权是老百姓赋予的。首先是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赋予的。(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毛泽东「在杭州会议上的讲话」,载前书页六二四-六二五)
有心的读者士女,你读到毛主席这一席话,您会感觉到毛骨悚然罢。毛公这位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元首,居然认为「民主共和国的『体』也不能用」,那用什么「体」呢?君主专政?个人独裁?
读罢毛公此言,那我们又怎能多怪对「共和政体」没信心,而要回头去做皇帝的袁世凯呢?──孙中山先生晚年也曾对民主共和失去信心,所以改搞「以俄为师」。张学良、蒋介石和许多「黄埔生」对民主共和失去信心,乃以墨索里尼、希特勒为师,去组织褐衫党、蓝衣社。毛泽东、邓小平等人则去学列宁、斯大林。袁世凯这位中华民国第一任正式大总统,他生也早(比毛泽东大四十四岁),当他发现「民主共和国的『体』也不能用」时,列宁、墨索里尼、希特勒……这些洋老师都还未出现,他就只有回头去搞「土法大炼钢」,找雍正皇帝做老师了。──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写传记的人,月旦时贤,多学点比较传记学,他对他的英雄(或狗熊),就会有更深一层的了解了。
民国独裁领袖有共同次文化
再者,所谓「民主共和国」(republic)原是个彻头彻尾的洋东西。对西学没有较深的了解,却偏好强不知以为知,而又颇能举一反三的老学者(包括很多遗老型的国学大师),和五四新青年(像毛泽东),往往对若干基本观念也搞不清楚。若据此一知半解的标语政治学,一朝得志,便号令天下,怎能不误尽苍生?有心读者如稍稍浏览毛公这一小段录音讲辞,便知讲话者和他身边的「英文老师」章含之小姐和李志绥博士等,都该打烂屁股。教不严、师之惰也。在这篇讲稿里毛公把英文里的right(权利)和power(权力)都弄不清楚,而谬释典籍,怎能不误国误己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姜乔娇原是咸鱼富二代,父母有各自的家庭,她有钱有闲野蛮生长,一朝穿越年,成为烈士遗孤,周围亲友虎视眈眈,想要从她身上得到父母遗产和人脉。她快速逃离,换个地图开启新生活。七零年代物资匮乏,不怕,她绑定星际直播系统成为系统打工人,连接穿越前位面宿主,用自己的全部财产交换了足够生活的物资。且看她如何在七零年代一边吃瓜,一边生活。别人忙着下乡时,她在吃瓜别人忙着工作时,她去读了工农兵大学别人高考...
内容标签重生娱乐圈情有独钟报仇雪恨搜索关键字主角江承毅,于睿┃配角韩天,江恒,莫雨婷┃其它配角,重生,娱乐圈...
突然出现的随身空间,竟然连通了一个修仙世界。一心想苟起来发育的李智偶然发现,空间竟然能分解尸体。将尸体的天赋功法神通甚至是血脉反馈给他。随后送上门的蛇妖会炼丹的草木精,还有神秘的护国神兽接踵而至。本书原名我真的只想当个倒爷...
