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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清楚的记得陆炀触碰他的每一个细节和感觉,在陆炀激烈的行动中他根本没有力气反抗,身体的本能也不愿意反抗,忍不住沉浸在和喜欢人在一起的快乐的中,累的睡了过去。
等到他再次醒过来,看着凌乱的床铺和自己还有陆炀身上欢爱的痕迹,田恬仿佛被雷击中一般脸色苍白了起来,脑中只剩下完了完了,他要害死大哥了!
然后下一刻想也不想的就扑倒陆炀身上,死死的将其抱住,目光惊慌的环顾四周,生怕下一刻陆炀就灰飞烟灭消失不见,又或者被忽然出现的天兵神仙抓走。
但是很快田恬就发现了,也不知道是天上的神仙没发现,还是陆炀的神仙职位太低端,他担心陆炀被逮捕的事儿根本没发生……
有一瞬间田恬心中的念头动摇了,但是在下一刻看见陆炀身上被他指甲抓出的伤痕复原后又失望了起来,不管他愿不愿意相信,似乎陆炀的神仙身份都没有任何悬念!
所以脑补过头的田恬最后再次忍不住擦掉眼角的泪水,忍着身上的不适,趁着陆炀没醒开始咚咚的收拾房间,抹除一切让陆炀知道真相的痕迹,他可以痛苦,但决不能永远失去大哥
不得不说有时候为对方好也是一件令人苦恼头疼的事儿,就算陆炀如何纠结昨晚的画面不可能是梦境,但看着田恬的样子和房间里,以及身上干净的痕迹,都不得不接受自己做了一场春梦的事实。
盯着田恬想说些什么,可陆炀张着嘴巴话到嘴边却又说不出口,看田恬的样子,他总不可能抓住人肩膀直说&ldo;小乞丐,我们昨晚真的没发生什么吗?可是我记得我好像把你睡了&rdo;吧,这得是多想挨揍的节奏啊……
无奈的陆炀只得把心里的疑惑压下去,接下来几天,陆炀就开始有些憔悴了,白天还好,一直在外面为着钻石的消息奔跑。
可一到晚上睡觉的时候,看着只穿着一件单薄里衣的少年躺在身边,他就觉得浑身不舒坦了,大冬天的热得很,全是被浴火给烧的。
等到睡着后,一向很少做梦的他开始天天做春梦了,梦里全是醉酒那晚香艳的梦境,每每被那酣畅淋漓的感觉惊醒,睁开眼睛才发现真的全都是梦。
晚上在梦里消耗过度,早上起来陆炀自然就有些精神不佳,好似纵欲过度似的惹得商队其他人偷笑。
而就在陆炀有些忍不住想要跟田恬谈谈要不要进一步发展确定关系的时候,沉寂许久的苟二顺出事儿了,鼻青脸肿的从外面回来了!
&ldo;俺的娘啊,苟二顺,几个时辰不见你咋变猪头了?!&rdo;商队一个大汉盯着摇摇晃晃回到客栈的苟二顺惊呼。
听到惊呼,陆炀等人定眼一看,面前跟猪头似的人可不就是苟二顺嘛,原来那瘦瘦的猥琐模样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张鼻青脸肿的猪头脸。
不仅脸肿得跟猪头似的,这身上也是狼狈得很,衣服多出破损,满身的泥土脚印,嘴角还挂着干涸的血渍,一看就是被人狠狠揍了!
