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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庄烨说话的同时,沈汉的大脑把这几件事串连到一起——是庄烨说服舰队长临时开会,等到七点整紧急联系沈汉,透过通讯器里的蒸汽钟声证明沈汉在中城,用定好的飞舰让沈汉不得不几分钟内去见他。
几分钟,沈汉怎么找得到另一套合身的衣服,另一个合理的借口?
汗水立刻透背,消失多年的紧张感攥住心脏。但紧张之外,又有种被逼到角落,反而激发好胜心准备迎战的战栗。
小天鹅踉跄而去,却卷土重来杀他个措手不及。
他低估了庄烨,原来这个脆弱的年轻人每次临近崩溃都能反弹。性格腼腆害羞,却也有把人逼入死角的能力。
他承认他不该爱“启明”,比起理智地放手,非要弄清“启明”是不是沈汉。
沈汉笑起来,紧张让血流加快,胸腔。他听见自己带着笑意的平缓回复,“十分钟后碧茵河桥边见。”通话随之被切断。
沈汉深吸气,奔跑起来。
通讯器被开到语音模式,“接通新都戍卫团团长,用我专用的求助信号。”
一路的石砖建筑飞快掠过,灯红酒绿,缤纷灯牌,他像一只熟悉繁华都市的猎豹穿梭在各色光影下。两分钟。
两分十秒。
提示音“嘀”一声,系统音通知,“通讯已接通。”
两分十三秒。
没时间多说,沈汉语速飞快,声音散在风里,“帮个忙,让巡视卫军等我一分钟。”
三分十三秒。
一声马嘶撕破夜幕,新都戍卫团巡视卫兵每天早、中、晚、午夜四次巡城,队列末尾,坐骑开始骚动。
新都作为首都,至今保持骑兵骑马巡城的传统。市政厅上个世纪就争论过是不是要与时俱进,改用机器马代替活马,这提案提过一百次就被驳回过一百次。用别处罕见的真马巡城是新都人的骄傲,象征着科技时代的复古浪漫。
“长官,有人!”
“带他过来。”金色长火炬的光下骏马扬蹄,沈霄勒马转圈,银边黑披风旋出利落的弧度。
“长官,是您弟弟!”卫兵惊呼。
沈汉扑向前,靠在沈霄的马上,一手搂住强壮的马颈,那不让人碰只认沈霄的暴烈黑马竟也顺从忍耐。黑马如缎子般油亮的皮毛上,沈汉胸膛起伏剧烈,喘笑着招呼,“真是个美丽的夜晚啊,沈长官。”
生得和他哥哥相似却温和许多的眼睛巡阅过整队卫兵,停在一个与他身材发型都相仿的人身上。
就在同一刹那,不必追随沈汉目光,如同有心电感应,沈霄刀锋似的视线转到那个人身上,马鞭指去,“你,脱你的制服,下马。”
庄烨穿着便服,被一个又一个散发酒气发出迷糊欢笑的寻欢者擦过肩膀。女人们咯咯娇笑,男人们放声唱着不成调的去掉,都是喝醉了的人才唱的俚俗歌曲。
他喉咙像被扼住,掌心里浸满汗水。
不知此刻是什么心情,心脏一下下撞着胸腔,剧烈得把胸腔撞痛。血液流速飞快,耳边听见血管里尖锐的流动声。
碧茵河大桥就在眼前,巨大的桥墩和昏黄的灯光进入他的视野,这景象让他隐隐不适。
可能是快步走吸入寒冷的冬日空气,他胃部痉挛,隐隐作呕,那种感情是揭开谜底的兴奋还是对真相的畏惧?
碧茵河大桥下没有沈汉,只有粼粼的河水流淌。
还有二十四秒,庄烨倒数计时,每一秒都像心上被撞一下。
桥下的晚风吹乱他的头发,他心乱如麻,那风突然变大,带着雷鸣般的声音。
是马蹄声!铁掌碰撞路面,视线尽头,一列卫兵风驰电掣而来,举着火把。黑制服与黑披风在夜色下黑如泼墨黑如乌云,披风边缘和立领口的银线像是刺穿乌云的闪电。
作为一座复古的现代都市,新都保留观光马车,也保留骑兵巡城的传统。
庄烨几乎被这一阵卫兵带来的风旋晕,眼前晕头转向,金色防风火炬的光太刺眼,他的瞳孔控制不住收缩,却已看见为首的两人面容身材相仿,一般无二的高大英俊,马术娴熟,只是气质迥然不同,正挽着缰绳交谈。
“晚上好。”沈汉端坐在一匹健美的棕马上冲他微笑。
第十八章
沈汉的出场像是雷雨中云幕大开,他从天而降。这浓墨重彩的登场却让庄烨僵立着,连头都抬不起来,像被狂风暴雨从头淋透。
他嘴唇开合,“……您怎么会……和戍卫团卫兵队一起巡城?”
不待沈汉回答,沈霄如鹰隼的双眼盯着他嗤笑,“怎么,我邀请我的弟弟巡城,还要向阁下报告?”
“哥。”沈汉驱马挡在他和失魂落魄的庄烨之间。
“小王八蛋。”
“你只比我大一岁。”
目光对上几个来回,沈霄勒马掉头,“这周我回家吃饭,你也老实回来,妈想我们了。”就此扬长而去。
其余的卫兵赶上他,蹄声像近处的雷打过又有一阵雷声在别处响起,转瞬之间飒沓之声已经远去。
天街纵马——沈汉看他披风犹如羽翼,在夜色中迅速扬撒开,竟不由得想到这四个字。他的哥哥或许是整个新都军人里最桀骜不驯恣意飞扬的,与他血脉相连,骨肉至亲,让自己时常有种与有荣焉的骄傲。
然后他转向庄烨,小天鹅像被一场从天而降的暴雨打湿了羽毛,浇得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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