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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门厅脱下自己的外套和帽子,格兰特隐约可以听见紧闭的门后,人们的闲聊声和杯盘交错发出的清脆声音。然后,罗更先生开门,请他先进入房内。
第十二章
饭厅里,三个人围着桌子喝茶:容貌酷似伊芙雷太太的老妇,一头红发肌肤苍白的女孩,还有黎凡特人。当主人为他开路,准备将他带到他们眼前的时候,格兰特隐身在壮硕的牧师身后,趁机留意他们每一个人,他甚感得意的是:他要抓的人认出了他。拉蒙双眼瞪视着他两秒钟,血液上冲涨红他的脸又迅速退去,一脸惨白。格兰特以旁观者的心态想着丹尼&iddot;米勒不知会怎么奚落这番景象‐‐丹尼这家伙一向不留口德。黎凡特人无疑是这种游戏的大外行‐‐过失杀人的可能性大于蓄意谋害。
&ldo;我带了一位访客,&rdo;牧师说。&ldo;这位是格兰特先生。
我看到他在钓鱼,但是什么都没钓到,所以邀他进来喝杯茶。这位是我的姐姐,迪摩太太。外甥女,迪摩小姐。还有我们的朋友,拉尔先生。现在,你要坐在哪儿?&ldo;
格兰特被安排坐在迪摩小姐旁边的位子,正对着拉蒙。牧师介绍的时候,拉蒙向格兰特微微点头示意,并无失态的表现。他纹丝不动地坐着,然后安静地起身去拿东西。他坐下时,格兰特注意到一件事,让他心里突地为之一震。拉蒙放在盘中的杯子方向错了。这个人是左撇子。
&ldo;我很高兴你们没有等我,爱格尼丝,&rdo;罗更先生打开清朗的嗓音说,&ldo;我本来以为你们会等我。我走过了那座摇晃的桥,绕道河的对岸回来。今天的黄昏真美。&rdo;
他的外甥女说:&ldo;我们很高兴你带格兰特先生回来,这样刚好凑成奇数,我们就可以进行投票了。我们曾经争执混血儿究竟是好是坏。我指的不是黑人和白人,而是不同语系的白人。我母亲说血统纯正的人种最优秀,当然,她这么说是因为她是如假包换的高地人,渊源直可追溯至创世纪的洪水时期。罗更家是麦坎南族人,从来就没有一个麦坎南男人没有自己的船。我的父亲生长于苏格兰和英格兰交界地带,祖母算是英国人,拉尔先生的祖母是意大利人,大家都各持己见。现在,罗勃舅舅无疑是站在我母亲那一边,身为一个血统纯正的高地人,他拥有这个纯正所有的冥顽不灵和这族人讨厌的自豪。所以我们找你加入我们的讨论,你的祖先该不会也是穿格子纹呢的吧。&rdo;
格兰特坦白说,他认为混血儿比血统纯正的人更受重视。所以说,混血儿到今天还能存在。混血使人类变得更多元化,不再仅限于几项单一的特质,这是件好事。混血儿多半聪明机伶多才多艺,甚至心胸宽阔,对人体贴关怀。总之,他认同迪摩小姐及‐‐拉尔‐‐先生的观点。
原本只是轻松的闲聊,格兰特大感讶异罗更先生竟激烈又认真地反驳他的话。高地人的血液蛊惑着他,他以此和西欧大多数的国家做比较,证明其他国家受到的遗害。
直到茶喝完时,格兰特才发现一件很可笑的事,罗更先生这辈子居然没有走出过高地一步。到低地去还只是因为三十年前的神职人员训练,他根本就不知道有什么其他的国家。善解人意的迪摩小姐适时接话,打断他的高论,缓和了这段争议。格兰特担纲罗更希腊合唱团中的一角(宗教庆典或戏剧表演中的合唱团,在古希腊的悲剧中,他们扮演兴高采烈的观隶,借以说明戏剧的过程和诠释戏剧的主题,与演员产生共鸣。),他让自己的思绪专心针对拉蒙。
黎凡特人开始表现得比较自然一点。他出于个人的敌意正眼迎视格兰特的目光,旁的事全无法引起他的注意。
他无意掩饰他大拇指上的伤疤,尽管他已经知道格兰特看出他泄露秘密的杯子,该死的证据。他显然在盘算着这出正在上演的好戏。走着瞧吧,等时机到了,他就会乖乖就范。格兰特终于看到他眼里闪动敌意的凶光。逮捕个胆小鬼不是什么好差事。办案人员一刀砍了他的脚胫都比用刑具紧夹他膝盖来得干净利落。此时此刻,根本就不须动用到膝盖夹。
面对着这个男人,有一件事教格兰特不得不狠下心:在他留宿的短短三天时间里,似乎就已经赢得了迪摩小姐的青睐。他用飞快的浅笑回应她,他眼光停留在迪摩小姐身上的时间多过席间其他人。迪摩小姐看起来是个很会照顾自己的女孩‐‐她像所有的红发女孩一样机伶聪慧‐‐所以不嫌弃缺乏男子气概的拉蒙。拉蒙是否是想找一个盟友?一个正在亡命天涯的杀人凶手通常没什么兴趣和人谈情说爱‐‐尤其他对犯罪根本不在行。这就是机会主义者的卑鄙与无情。好吧,他不可能有机会达到目的的。格兰特静观其变。他重新加入谈话,品尝牧师宅五点半午茶中的主食炸鱿鱼,黎凡特人也吃了,格兰特好奇地想拉蒙怎么吞咽得下每一口食物?他在意吗,还是他觉得一切都过去了?他难道真的无耻到认为&ldo;你难道不这么想吗,格兰特先生?&rdo;他是虚张声势还是胸有成竹?他的手很稳‐‐杀了他好友的那只细长黝黑的手‐‐他在这席谈话中并未刻意回避他应该扮演的角色。对其他的人而言,现在坐在这里的男子和午餐时坐在同一个位置的男子并没有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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