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躲避似乎成为了张伯伦与生俱来的本能,他终于得以从这噩梦一般的经历当中解脱了出来。
“腾”的一声,张伯伦突然的从床上坐起来,大口的喘着粗气。
抹去额头淋漓的汗水,揉了揉就像是要爆炸了一样的脑袋,等心情稍微平复了一下,张伯伦又进入到“梦空间”里,这时候训练营的门变成了打不开的状态,不过看到自己属性栏里出现的技能“预判”,他总算是放下了心来。
无论过程如何的艰难,总算有所收获,这才是最重要的。
“不过不知道这个技能在比赛中的用途如何?”
想着这个问题,张伯伦拿起了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一看,竟然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五点。
虽然比他定下的闹钟早了半个小时,但不可能再睡着,张伯伦干脆从床上爬起来,洗刷之后,抱起篮球踩着残留的星辉,来到了校园当中的运动场上。
这里有很多的露天球场,张伯伦就近选择了一个,简单的热身运动之后,锻炼起自己的投篮能力来。
在这里的锻炼,虽然远远没有在训练营里那么明显,但日久天长的积累,终究还是会让人有些收获的。现在的张伯伦,可不愿意放弃任何一点能够让自己成长的机会。
做完投篮训练后,张伯伦又开始围绕着运动场上的跑道慢跑做耐力训练,之后他又做俯卧撑,锻炼自己的上肢力量,然后他又做了蛙跳.....
这些都是张伯伦从网上搜的,还有一些是球队的体能教练教的。
当这一切都做完,阳光也慢慢的出现在了这座城市的上空,张伯伦也抱着篮球一边放松着锻炼过后疲惫的身体,向着寝室走去。
“早!”
在寝室,张伯伦终于见到了他的室友汤姆。一个非常英俊的西班牙裔白人,不过经常夜不归宿,张伯伦跟他也不过是点头之交。
“早!”
汤姆对着张伯伦点了点头,返身从个人的橱柜里拿了点东西,转身就往外走。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就像突然间想起什么事情一样,认真的打量了张伯伦两眼,问道:“嘿,兄弟,你是斗牛犬的一员是吗?”
“对,怎么了?”
汤姆耸了耸肩:“我想你出名了!”
“你在说我吗?”
张伯伦诧异的反问。
“看起来你什么都不知道,不过你可以进入我们学校的网站看一下,祝你好运!”
汤姆说完,推开门就走了出去。
张伯伦楞了一会,马上联想到自己突然增长的负声望,心里产生了一些不好的预感,他赶忙的打开电脑。
“果然......”
“这就是那个王八蛋所说的大礼吗?不过......我竟然很想感谢你!”
没有人喜欢被人骂,可是比起看得见的收获,这些又算的了什么呢?张伯伦现在可是无比的需要让自己尽快的成长起来!
一直想给自己一些教训的对头,竟然成为了自己成长的助力,想象着王珏开如果知道这一切,一定会相当精彩的表情,张伯伦的心情不由的愉悦了起来,然而,张伯伦并不知道,王珏开“送”给他的,可不止这些。
那是一个好胜心及其强烈的年轻人,然而过于顺利的人生,让他已经无法容忍任何人触怒过他的人,他妄想着,让所有人在他面前低头。可是偏偏,张伯伦似乎意识不到他竟然是那么的“优秀”!所以他越发的想让张伯伦知道,得罪他后果的严重性。
让对方出丑吗?那远远不够!是的,那是一个被宠溺和纵容教坏了的孩子。
“喔!让我看看是谁来了!”张伯伦刚走进球馆,一个黑人大个子突然面露古怪的笑容大声叫道:“是我们伟大的大北斗星,是Chamberlain!”
这个黑鬼是球队的替补小前锋肯尼.纳罗斯,一个突破能力不错,但也仅有这么一点作用的球员。
在球队的集训时间里,张伯伦通常是来的最早的,没想到肯尼.纳罗斯今天竟然来的比他还早,而且语气里充满了嘲讽的意味。
“这货不会专门是等我的吧?”
在队内人员其实还不错,跟大多数人都能够和平相处,也没有受到什么人刻意刁难,让张伯伦马上将这件事情联想到了王珏开身上,不过.....
“谢谢你了,寄生虫,这份大礼我就不客气的笑纳了!”
也正想找个人试试自己刚得到的技能的威力,张伯伦稍微的歪了一下头,看着对方说:“你特意等我的是吗?不过你的嘴巴很臭!”
“你的嘴巴看起来要比你的身体强硬的多,不过可惜,这对你在篮球场的表现一点帮助都没有。哦,真可怜,你表现的就像个小丑,你说是吗?‘斗牛犬队的杂技演员?”
