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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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转移(第1页)

马车停在一个弄堂里,颇有小巷深深深几许的味道,巷子里有很多门,不仔细看会找不到或者认错门。

此时,俨然是人贩子里带头的跳下马车,在一边不起眼的一户人家处敲了敲门,他敲的很有技巧,时间也长。很快门就开了,他们把麻袋从车上扛下来,马车自有别人牵进去不提。

外面是一般的平民人家,内里却另有乾坤。通过暗门,他们悄无声息地转移了阵地,使得这场交易更加隐蔽。

他们最后出现在一个隐蔽的厅堂里,它的采光不好,因为前后都有房屋,被前后夹击难以照到阳光。如果蒋遥没有晕过去,她一定能发现,这里赫然是醉香楼的内部。

临时接待人的厅内,墙角摆了几盏用于照明的灯,灯芯上的烛光持续燃烧着,却掩盖不住这里给人的阴森之感。

李六自来到这里后,就一改之前的大哥做派,整个人都谦卑起来。想来也知道,站在他面前的那位相貌平庸、不苟言笑的男人就是李六在人前的倚仗了。

“说吧,你在外面又惹了什么麻烦。”那人先开口了,声音没有感情,还带着几分不耐,对着李六自有一股领导者才有的凌人气势。

李六有点发抖,额头落下一颗豆大的汗珠,他战战兢兢、小心讨好道:“金爷,小的手上有一个丫头片子,绝对是个小美人,小的想着上面许会喜欢,您看?”

被唤作金爷的人眼皮子都没抬:“你是动了不该动的人,找我善后来了。”

小心思被看穿了,李六厚着脸皮再接再厉:“小的不信,天底下还有金爷奈何不了的人?”

他的话还是有点道理的,醉香楼是京城位置最好、生意最好、消费也最高的酒楼,开这么一家酒楼不仅需要雄厚的资金,还有广阔的人脉。总之,金爷一定能摆平的。

李六的奉承话并没有拍到马屁上,金爷懒得和他再说,直接一句“人留下,其他的我会搞定,你可以滚了”,六儿被华丽丽的秒杀了。

这就是答应帮忙了,金爷有时候会找他做事,出手那叫个大方,每次来都能拿到不少。李六不禁喜上眉梢,丝毫不在意金爷的臭脸,道了谢后拿上钱一身轻松的离去,心里琢磨晚上找几个兄弟喝几杯。

——

李六走后,金爷出了会客厅,往里面走,环境层层叠叠的变化,终于停了。

所见之处皆精致无匹,一个摆设用的瓶子都价值千金,杯子更是用上好的玉雕成,触手生温。

而举着杯子的手,光滑细长,给人说不出的慵懒,可想持杯之人肯定是个美人。

金爷对上这个美人,气焰立马熄了,他毕恭毕敬地说道:“主子,下面送来个小丫头,您要不要见见?若是可以,也不失为一副好棋。”

“那就去看看。”

美人的声音十分好听,如玉石相击的声音,清凛悦耳,听得出是男声,冷冷的带着清冽之感。

说着就站了起来,他一身藏青色云纹锦袍,头上戴了一个发冠,中间镶着碎小的琉璃珠子。这间屋子是有光线的,亮光时而透过琉璃珠子,折射出不同的光华,也使发冠的主人更加夺目灼灼。

他眉毛细而微微上挑,下巴尖尖,唇瓣不厚也不薄,色泽殷红,可惜,他由内到外有一种阴鸷的气质,让人亲近不得,也不敢亲近。

这位容貌绝美、气质冷然的男子便是金爷的主子,也是醉香楼真正的东家——端王世子楚天越。

端王是当今皇帝的堂兄弟,因为没有直接利益纠纷,加上端王自始至终都支持皇帝,站在他这一派,为当时的皇帝登基提供了极大的帮助。除去这个不提,贤帝坐拥天下之后,端王并没有要求什么封赏,十分低调,让贤帝觉得愧疚,于是对端王唯一的儿子特别看重,不仅早早给了世子之位,还任由他在京城开了醉香楼。

楚天越所做的事情,贤帝大多知道,帝王生性多疑,他也不能免俗,年纪渐长就更甚了。端王府有专门的暗卫盯着,每一段时间上报一次情况,别说是端王府,其他的皇亲高官想必都没能落下。文武百官人数众多,暗卫肯定用不过来,很多地方都是安排了人进去,俗称细作。

端王世子的名声极差,什么不敬嫡母,顶撞父王,生性狠毒……他长得好看,但很多了解他或者被整过的人,都觉得这是一个玉面罗刹!

但是,皇帝、皇后甚至卫贵妃都使劲宠着他,也与他少时生活环境艰苦、自小丧母的原因有关,他们都觉得这孩子从小就过得苦,要对他好一点才是。

楚天越虽然名声不好,是出了名的难相处,但他能力不错,和太子楚昱枫的感情极好,更为太子做了不少事。可以说太子不方便做的,大多都经过他的手来达到。

用一句话概括,他是太子的心腹。

金爷大名莫金,是端王世子的亲信,四年前就被安置在外,并开起醉香楼,他和世子身边的莫凡、莫尘是自小一起习武、效力的,也是端王爷为世子培养的人。

莫金在前带路,楚天越慢慢跟着,莫凡紧随其后。他们来到一间用于监控的房间,透过孔洞可以看见里面的人各种动静,李六送来的人就在里面。

麻袋已经解开了,蒋遥也逐渐从昏睡中苏醒,她睁开眼睛,身子挣扎般动了动,然后迅速坐了起来。她之前是躺着的,冷天越也见到了这个有着警戒神情、反应能力不错的小姑娘,当然目前她还是男装,衣服一天没换皱巴巴的,难掩白皙皮肤下透出的丽色。

“是个小姑娘?”楚天越凝眉,沉黑如墨的眸子有一丝疑惑划过,“怎么好像有点眼熟?”

他用的句子有点奇怪,但莫凡知道,主子记性极佳,不管什么人见过一眼就不会忘记,好像+有点,也是他自信的体现,他觉得眼熟,那肯定是见过的。这个小丫头若不是男装,主子肯定记得。

楚天越尚且如此,身边的人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莫凡回道:“是前段时日国公府后花园的那个小姑娘。”

原来是国公府的人,她没死?

大小姐和三小姐他见过,四小姐不过七岁,这位一定是传说中很受宠爱的二小姐了。

落在他手上也算命大,楚天越轻笑一声:“把她送回去吧。”

------题外话------

这两天发的比较早,因为有存稿,很快就没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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