&ldo;哥,陆哥,大哥,你可得给弟弟做主啊,妈的那些人太狠了,不仅强抢民男,还把老子揍了一顿,大哥你看我这脸,呜呜,痛死了……&rdo;
苟二顺拉住陆炀胳膊哀嚎,声音咬牙切齿又痛恨,脸上身上的伤疼得他直嘶气,要不是他一直在码头干活,身体看着瘦但却结实,今天非得被活活打死不可。
&ldo;行了苟二顺,别瞎嚎叫了,你叫我老大可以,但别叫我大哥,这只能我家田恬叫,现在你说,到底发生什么事儿了,你招惹谁了?什么强抢民男,你确定不是你去抢人家媳妇儿?&rdo;
早知道苟二顺不是个安分的,没想到早不惹事儿晚不惹事儿,偏偏在这个时候搞事情,陆炀有些头疼。
不管他和苟二顺关系咋样,现在到了北域国这边,别人眼中他们可是一伙的,要是苟二顺惹了什么事情他们也少不得麻烦。
苟二顺这人虽然猥琐了点儿,但这一路上的表现还算不错,跟商队其他人也相处得很好,凭着油头的本事儿刚到城中两天也帮了些忙,陆炀倒是对其改观不少。
一看陆炀没有无情的拒绝不管自己,苟二顺有些感动了,觉得自己终于打动陆炀真心收自己当小弟了,不过对陆炀觉得他才是那个强抢民男的坏蛋很不同意。
&ldo;老大,这回真不是我先惹事儿的,再说街头巷尾都知道我苟二顺是好人,我怎么可能干得出抢人家媳妇的事儿,老大,你不能因为咱们相识不愉快就总瞧扁我狗爷啊……&rdo;
&ldo;得了苟二顺,别啰嗦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你赶紧说!&rdo;旁边商队其他人不耐烦听他自我感觉良好了。
话被打断,苟二顺郁闷,接着哭丧着脸把话题转移回来继续道&ldo;……事情是这样的,上午没事儿,你们都在院子里练拳,我又不会练,听说这城中的烟柳巷子不错,老子这憋了一个多月可不得找地方泄泻火嘛……&rdo;
&ldo;谁知刚进那小倌楼里便碰上了一出强强民男的事儿啊,人家小倌里的小倌虽说卖了身,但这大家都是人,人家不愿意赚你银子也不能强逼啊,各行都有各行规矩,老子看不过眼脑子一热就上去了,不过老大你也知道,我这身手有限,结果就成这样了………&rdo;
苟二顺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倾诉着,说道最后那叫一个咬牙切齿&ldo;老大你不知道,他们打老子就算了,最可恶的是那群人竟然还踢老子小鸡鸡!&rdo;
&ldo;噗……&rdo;
陆炀等人面色一顿,旁边桌子背对他们喝酒的男人直接把酒喷了出来。
第57章
苟二顺这人就是个滑头的街头小混混,嘴里十句话至少有九句都是假的,被人揍了是真,帮人出头也是真的,但最后裤裆地下挨的一脚还得怪他自个儿不识相。
要说从南明国出发这一个多月来苟二顺的表现还是不错的,除了贫嘴了点儿,干事儿还是蛮靠谱的。
不管是在船上,还是下了船到达新地方,他总能将自己交际的本事儿发挥得淋漓尽致,在余宗明这群老实直慡的汉子中起到了非常大的调剂作用。
但有句老话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苟二顺这骨子里就是个不甘沉寂的,一到北域国就闷不住了,整天到处瞎跑。
帮陆炀打听消息的同时顺带的把城里自己能消费的烟花巷子里逛了一圈,最后找准了一家性价比极高的小倌楼,揣着银子就上门找小哥儿去了。
当然,苟二顺其实是更加喜欢姑娘的,不过这找姑娘可比找小倌银子花得多,兜里银子就那么几块的狗爷就只能退而求疵逛小倌馆了。
苟二顺去的这家小倌馆在北域城中的烟柳巷子不值一提,楼中的小哥儿比不得别家的俊秀好看,不少小倌年纪也都挺大了,但胜在有个优点,那就是这家的小倌特别懂事儿识趣。
一到小倌馆里,苟二顺那是把自己狗爷的派头绷得威风八面,就算是个穷鬼,但也不能丢了狗爷的面子。
那霸气十足的模样搞得馆里的老鸨以为今天来了个其貌不扬的大老爷,欢天喜地的把没接客的小倌全叫了出来让他挑,最后苟二顺挑了个年纪稍微大了点儿的小哥儿。
这小哥儿大概也就二十七八的样子,在现代不算老,但在这里来说,二十七八的小哥儿那跟现代四十多岁的黄脸婆没啥区别了,一般这个年纪的小倌不能赎身基本就只能落到在小倌馆里干粗活了。
但这小哥儿有个优点,那就是长得很好看,还十分识趣和胆大,本着在退休前多捞笔钱以后给自己养老,一上来就猛朝苟二顺放电,禁不起撩的狗爷脑子一热就放弃刚看好的年轻粉嫩小倌选了这个火辣热情的。
就在苟二顺准备把人带到房间好生享受一下温柔乡的时候,馆里又来一位五大三粗的客人,上来就把他苟二顺看上的小倌拉走了。
看老鸨打招呼的样子,以及那小哥儿对其熟练的打情骂俏态度,一看就知道这人铁定是这馆里的常客,更是他今儿挑上小倌的老主顾!
苟二顺是个要面子的人啊,哪儿容得自己看上的人就这么被抢走,那也太丢人了,二话不说就和人争执了起来。
那引发两个男人战争的小哥儿似乎也不太愿意去伺候自己的老主顾,自己年纪大了可禁不起对方不管不顾,还带点儿癖好的折腾,相比起来苟二顺虽然长得不太好看,但更加好伺候对付些。
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这男人见了美人就都犯傻,这苟二顺平日还算有些脑子和小聪明,听了几句小倌的委屈,顿时自信心膨胀今天势必要把面子绷足了!
那头壮汉也不是吃素的,脾气火爆得很,不过几句话的功夫就被苟二顺给惹火了,上来就挥拳头,苟二顺三脚猫的功夫哪是对手,这结局自然是变猪头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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