肯尼.纳罗斯挑衅的看着张伯伦,就等着张伯伦被自己激怒,然后失去理智的答应跟自己来一场斗牛,最后被自己耻辱的干掉。为了做好这件事情,他可是做了很多的工作,这些言辞,也全都是为了防止张伯伦因为惧怕而逃避准备的。
但是张伯伦的反应却非常的让他意外,最先到来的却是张伯伦的斗牛邀请。
“小丑?那么来一场斗牛怎么样?让我们看看究竟谁才是小丑?”
“他哪来的自信?”
这让肯尼.纳罗斯诧异,但他没有理由拒绝。
“那么洗干净屁股等着吧,你很快就会后悔的!”
“后悔?来吧,我很想知道会是谁后悔!”
张伯伦快速的将自己的外套脱掉丢在球场边的排椅上,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知道,“梦空间”这次到底给他带来了些什么。
“不不不不,等所有人都来了之后,我们并不能没有观众不是吗?那会让我很没有成就感!”
肯尼.纳罗斯的这句话,让张伯伦的表情彻底的冷漠了下来。
“很好!”
他点了点头,刚才他只是抱着实验技能的想法,但是现在,他已经下定了决心,要给对方一个难忘的教训!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南方和北方作者僖瓜团子文案李晋东貌似豪爽大方堪比北方男人,其实谨慎小心,总是裹足不前。孔扬温文尔雅体贴细致是典型南方男人,但一旦爆发,就不会回头。他们七岁认识,一起长大,二十九岁又重逢。一个自己茫茫然着不懂,另一个就配合着假装不知。但终于行差踏错一不小心迈出一步。之后就天翻地覆,一切全都变化。我们上了床,孔...
下本想要写轻松一些的题材,打算先开穿成首辅的男寡妇简介下拉到底可看本文文案西辰穿书了。他穿进了一本BL向的团宠修真文,不过倒霉的是,他并没有穿成被团宠的主角受,而是穿成了主角受的傻子小师弟。这里的傻并不是指笨,小师弟是真的会流哈喇子的那种傻。这样一个傻子,之所以能成为主角受的小师弟,只因为他拥有与主角受一样的雷火双灵根。主角受因体质问题无法结丹,宠他如命的师门不忍看他仙途坎坷,便寻来了这个小傻子。他们用天地灵宝助供养小傻子,为的只是待他结丹后,将他的金丹剜出送给主角受。西辰穿来之时,金丹已成,且他已被下了禁制,不取出金丹就会死。当然,以小傻子残破不堪的身体,取出金丹也活不了几天。左右都逃不过一个死,西辰干脆摆烂,不过他活不成,也绝不会让其他人的人好过)他自毁金丹,放火烧山,还将师门的法宝偷走变卖。在生命的最后,他用变卖来的银钱醉生梦死,过得那叫一个美哉。期间,他还邂逅了一名叫做小花的清纯少男。清纯少男,大家都懂,美则美矣,技术堪忧,不过谁让西辰就好清纯少男这一款呢。事后,西辰心满意足的挑了个地方等死,可几天后,他不止没死,甚至还容光焕发。他觉得事有蹊跷,找了个神医,神医告诉他你的筋脉灵根已重塑,而且你怀孕了!西辰他明明记得他是男的啊!大受震撼的他,回去就给自己熬了一碗堕胎药,刚要喝下去,肚子里传来一个微弱哭声呜呜呜呜爹爹不要抛弃我,我会当最乖的龙宝宝的!西辰手一抖,堕胎药砸了一地。比男人怀孕更可怕的是,他怀的还不是人,而是一条龙龙族是整个修真界最强大的种族,出生便有通天修为,且个个容貌出众,气运逆天,是天地间的宠儿。但事物往往并不能十全十美,天道克制,龙族繁衍极为艰难,已有千年无一幼崽诞生。而现如今还活跃在修真界的龙族也只有一个,那个传说中孤僻自傲性情暴虐,被整个修真界称为疯批,且已经活了一千八百岁的南泷仙尊。西辰救命啊!说好的十八岁的清纯少男呢注本文主角无任何智力方面问题,穿越初期为装傻预收穿成首辅的男寡嫂在成为美食博主的第四年,厨艺精湛的江淮清意外爆火。就在他以为自己苦尽甘来,终于能发财的时候,他的脚一滑,倒霉催的穿了书。他穿进了一本龙傲天逆袭爽文。龙傲天大都有一个凄惨的黑化经历,这本书也不例外。男主家境殷实,天资聪颖,原本是个前途不可限量的天之骄子,却因被人暗害,瘸了腿不说,父母与兄长也死在了这场暗害之中。失去父母与兄长的男主彻底黑化,为了报仇,他拖着瘸腿,流着鲜血,一步步爬上朝堂。黑化后的男主心思歹毒,手段狠辣,在朝堂之上无人可敌,不过十年便坐上首辅宝座,权侵朝野。江淮清觉得男主虽是个瘸子,却位高权重,有钱的很,若是真穿成男主也不算亏。