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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怡和疗养院的楼顶俯瞰楼下的灯火阑珊。习习凉风带着纸醉金迷翻飞着我的裙摆,脚下传来刺骨的凉意,我打了个寒颤,却再也不会有那个为我披上衣服的男子。
那个眉眼深沉高贵冷峻的男子,那个冷漠绝情又缠绵如火的男子,那个我心心念念奉若珍宝的男子。
我杀了他,只因为得不到。
是的,我杀了我最爱的男人,他的生命永远的停留在那一声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中,而我依然可以毫无负罪感的活着。因为,我是精神病。
或者说,他们认为我是精神病。因为精神病人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我倒宁愿自己真的疯了,或许那样就不会痛了。
初见朗泽时,也是这样一个秋风萧瑟的季节。
我穿着蕾丝蓬蓬裙坐在花园的秋千上,佣人轻轻的将我推起来,整个世界都在摇晃。
一辆黑色的红旗轿车缓缓停在门前。司机恭敬的拉开车门,一个小小的男孩从车上下来。
他穿着比例缩小的名贵西装,一双漆黑的眸子即使在秋日的烈阳下也显得熠熠生辉。
许叔叔笑着说:“朗泽,这就是你秦叔叔的女儿,她叫展颜。和展颜打个招呼吧!”
“你好,我是许朗泽。”
他微抿着嘴,神情淡漠的像个历经沧桑的老人。可彼时的他,只有8岁。
“朗泽哥哥,你长得真好看!”
这是我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多年后回想起来还觉得面红耳赤,或许,那一刻就注定了我将和他纠葛一生。虽然彼时我才不过5岁。
朗泽常常帮我辅导功课,他用指节分明的食指轻轻敲击着桌面,无奈道:“展颜,你真是个小笨蛋。”
我喜欢他这么叫我,“小笨蛋”,这是她对我的昵称。每到这时,我都会一边扯着他的一角,一边皱着鼻尖哼哼,他会摆出一副很无奈的表情,帮我把剩下的功课做完。
每当我练琴练到哭的时候,他都会悄悄带来草莓味冰激凌,陪着我坐在琴房一口一口慢慢舔着冰激凌。
我永远不能忘记那些手指生疼的岁月,那美妙的四手合奏,直到现在还隐隐的回荡在我的耳边。
朗泽成长为一个非常优秀的男人,或者说他一直很优秀,从小到大亦是如此。
他早早的接手了家族的生意,为许叔叔分忧解难,他常常忙的没有过多的时间陪我,但这并不妨碍爱他。
我知道,这世上爱我的男子很多,他们无非是爱我的钱,爱我的背景或者爱我的身体,但我都不介意,因为我只爱我的朗泽。
朗泽迟早会是我的,因为两家早就有了婚约。可是那个人的出现彻底打破了我的美梦。
两年前我们全家移民去了法国,当我再次回到他的身边,那个眉目清冷的女子已经在他的心底深处牢牢的占据了一席之地。
她叫安雅菲。
还记得初见她是在我和可可回国的接风宴上,她坐在餐桌的一角,瘦弱又安静,一副人畜无害的弱者姿态。
我不喜欢她,打心眼儿里不喜欢。因为,我能感觉到她心底深处有一头小兽在悸动,一头足以将一切毁灭的小兽。
但我真正讨厌安雅菲并不是因为她内心的小兽,而是朗泽。
那晚,朗泽将我送到酒店就匆匆离开了,我没有问他原因,但我知道他有事瞒着我。于是我打车悄悄的跟在他的车后。
朗泽的车子停在医院的门前,他并没有下车,但我看到他的眼神停留在医院门前的台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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