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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南北朝时的三国时代‐‐后三国风云86
群雄并起的年代
我们都见过救火,但救火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的方式。心地单纯的人一看到刚起了点火苗,便奋不顾身地扑过去,把火灭了;而居心叵测的人却不这样,他非要等到那火势冲天,直到主人绝望的时候,才慢腾腾出手相救。而主人对这两种结果的报答方式更让人大跌眼镜:第一种至多是几块点心,再加几句不痛不痒的感谢话,如同打发叫化子一样,因为在主人眼里‐‐火这么小,自然会灭的,这点报酬够意思了。而第二种明明是居心险恶,可主人不但大鱼大肉地伺候,还要感激涕零地谢个不停,因为他认为,要不是你出手相救的话,他就完了。
这世道就这么混账,所以高欢要么不出手,要么非得等到那被救的人绝望至哭爹喊娘的时候再出手,这样他才会记住自己一辈子。他力排众议,带兵出发了,可行军的速度却如同蜗牛。尔朱兆日日派人催高欢尽早赶来救援,可高欢虽满口答应,却又装作很无奈:不是兄弟不卖力,是这天公不作美,汾河上这桥没了,我这军队渡不过来啊!而这时,尔朱兆早已窘迫得火烧眉毛了,屡屡落败,被步蕃的军队揍得鼻青脸肿,只得向南逃窜。
这时高欢游山玩水地也差不多了,觉得这火也已经旺到尔朱兆要感激自己一辈子的势头了,便率兵赶到与失魂落魄的尔朱兆会师了。高欢用兵老谋深算,尔朱兆打仗勇猛无敌,两人这一次合作算是珠联璧合,在石鼓山一带打得贼军丢盔弃甲,大败而逃,而贼帅步蕃本人也临阵被斩。
不出所料,尔朱兆果然对高欢感恩戴德,和高欢拜了天地,点了香火,成了歃血为盟的兄弟。尔朱兆头脑一热,更是不顾个人安危,只带了数十骑前去拜访高欢,通宵达旦纵酒为乐。
这在尔朱兆眼里只是一次增进兄弟感情的普通宴饮,而高欢却如临大敌,心如鹿撞,他明白人生关键的时刻来到了‐‐把握不住,那可能这一辈子都会窝在晋州这个小地方了;一旦抓住了,那便预示着自己一飞冲天的机会来了。
让高欢梦寐以求的正是尔朱兆手中的十万六镇降户。这本应成为虎狼之师的十万人在尔朱兆里完全成了累赘。葛荣败后,被迁徙到山西一带的六镇降户有二十余万人,可他们在这里日子很惨,遭受契胡族人的随意凌辱欺压,连活命朝不保夕。为求活命,不到三年时间,他们大大小小的反叛已累积至二十六次。而尔朱兆对此除了大肆屠杀外,别无他策,常为此事忧心忡忡‐‐因为降户虽被诛杀过半,却依然造反不停,可见契胡人对他们的凌辱到了何种暴虐的地步。这么好的宝藏在尔朱兆这个蠢蛋手里却成了废铜烂铁,缺兵少将的高欢当然心疼死了:再这样下去,这宝藏就要活活烂掉了‐‐造反不止的六镇人迟早会被尔朱兆杀光的。
为此事,高欢早已日思夜想多时,他准备趁着这觥筹交错、把酒言欢的机会把这宝藏捞出来,因为这可是自己日后发家致富,直至富可敌国的本钱。而尔朱兆虽然蠢,可他会蠢到把这十万人主动拱手相让的地步吗?
满汀芳草:
下面是开火兄写的一小段关于尔朱荣后代的情况,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到。他是极其崇拜尔朱荣的,起码在他写的小说里是这么刻画的。可我以为,除了军事上,尔朱荣让人钦佩的地方不多。开火原名付遥,写过《输赢》这畅销小说,现在迷醉于创造历史小说,很让人佩服。
尔朱荣与元天穆这对好兄弟情义可比刘关张,他们的后人不断迁移,最终到达天津,分别定居于尔王庄和天穆村,后人在一千五百年中互相往来。而且大英雄后代也争气,著名导演尔东升就是他的后人。
我将于九月前往天津尔王庄和天穆村凭吊先人遗迹。
章节目录南北朝时的三国时代‐‐后三国风云87
群雄并起的年代
事实证明,只要你肯循循善诱的话,有些人会蠢到他自己也难以置信的地步‐‐被人卖了,还乐得替你数钱。而高欢正是这种忽悠的高手。一次觥筹交错、酒酣耳热之后,喝得晕乎乎的尔朱兆主动向高欢倒起了苦水:六镇降户谋乱不止,为之奈何?
这不明摆着是向黄鼠狼询问:我们家这些鸡不太听话,每天闹得鸡飞狗跳的,该怎么办?尔朱兆心地如此单纯,高欢觉得不好好利用一番真是对不起自己与生俱来的奸猾,何况他这只黄鼠狼对这些鸡早已垂涎三尺。但聪明的黄鼠狼再饥渴,也不会直接说:把这些鸡都搬到我家里来,我会好好照顾它们的。高欢当然不会选择这种赤裸裸的方式。
他按捺住心中的狂喜,装作一脸诚恳的样子:&ldo;六镇反残,不可尽杀,宜选王腹心使统之,有犯者罪其帅,则所罪者寡矣。&rdo;此言的确在替尔朱兆排忧解难,什么&ldo;心腹统领&rdo;&ldo;连坐惩罚&rdo;,确实有效。可这句话却藏着一个小阴谋,它其实是在引诱尔朱兆询问:那么谁可统领这十万人呢?
单纯的尔朱兆此时正喝到兴头之上,觉得此计甚妙,连忙询问:善!谁可使者?果然中计,戏的关键时刻终于来了!高欢当然不能毛遂自荐,因为这样太明目张胆了,尔朱兆虽傻,也会一眼看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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