预收娇姝专栏求收藏文案情节已到1萧容是大梁九公主,却在深宫如履薄冰的苟活直到楚国质子楚淮入宫,二人同病相怜,彼此依靠数年后,楚国派人来接楚淮,她心中失落却笑着恭喜可最终楚国使臣只带走了楚淮的尸首从此萧容褪去妆容,素衣淡食,成为楚淮的未亡人两年后,萧容出挑的仙姿玉色,成为众矢之的她被指婚给了皇后风流成性的侄子,被迫下嫁大婚当晚,萧容凤冠霞帔,手中握着一根锋利的簪子房门洞开,新郎的脑袋滚了进来,楚淮身穿染血盔甲,眸色森然的踏入喜房,容儿,恭贺新婚大喜。2楚淮自幼被人称为怪物,不怕疼不怕死,视自己的命为儿戏直到他受尽欺凌,命悬一线时,萧容将他从修罗阎殿拉了回来至此,这条命便不属于他自己之后数次身陷囹圄,他都强撑着一口气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只为功成名就,十里红妆迎娶她可当他通过父皇考验成为储君时,却听闻她要成亲了楚淮戾气横生,潜入梁京,亲手射杀她的新婚夫君即便她心有所属,也只能是他的太子妃心中想了一百种逼她就范的卑鄙手段,却没想到娇小的身影扑入他怀中,死死的抱住他,你怎么才来啊!意欲强取豪夺的楚淮?小美人x大疯批双向救赎sche以下是排雷,希望宝贝找到心仪的文1全文架空,谢绝考据,古代环境请勿以现代思维要求2男主真疯批,为达目的不择手段3前期男女主都是小可怜,很惨很惨,介意慎入预收娇姝专栏求收藏永平侯风流成性,共有四子七女,除去嫡出一子一女,其余皆是庶出及外室子闻姝就是其中最不显眼的庶女,爹不疼,娘早逝,常被欺压八岁时,爹爹又领回来一个外室子,众人改为欺压他闻姝动了恻隐之心,帮过他几次,两人便比旁人亲近些因被主母忽视,拖到了十七才为闻姝择婿为她挑选的几个夫家十分不堪,闻姝不愿,却又无可奈何定亲前夕,京城出了件大事,永平侯府的外室子竟是皇家沦落在外的皇长子一朝寻回,圣上便要册他为储君一时之间,永平侯府人人自危,大气不敢出,怕极了太子会报复他们闻姝想着她和四哥也算有些交情,如今他一飞冲天,是否能求他为自个择个好亲事,脸皮厚些能博个前程也是好的她特意做了四哥最爱吃的荷花酥前去求见,道明来意谢君翊扫了一眼桌上摆着的荷花酥,极其温和,五妹妹想要个怎样的夫婿?闻姝脸一红,喏喏道但凭四哥安排。谢君翊低低的笑了一声,眉眼上挑,漫不经心的把玩着玉扳指道五妹妹瞧孤如何?闻姝?202019留,已截屏保存,借梗自重...
在我很小的时候,被村里人喂下了鬼胎血,我成了那鬼胎的娃娃亲。不过令我高兴的是,那鬼胎男从七岁被一个老先生接走之后就没出现过。不过高兴的事情总是不长久的,我实习的时候,他回来了。一出现就是一双血瞳,在我梦中,在镜子里,他的身体穿透我的衣服,肌肤贴着肌肤,汲取我的气息。我怕急了,却挣扎不了。他再一次设计我喝下他的血,坐在那空荡荡的房子里,丢着手中一张张装...
本书简介同学聚会上初恋女神前,秦学琛怎么也没想到,居然会被灌辣椒水,那女人扔下一句你这辈子要是能娶到处女我就跟你姓后扬长而去,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参加过同学聚会三年后碰到始作俑者,她才表示抱歉弄错了对象。你说躺枪就躺枪,秦学琛冷笑,让我躺枪,我让你躺床躺到死!!!某日厨房,孟知微被按在流理台上,问及第一次是什么感觉?孟知微面无表情百蚁咬,千蜂蛰,五雷轰顶,万剑穿心。秦学琛一脸打击第二次以后应该就销魂带感,欲仙欲死了吧?孟知微脸色平静我不喜欢说谎,但说真话伤人。秦学琛,按手指很好,我最喜欢做实验。于是,孟知微在未来公婆及七大姑八大姨的注视之下,被扛进了卧室本文男主傲娇冷艳,女主腹黑霸气,不白,偶尔狗血。一句话文案女人,你真狠本文预计于本周二,即11月12日入V,届时将献上激情万更。谢谢筒子们一路以来的支持,希望大家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一鞠躬,再鞠躬,三鞠躬,礼成。我的另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