不过可惜的是,他并没有穿成男主,而是穿成了男主的男寡嫂╯□╰被迫变成一个能生孩子的哥儿也就算了,关键这个男寡嫂还是个不得善终的恶毒炮灰!男寡嫂刚一进门,男主的兄长就断了气,男寡嫂见状,干脆将他家仅剩的二两银子卷了跑路。男寡嫂的行为导致男主母亲不治而亡。男主睚眦必报,在得到权利之后,立马找到男寡嫂,将男寡嫂五马分尸。回想书中男寡嫂的血腥结局,又低头看了眼坐在轮椅上,尚还满眼单纯的小可怜男主,江淮清默默拿起锅铲开始赚钱养家。哼哼,这么大个金大腿不抱,他去贪那二两银子干嘛?此时男主的母亲还没死,还没失去所有亲人的男主也还没黑化。江淮清想好了,他要趁男主在黑化之前,以贤惠男寡嫂的身份紧紧抱稳小可怜男主的金大腿。为了保证金大腿的稳固性,江淮清嘘寒问暖殷勤备至,把小叔子当亲儿子来疼。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哪里操作失误,渐渐的,小可怜男主看他的眼神越来越诡异。江淮清以为是他抱大腿的小心思被男主看穿,赶紧找了个要嫁人的借口跑路,可刚跑一半便男主抓了回去。在他面前一向表现单纯的男主满脸阴鸷的轻抚着他的脸,危险在他耳畔低语嫂嫂既想嫁人,为何不嫁朝瑾,难不成嫂嫂也嫌弃朝瑾腿瘸????江淮清惊了,你个小可怜怎么还有两副面孔!还有,我把你当儿子看,你怎么能把我当老婆看啊╯□╰顾朝瑾一直以为上天让他重生在十年前是在惩罚他,直到后来看着江淮清,他才恍然明白,这并不是惩罚,而是上天对他的垂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怀了仙尊的小龙崽穿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那一年,蔺彩看中了一个男人,所有人都说她们不合适,可是她还是勇往直前的追了,后来,当她看着他抱着别的女人躺在属于他们的那张床上,心碎欲裂。那一年,江零恨上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恬不知耻的夺走了他的心,就在他以为他们可以一辈子的时候,她拉着别的男人的手,跑了。后来,某会所的房间里,蔺彩跪在地上,泪流满面求你不要卖掉那些股票。江大少嘴角微扬如果你愿意,再追我一次的话我可以考虑考虑...
关于鬼物末世这里怎么闹人了平静的都市夜幕下,藏着常人无法想象的恐怖。午夜窗外的无头人影废弃厕所内的窃窃私语路灯下鲜红如血的影子江凡半夜遭遇猛鬼索命,觉醒诅咒进化系统,他发现激发鬼祟的强烈情绪,就可以推演它们身上的诅咒。于是乎,这个世界恐怖绝望的画风中,多了一股泥石流。人敲门,人贴背,午夜人影,漆黑房间内看不见的人,凌晨公交车上多出来的人,梦境深处最不能被提起的禁忌,杀穿了灾神噩梦的男人「当我行走在黑夜,我就是最大的怪谈」「鬼吓人,他吓鬼」「这个主角太凶猛」「他比鬼更像鬼」「灵异恐怖,吾心也未尝不歹毒」「当我身负亿万诅咒,人鬼身份或许早已互换」第一章慢热,主角性格反传统,从不内耗,快速甩锅,严以律人,宽以律己,同时人物性格会不断成长。整书会一直维持灵异风格。...
幻千弋仙界一股清流,抚得一手好琴,炼的一手好药。我成神时不巧让天雷劈中,被幻千弋救下并带入幻弋谷,在这里结下不解之缘。小米我要回苍山幻千弋梦儿我知错了,来,有什么事我们关上门再说。哎,别动手有事好说...
她是夺人魂魄的特工血凤,一朝穿越成魅家独宠的大小姐,却被传言有三克之人,并在大婚前夕遭人挟持,备受折磨,想让她婚礼变成葬礼。哼!我血凤之命是尔等说取就能取的,笑话,妄为我血凤二字。历经千辛,她找到了回家的路,却在当夜被人玷污,大婚之日,全城皆知她失身绯闻。本以为夫家退婚,却不料大红花轿前来迎娶,一句本姑娘不嫁惹来众多非议。一句他不配我更是张狂。在暗处的某人嘴角上扬有意思!他是人人闻风丧胆的邪王,嗜血成狂,唯独对她另眼相看。一场赏花宫宴,本是该命丧黄泉,却绽放她无尽风华。面对无尽流言蜚语,他指着她,就是她了。一句话她成了他的妻。她用尽手段报杀父之仇,当匕首刺进敌人的胸膛,却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